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野猪是高明程出了大力气弄死了,而高明程又已经先走了,因此没人做主。
倒是高远见说道:“肉大家平分,猪下水就给了你吧!”
菜地主人虽然还想要更多,但也懂得见好就收,于是同意了,其他人自然也没多少意见,能够捞到一些肉吃,已经不错了。
此时高明程已经带着两狗回到自家这边。
许是山里的野猪去突袭后山那边,因此这边反而静悄悄的。
张成远还在菜地里做事,先前他没把菜处理了,是因为要等高明程回来做主,现在嘛,他把完好的大白菜拔出,又把长好的白菜苔和红菜苔给摘下来。
至于下面的部分,那就不拔了,因为这个可以一直吃,你把长好的菜苔折断后,在其他的地方,又会长出新的菜苔出来。
要是拔掉的话,下面的部分太老,人也不能吃,只能喂给牲畜吃。
“哥,麻烦你了,等下我给你分肉吃!”高明程走了过去,把堆在地上的菜放进菜篮子里。
张成远抬起头,问道:“打死野猪了?”
“嗯,那边有二三十头,侥幸被我打死一头。”高明程说的还挺谦虚的。
他又把那些萝卜也拔了,到这会儿,萝卜长的也差不多了,只不过一边吃一边拔,会更新鲜点。
把地里这点活忙完了,高明程就准备进山打野猪了。
省的他前脚进山,后脚就有野猪从另外一边下山把他仅剩的菜都给吃掉。
高明程有两把枪,一把是高国兵给的鸟铳,这玩意打不了大型猎物,并且拿着还碍事,还有一把则是从那位马王爷手里得到的微型冲锋枪,这把枪质量很好,用来打大型猎物,那是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最终高明程没有选择任何一把枪,而是拿起了那把最初打造的标枪,他手拿标枪,腰佩匕首,领着两狗就朝山里而去。
两狗早和野猪对抗过好几次了,但没有主人在,每次都没有讨到好,这回有了主人,两狗的底气很足,誓要给野猪几分颜色看看。
因为野猪下山过几回,在进山的路上,到处能够看到野猪留下的痕迹,有脚印,也有粪便,并且这些粪便还比较新鲜。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朝深山里走去。
而两狗的嗅觉更灵敏,一路在前带路,如果高明程走错了,还会以叫声提醒。
一人两狗的速度都很快,在无人的山中一路狂奔后,终于寻到一群野猪了。
这群野猪数量不多,只有三头,散落在一片林子里,正在用鼻子拱土,咀嚼着地底下的根茎。
根据周围掉落的植物碎渣,高明程辨认出那是一株葛根。
葛根喜欢连片生长,因此这一片林子里都长满了葛根,这群野猪有幸找到这些食物,因此个个都埋头苦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食物上。
高明程并未马上出手,而是藏在暗处观察,他发现这个野猪群虽然数量少,但质量高,三头野猪都长得不错,看上去很健康。
两狗被训练过,即使蠢蠢欲动,但没有高明程的发话,依旧按捺住了。
高明程低声说道:“走!”
对于打野猪,他是有标准的,那就是先从老弱病残开始,这三头野猪显然不符合标准。
且放过它们吧!
他转身就走,两狗不明所以,但还是乖巧的跟上了。
又是一番寻觅,然后找到另外一群野猪了。
这群野猪的运气差点,还没找到什么食物,正在到处寻找着,看它们的步伐并不快,明显状态一般,丝毫没有春夏秋三季的躁动。
在不缺乏食物的季节里,野猪经常结群成对的在山野中狂奔,甚至脾气暴躁的公猪还会以撞树为乐。
这其实就是在发泄过剩的精力,因为不愁吃喝,一身的精力没处使,但到了食物匮乏的冬季,野猪就以窝着不动为主,这是为了尽量节省体力。
但今年栎果减产,供应不了过冬的食物,因此野猪们不能宅着睡觉,只能拖家带口的到处寻觅食物,甚至还冲下山去啃食村民种的菜。
高明程猜测这群野猪并非是运气不好,而是群体数量太大,导致寻找到一些食物,也不够所有的野猪吃。
猪的胃口大,在找到食物时,强壮的野猪往往会先吃到,而瘦弱的则会受到排挤,如果食物充足,那就最后一个吃,但食物不充足就没得吃。
高明程发现这群野猪中,就有一头遭受排挤的野猪,它的状态最差,跟在族群的最后面。
好吧,就是它了!
大自然就是这样残酷,总是弱肉强食,老弱病残也会最先遭到淘汰。
“黑虎,精灵,盯着最后一头野猪,上!”高明程吩咐道,两狗听懂了命令,早就蓄势待发,此时迅速的从藏身处跃出,朝着最后那头瘦弱些的野猪跑去,当跑到近处,便是露出锋利的獠牙,开始发起攻击。
当两狗出现时,野猪群一阵骚动,强壮些的野猪瞬间撒蹄子就跑,其他野猪也纷纷跟上,只有那头最瘦弱的野猪,既跑不了,还被两狗给围攻了。
高明程也朝那头野猪走去,但没有急着出手,因为他看出这头野猪过于瘦弱,也许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因此根本不是两狗的对手。
有高明程压阵,其他野猪又早跑掉了,黑虎和精灵凶性大发,准备把这些日子在野猪身上遭到的失败找回来。
战斗了十多分钟,那头瘦弱的野猪终于不敌,气绝而亡。
“汪汪!”两狗站在野猪的边上,得意的朝高明程叫着,似在表功勋。
高明程笑着走过去,摸了摸两狗的脑袋,笑着夸道:“干得漂亮!”
他用刀划破野猪的喉咙,把剩余的血也放掉,然后切开一部分肚皮,从里面割下两块一斤左右的五肉。
“吃吧。”他把肉丢到两狗的面前,示意它们可以吃。
两狗的确馋肉,高明程不在家的日子,虽然有人投喂,但只有剩饭剩菜,可没有肉给它们吃的。
平时想吃肉,只能自己去山脚下捉田鼠逮兔子的。
但因为不会剥皮,所以每次都会吞下一些皮毛,口感没有那么好。
等两狗把肉吃完后,他弯腰把野猪扛起,掂了掂分量,这猪太瘦,可能还不到一百斤的样子。
“先回家去!”高明程说道,扛着野猪,步伐轻松的往家里去。
把野猪放下后,他没有歇息,而是继续带着两狗进山去,他决定再弄一些野猪,既然野猪在山里的食物不够,那么他就帮忙消减下数量吧!
他在家住了两天,这两天天天进山,专挑老弱病残下手,太弱的,交给两狗,稍微强些的,由两狗驱赶围攻,而他则冷不丁的下黑手。
嗖的一声,一把标枪疾飞而去,稳稳地插进野猪的头上。
标枪头全部入骨,伤势过重的野猪被一击毙命。
当高明程扛着这头野猪下山回家时,他望着家里堆着的肉,满足的感慨着:吃不完,根本吃不完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