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柔这些日子很忙。
前些日子太原的丁原和裴晔就以并州刺史和太原太守的名义,请王柔率领护匈奴中郎将部南下救援太原。
但王柔只是将这些情真意切的传书看了一样,就丢在案牍上不管了。
因为在制度上,护匈奴中郎将是独立于并州的系统,所以即便是并州刺史丁原都无令要求其发兵的。
但后面,董卓以关西朝廷的名义去檄王柔,让其发兵助丁原,却依旧不得行。
为何?
这倒不是王柔已经跋扈骄狂如此了,连朝廷的调令都不听了,而是他确实抽不出身。
作为北疆最重要的大吏之一,护匈奴中郎将的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管理乃至控制南匈奴。
南匈奴内迁近二百年了,几似为汉室外藩。而这个过程中,汉室也对南匈奴所在的这片地区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
护匈奴中郎将幕府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机构。
本来护匈奴中郎将幕府一开始还只是一个监督性质的空架子机构,但随着机构的日益完备,护匈奴中郎将开始渐渐对南匈奴有理民之权。
当然,这种对牧民治理之权的争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以护匈奴中郎将为代表的汉室和南匈奴单于及各部贵族围绕这个斗争了百余年。
在一开始,南匈奴刚刚托庇于汉室羽翼的时候,他的实力弱,又需要汉室的保护,所以大单于的权力也不强。
但随着北匈奴崩溃,南匈奴开始在政治、人力、物力上取得空前优势。那个时候南匈奴几有四十万人,控弦之士十万,成为了汉室之外,在北疆最强的势力。
当时南匈奴想继承原先匈奴帝国的势力,要南北混合,并为一国,但汉室并不同意。
双方的矛盾渐生,之后南匈奴数次作乱,皆被汉室镇压。
也正是数次对南匈奴的平叛战,使得他们再不能像前汉时的匈奴或者此前北匈奴那样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了,只能为汉室的藩属。
至此,护匈奴中郎将幕府正式参与对美稷一带的十万南匈奴部落的管理。
汉室对南匈奴采取的是二元管理。也就是既保留了其原有的部落组织,其部落民又受汉室护匈中郎将的条线管理。
如牧民部落之间发生刑事案件,这个本该属于部落酋帅的审理权,现在就由幕府掌管。
只是不同人,依据的法律是不同的。如治下的汉人犯法,就以《春秋》决狱,如果是匈奴人犯法,那就按照部落的传统习俗处罚。
但有一种情况是特殊的,那就是匈奴人进入军队后,那就会按照汉法来执行。因为汉室酷爱用南匈奴兵外战,而为了统一管理,皆行汉法。其军法包括:
“派令出兵规避的,出征将禁马骑瘦的,出征不得军令先回的,营宿期间放牧、围猎的,友军有事侵而不率所属甲兵救援的,都要受到罚牲处分。”
后面在用南匈奴兵参与境内作战的时候,又增添了几条:
“出征遗失战马的,擅以甲胄弓矢兵器卖与地方的,遇敌逡巡不前的,妄杀平民的,虐待俘获人的,果纵兵抢掠、指良民为贱、妄行杀戮的,皆从重。”
可以说,南匈奴被汉室管理的严严实实的。
这些人自然有反抗,但每一次反抗的结果都是失败,然后就是一轮更激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