西部边陲小镇,黄沙漫天,街道上灰扑扑的,人烟稀少。
烦人的夏天,空气闷闷的,四周飘荡着干巴巴的令人作呕的灰尘的气味。
你在这个小镇上,已经生活了两年。这两年里,那个将你掳来灰发男人一开始每天光顾,到现在几个月过来一次。
你猜他已经厌倦了你。然而更早之前你就幻想着,他被什么从天而降的东西砸死,或者是在抢劫的时候被人打断胳膊,那样他只能把缠满绷带的手臂吊在胸前,那样他就再也不能用他宽大的手掌拍打你的屁股。
几个男人骑着马,从街道上飞快跑过,马蹄扬起灰土。
他们大声笑着,又从街道那一头跑回来,同时向同伴炫耀自己的马术,你坐在二楼露台上观察他们,他们都像那个灰发男人一样,穿着马靴,戴着一顶傻气的牛仔帽,你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灰发男人的好兄弟。
在马蹄扬起的灰尘后,是一座废弃了的教堂,一个年轻男人站在教堂铅灰色的石墙边,他有一头深棕色的卷发,没有戴土气的宽沿牛仔帽,也没有穿马靴,身上的衣服像是某种常礼服,干净又熨帖,贴在身上,他个子很高,站得笔直,姿态和你读过的绘本故事里的贵族一模一样。
马儿又一次跑过,马尾甩动,他像是被灰尘呛到了,从前襟口袋里掏出手帕,遮住了下半张脸,小声咳嗽起来。
“小姐,你在看什么?”女佣的声音。她简直像一个鬼魅,一个幽灵,一个被灰发男人控制的傀儡。
你在摇椅上举起双腿,裙子滑落到腿根,“我在看我的脚。”
“小姐,你不该做这种粗俗的举动。”
烦人的老女佣,时时刻刻盯着你的一举一动,比寄宿学校里的看管老师还要啰嗦。
“噢。你该拿条毛毯来,这样你就看不到我的粗俗举动了。”
你猜她一定翻了个白眼,但那又怎么样?至少你才是这里的女主人。果然,没过一会儿,背后传来开门的声音,脚步移进房子里的声音,她照做了。
双腿归位,你晃动摇椅,藤编摇椅的连接处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你重又举起手中的单筒望远镜,年轻男人留意到了你的目光,或是你的声音早已惊动了他,他正微微抬起头,望向你。
透过手中的那只小巧的单筒望远镜,你看清了他的眼睛,他的黑色瞳仁。
你突然对他没了兴趣,放下望远镜,起身走进房间里。
在家里的时候你母亲就对你说过,黑眼睛的男人都是狗屎,因为她显然就拥有这样一个黑眼睛的狗屎丈夫。
你的父亲,你的可怜的父亲,生性懦弱,酷爱酗酒。在庄园被人闯入时,在农场里的羊被强盗的烈马驱赶着咩咩乱叫时,在男人从腰间掏出黑乎乎的铁家伙时,他没有半点反抗,半是被迫,半是讨好,把你送给了骑在黑马上的劫匪。从此你就做了这个灰发劫匪的情妇。
那一年,你十五岁。
真无聊啊。
你走回房间,在女佣严肃的,审问式的目光里,径直躺到卧室床上,百无聊赖地玩起了自己的手指。
可她偏偏要来打扰你的清静,“小姐,你不该把东西随手乱放。”
你拖长声调哦了一声,身子一动不动。
“大人不喜欢你这样,”她喋喋不休,“你不该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去把望远镜收好,放进柜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