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啊,除了老板,一共只跑出来不到五个活人!”
“警察过会就到了。肯定是有人放的火搞破坏,看不惯这里物美价廉生意好哟!”
即便是一眼就认出建华,林觅却没有往他站着的地方靠近半步,反而将裹在头上的围巾又扯紧了一些,怕被风吹掉。
她有意后退到远一点的电线杆子边上,一双明亮而聪慧的眼睛不住地打量人群。
“嘀!嘀!”
附近响起两声短促的喇叭,有辆车急着要过,无奈地窄人多,夹在中间几乎动弹不得。
车上坐着两个年轻男人。一个戴着墨镜,性子暴躁,边捶方向盘,边骂骂咧咧。
另一个埋头在翻着一本书,背影瞅着却是十分熟悉——
怎么会这么像她的男朋友?!
林觅擦了擦眼睛,不敢确定,连忙往人数较少的巷尾钻。
待汽车开过去时,能看得仔细一点。
怎料到陆士彬一心要避开即将赶到的警察,巴不得车后的人越少越好,方便调头跑路。
周围的人一见车来,都识趣地躲了。原本拥挤的路面顿时空出一大截来。
此时看到有个女的竟敢挡在路中间,火气登时涨了好几倍。
“喂,戴白围巾的,你是眼瞎还是耳聋哑巴,挡住我的车了!”
挨了骂,林觅不回嘴,不转身--在克丽丝工作的歌舞厅,这种穿得人模人样,败絮其中的,也见得不算少了。
叫骂声实在不堪入耳。
启澜把手里的书放下,拍了拍陆士彬的肩膀,好言相劝:
“陆大夫,男子汉心胸宽一点,请让那位姑娘先走!”
林觅趁机向前迈出好几步,从包裹严实的围巾缝隙里看清了他的面容,是本人无疑。
她定定地看着车上的那个身影。
途中能遇上启澜,昨天半夜到今天凌晨在冰冷的河道里受冻挨饿都值得。
一席话说得心里喜忧参半:
男朋友主动帮助一个“陌生人”,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
可是隔得不到三米居然没能认出自己的女朋友,究竟是怎么回事?!
紧接着,重重疑虑和不安的猜测爬上了她的心-——
他说独自留在城里是有急事要办,怎么可能会坐一个人品不怎么样的富家少爷的车在闹市出现呢?
开车的人不耐烦地按着喇叭,一连催了三五句。见林觅原地不动地杵着,忍不住推开车门跳了下来。
一把乌黑的手枪“唰”地举了起来。
陆士彬一边朝前走,一边咬牙切齿地警告:“敢挡爷爷的路,当心崩了你!”
这声音忽然让她觉得有些耳熟。
举枪前来算账的人越来越近,林觅也不躲不避——因为对方墨镜下露出的鼻子和嘴唇的形状让她猛地想起了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