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浣迫不及待地把药丸抢来吞下。那药入口即化,喉咙中尽是苦涩和清凉。
效果是立竿见影。被扎过的腿短短几分钟就能活动自如。
趁着他们还没反应过来,丁浣踢了两只高跟鞋,拼了命往一处侧巷跑。
“我去抓!”
小金正要追,被一只手不慌不忙拖住了胳膊。
“别白浪费工夫,”莫千千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到处都有便衣,带着个包袱上路不更麻烦吗?”
克丽丝受伤走不快,其余三人就陪着她慢慢走。原本二十来分钟的路,拖一拖,就变成了近一个小时。
隔了两条街的茶楼,虽不甚起眼,在这一片却小有名气。
启澜匆匆跑到楼前,只见四周都是黑压压的脑袋。
还来不及看清,一下就被拥挤不堪的人群给“冲”了出去。
他试了几次都钻不进,只好退到路边想法子。
一个小小茶楼都要挤爆了。到底发生什么事?
一个白胡子老头儿抱着一个稻草把子,零零碎碎插了几把红红的葫芦。见少年一脸困惑,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伙子,不要去凑热闹。越是拥挤,就越危险。”
“可是我的朋友还在里边.”
老头儿腰板挺直,稀疏的白发随着长胡须一起晃。
“这茶楼今日有京城的名角儿演出,地小人多,带枪的都进去了不少。咱们都躲远点,好保命。”
名角儿?带枪的?
他的心猛地一沉。若是别处,无非就是军官和姨太太们来看戏,捧场子。
然而这地方和乌烟瘴气的警察局隔了不到五里。能存活下来的一草一木都不可小看。
面上风平浪静,心中电闪雷鸣。
“这唱戏的是谁啊?”启澜故作随意地问。
“玉官,京城最红的男旦!也是我的财神爷。”
老头儿声音洪亮,笑眯眯地摇了摇稻草把子:“瞧,三百多根葫芦,一下子就快卖完了!”
启澜前额的冷汗挂了密密一层。
玉官在此,这茶楼里来的人,恐怕少不了秦锋
启江和行远带着林觅过来,岂不是羊入虎口?
他的初衷是让她躲开危险。哪里料到一个小破茶楼能暗藏玄机?
二哥本身功夫不错,但有伤在身,也没带枪。只怕有心无力。
行远不懂武术,自身难保。别指望能帮上什么忙了。
“老人家,我有急事非进去不可。您对这地方比我熟,请指点晚辈!”
“行,”老头儿点头,“实话告诉你,玉官是吃着我这葫芦,一步步红起来的。当年还是戏班子小学徒,就好这一口。”
“过一会,他就会打发人过来买葫芦。到时候我打掩护,你找个空子挤到里边,就大功告成了。”
虽然老头儿的建议听着合情合理,启澜却迟迟没有表态。
“滴答!”
空气几乎要凝固。而手腕上的表,时针和分针依旧清脆地响。
脑海中浮现出手表的主人音容笑貌。
其实,他仅仅和朱涓涓的父亲见过一面,而且是气氛悲凉的临终告别。
为什么朱伯伯如此信任他,将戴了二十来年的手表执意相赠?
冥冥中,有个声音响起:“不得莽撞!”
启澜回过神来,老头儿还在笑眯眯地看着他。眉间眼间瞅着倒像是老熟人。
若是个寻常的买零嘴的老人,又过于精神了些。单看手掌,骨节分明,每根手指都有些茧子。倒像是习武的。
只差一点点,少年就要信了老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