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挤了又挤,总算是从人堆里脱身,钻进了相对僻静的胡同。
那条胡同要说不熟也熟,它的尽头是建华工作的报馆,报馆再靠南一点,就到了林一堂和李炎干活的印刷厂。
林少爷是天天在此上班。李炎舍不得放下客栈的厨师工作,每周周末要回去炒菜。
今天是周四,既然顺路,就过去看看。
印刷厂的门开着。
几个工人刚拆完一台老印刷机,浑身油污,肩膀搭着毛巾打来一桶热水擦手和脸。
听到脚步声,他们抬头,一见是士兵,个个警惕起来。
“你一个大头兵到我们厂做什么?”
“找个朋友,个子很高,南方口音,才来一个月的。”
“哦,是黎先生介绍的那个人,他长得挺俊,做的夜班,没准现在还睡着呢。”
启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林少爷居然这么能吃苦耐劳?!
想想九月的时候,他拿着一把昂贵的折扇,一身华服,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形象深入人心。
现在肯进印刷厂,还做夜班,难道是缺钱了?
谢过了那些工友,他找到了厂里的宿舍。条件简陋,好在没有窗户,冬天不进风也算个优点。
最里头的那一间很小,门敞着。里边却无人。
他走近,发现林一堂和李炎仅仅在里边铺了被子,放了两个小箱子,进来一站就很拥挤了。
最大的难处不是拥挤,是不知道怎么喊人。
叫“少爷”太不合适,直呼其名又怕被便衣给听到。
少年在房里徘徊了片刻,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狗叫,甚是惊喜。
“你是头一次穿军服吧,真别扭。”
林一堂提了一个飘着香味的纸袋,带着小白狗从门外进来。
“雪球!”启澜激动地上前握住他的手,“是你救了我的小狗?”
“救了也谈不上,就算捡回来吧。”
一堂轻描淡写地讲了自己夜班时去河边敲冰打水,忽然就看到一只狗趴着浮冰漂了过来。
这狗的毛上很多鲜血,看着眼熟又可怜,就捞到岸边。
“我还以为它伤得很重,把厂里发的治伤的药膏全部找来了。结果检查了好几遍,没有伤口,是别人的血沾到白毛了。”
“谢谢林少爷,”启澜压低了声音,“雪球和陈醒他们出城路上被人盯了,它和坏人打架,掉了河里。我们都以为它牺牲了。真命大。”
“一起吃烧鸡吧。鸡腿和翅膀给你和雪球。”
一堂走到墙角的水龙头边洗了手,打开纸包递到他的面前。
“给它吃点翅膀就够了,我不饿。心意领了。”
一堂拿刀挖了一对翅膀给小白狗,自己切了几片鸡胸肉,慢慢地嚼。
“阿炎都三天没来上班了。我忙得没空去客栈,你要顺路,帮我问问?”
“我还以为你们一直都联系着。李炎素来行事比较慎重,没想到最近也有些奇怪了。”
启澜叹了口气,接着说:
“刚从城门口回来,弄了身衣服。碰上何将军的车队,好端端的,还要分成两个方向走。他会不会也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这个就不好猜了”
一堂的胸口忽地一阵难过,鸡肉也卡在了喉咙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