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应许后,林烨动手把树叶小心的取出来,当做宝贝般放在手里。
高岳颇为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其实他内心也很震动,但没好意思做到这一步。高岳看着地上的兔子,啧啧出声,说道:“你有这手艺,也难怪不用拿枪打猎了!”
感慨完,又问高明程这兔子是在这里处理了,还是拿到县里去处理。
高明程说道:“我猎野兔,主要是给家里的狗吃的,就在这里处理吧,现在的皮毛不好,所以打算烧开水烫毛。你们是帮我去摘菜摘西瓜呢,还是帮我烧水?”
高岳和林烨对视一眼,两人刚从小富山回来,说实话有些累了,那西瓜虽然好吃,但一个有十多斤重!
摘西瓜是乐趣,搬西瓜就是苦差事了。
于是高岳和林烨说留在家里负责烧火烧水。
高明程使唤他们也使唤的心安理得,既然分配好工作了,于是高明程就拿着一个大竹篮和一个蛇皮袋去地里了。
竹篮用来装菜,蛇皮袋则用来装西瓜。
西瓜个头大,用竹篮装,装不了几个,拿蛇皮袋装,一次性就能够装好几个,然后往肩膀上一扛,就能轻松的扛回家了。
这都是生活经验,高明程别的没有,生活经验值很高!
高岳和林烨留在家里也没有闲着,烧火需要抱柴火到厨房去,烧水也需要去井里提水,这些其实也都是体力活。
但大家一起干活,似乎也就不觉得那么累了,尤其是亲眼目睹过高明程神乎其乎的绝技后,林烨更是对高明程格外的崇拜了。
当他们把一锅热水烧开后,高明程也把菜和西瓜摘了回来。
比起前几天,这次地里有不少西瓜都熟了,于是装了一袋还不够,高明程又拿着蛇皮袋往地里走去。
一连摘了十几个西瓜和二三十个香瓜。
西瓜成熟后,就要及时摘了,不然老过头了,那就没法吃了。
摘西瓜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太阳晒在西瓜上,微微发烫,不过为了怕西瓜被晒坏了,西瓜上是覆盖着一些稻草的。
稻草能起到一定的隔热作用。
扛着一袋子西瓜回到自家院子里,高明程拿出一个大西瓜放进盆里,然后又迅速的提了两桶冰凉的井水,将之泡上。
忙活了大半天,早就口渴了,正好吃个瓜解渴。
西瓜还要一会儿,但高明程已经洗了几个香瓜,然后拿起就一口咬下去。
香瓜的皮薄,不需要削皮,只是瓜肉虽然甜美,但里面的种子汁水很多,容易吃的人一脸的汁水。
高明程一口咬下去,就有种爆汁的感觉。
三两口吃了一个香瓜,高明程就招呼高岳和林烨也来吃。
高岳和林烨在摘梨子和杨梅时,就顺便吃了一些水果了,但听到高明程的招呼,也一人拿起一个香瓜吃,高岳吃着香瓜,眼角余光却看到地上有一个西瓜居然是坏的,在西瓜靠近土壤的位置,那里有一个小洞了!
看洞口的痕迹,就知道是被龋齿类小动物啃咬的,只不过刚啃咬了一点,因此西瓜虽然坏了,但也没有全部坏掉,并且看痕迹,还很新鲜。
“明程,这个西瓜被什么东西给吃了个洞了!”高岳以为高明程没有发现,忙指着那个小洞。
龋齿类的小动物啃咬地里瓜果时,往往是从靠近土壤的位置啃咬的,因此人从表面看去,一下子是看不出来的,只有在摘西瓜时,才会发现西瓜已经被咬坏了。
一些咬的严重的,就剩一个西瓜皮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说道:“我知道,地里还有一个西瓜被咬的更厉害,都已经烂掉了,我摘了后,就远远地丢了,这个瓜没有坏的那么严重,我打算等下给鸡吃。”
他们吃西瓜时,会剩下大量的瓜皮,到时候这些瓜皮和坏西瓜,就一起给鸡吃,主打一个环保和不浪费。
吃了香瓜解渴后,三人就准备处理野兔了。
黑虎和精灵它们似乎早就知道这是自己的口粮,一步不离的守在旁边,狗狗的眼睛里,都似乎冒着渴望的光芒。
在高岳和林烨用热水烫毛和拔毛时,高明程又拿来一些稻草和细柴,准备烧一堆火撩毛。
兔毛很细,拔毛时,肯定没法全部拔出干净,所以需要拿火撩毛,并且在撩毛的过程中,兔皮会变得紧致,还会散发出淡淡地肉香味。
到撩毛这一步时,黑虎它们就显得有些难耐了。
倒也不是所有的兔子都撩毛,给黑虎它们吃的,收拾的差不多了,就被高明程开膛破肚再剁碎。
内脏刚丢出去,就立即被黑虎一口叼住,迅速的把食物往肚子里吞去,精灵也不甘示弱,抢了另外一块兔肝。
内脏喂完后,兔肉也剁碎了,就这么堆在地上,任由五条狗食用。
除了兔子,最初高明程练手时弄死的麻雀,也在拔毛后丢给狗吃了。
高明程一共弄到九只野兔,有大有小,小的全部喂给家里的狗吃,大的四个野兔,就自己留下了。
他给高岳和林烨每人各送了一只,自己留下两只,他家吃饭的人多,没两只兔子,还不够吃呢。
林烨得了一只野兔,又是高兴,又是有些不好意思。
高明程说道:“拿着吧,你们今天帮我干了不少活了。”
高岳就自在多了,帮高明程干活时,他是真帮,拿东西时,那也是真拿。
不过他有个要求,高岳说道:“明程,下次你去山里弄兔子,带我一起呗!”
林烨眼睛一亮,忙说道:“也带我一起!”
高明程想了想,说道:“带你们一起去也行,不过你们也得帮我干活,下次回村时,估计要摇蜜了,你们两个还没有摇过蜂蜜吧?那行吧,我给你们增加一些人生阅历吧!”
想到上次摇蜜,自己这样的身体素质,手都摇累了,高明程就觉得该找外援了。
山里的果子随他们吃,山里的野味也随他们吃,但是得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