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
这个时候,我们会利用大势,跟随趋势了。
“四十岁後,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於无剑胜有剑之境。”
这个境界需要把前三个阶段完全融会贯通,一一走过,才能触及,而我的这个系列电影,只有拍摄到了第九部的时候,方能说达到了这一步。
那边,沈渔在讲述着他的想法,吴王妃和萧俪珠看了对方一眼,都露出了非常惊讶的目光。
听他的口气,还真是大。
“我越出名,越危险。
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什么手段都能做得出来。
天才导演出车祸、醉死街头或者别的死因等等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要和时间赛跑,争取在三部电影之内,给自己套上了保护伞,让她不能不敢动我,所以我放弃了最容易拍摄,商业化也是最高的几部,而是选择了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方式,要拍摄三部最难拍摄的电影,为整个系列奠定基础,给自己杀出一片天。”
“听不懂,但是你得罪吴圆圆真不是好事情,那个女的真的很可怕,你居然对她感兴趣。”
“呸,我是好人,独身主义者,简单说,我准备拍摄的前三部,一部比一部好,无论是艺术性,还是商业性,都是一部比一部强,强到了没有朋友,强到了那个女人想要杀我,大明的天子都会打她的屁股。”
“这个我能听懂,你又在吹牛了,哈哈哈,你既然这样有信心,我就很高兴了。”
沈渔和白瑞德的话传到了吴王妃和萧俪珠的耳中,让两个女人有点无话可说。
一部比一部强?
开什么玩笑,教父这个电影,她们两个承认,是经典中的经典,可以说是一部丰碑,从此之后,社团片就都笼罩在他的下面。
可是,雷霆救兵戈登是什么鬼?
蝙蝠侠的漫画她们都看过,戈登是一位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士兵,在哥谭担任警长,刚正不阿,办事有能力却懂得变通……
这样的人物好是好,但是拍成电影却很不容易,大家都不喜欢这种高大上的人物,而且,他在蝙蝠侠里面是一个衬托主角的人物呀,怎么可能拍摄的出色?
警匪片,沈渔能拍出比教父还好的警匪片,她就掐吴王妃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放映厅的灯光暗了下来,雷霆救兵戈登正式开幕了。
四十多岁,一身警服的戈登,来到了墓碑前,开始哭泣了起来。
沈渔没有骗人,还真是警匪片。
下一刻,镜头落到了法国的一处海滩上。
二十多分钟的血与火的战争即将开始,无数的人会死在这里。
有一位战士名为戈登,那时候他才二十岁,空降深入到了敌后,而他的四个兄弟,相继战死。
有一队士兵接到了命令,八个人组成小分队,前往前线,把戈登先生带回来,交给他的母亲。
用你们的八条命,去救他。
谢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