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法官依次入场。
身穿法袍。
头戴法帽。
主审法官手拿法槌。
轻轻一敲。
“现在休庭时间结束,被告人4号身份得以追认,现在继续开庭!”
法官说完之后就坐下。
眼神看着被告席上,郑重的当庭说明被告席上的人员构造,顺便询问被告席上的人聘请辩护律师情况:
“经过本院允许,被告人3号临时更换辩护律师,尤其公司法务出面为整个婚介所婚介公司进行辩护!
被告人4号xx(此处为女律师的名字)你真的要放弃聘请专业律师帮忙辩护的权利吗?你真的要自己自行辩护吗?”
法官再三追认,再三确认。
这是程序性的问题。
相当的严肃。
原来的女律师点了点头:“我现在成了被告人,那么作为被告,我有着更为广泛的辩护权益,所以我在接下来的过程当中为自己辩护!”
法官点了点头:“可以!”
“那么我宣布接下来辩论继续进行!由原告方继续举证来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官说完之后。
已经坐在原告席上发间微微有些水汽的罗律师抬起了头来。
一只手下意识的紧了紧戴着的领带。
接下来说话的过程当中是肺腔发力,声音必须得洪亮。
罗凯拿起了手中的起诉书以及复印的诈骗合同:
“让我们继续来关注本案件当中的情况,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继续陈述我方的诉讼请求并当庭举证!”
罗凯用手指了指手中的诈骗合同。
这一份巨大的合同的内容在投影,巨大的幕布上自始至终就没有换过。
“根据刚才所言,这一份合同已经是成为无效合同了,并且我方更进一步的证明三方被告人,狼狈为奸,设立圈套(诈骗合同),无中生有,以我方当事人没有签署姓名,没有按下手印的合同来进行要求我方原告方的父母进行转账!
转账金额达到近60万,涉及到的金额加上可以作价估算的房子的一半价值,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百万以上!
客观层次上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求!”
罗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诈骗合同就是最好的证据。
能够明确的说明实施诈骗的人是谁?骗了多少钱?金额是多少?
受害者是多少?
诈骗罪的主观陈述已经说完。
那么就来客观层次的认定吧。
每个人都别想跑。
每个被告都别想逃脱。
见者有份。
你们这些恶人。
你们这些想吃绝户不但谋财还要害命的,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人都给老子进去吧。
罗凯压低了手中的麦克风: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3号婚介所伙同被告人1号和2号,共同商议达成以谈婚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主观犯意并且着手实施圈套!
被告人4号(女律师)利用自己对于法律知识认识颇深,知法犯法,在犯罪过程中分工合作实施诈骗行为,设立合同,以上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
三伙人构成了共同犯罪。
且1号被告女方以及3号被告婚介公司只是分工不同,作用相当,不存在主、从犯之分。
被告人2号(丈母娘)以及4号(女律师)明知道这是犯罪,在利用谈婚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仍参与其中,帮助欺骗被害人,以上被告人主观恶意巨大!主观层次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要素!”
“既然触犯了诈骗罪,那么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刚才的女律师都成为合伙,他们是诈骗团伙,共同实施犯罪,骗取大额金钱,我方要求其将所诈骗的金额悉数返还并且赔偿!”
罗凯说完完之后全场寂静。
用通俗的语言把几方被告人所犯的罪责当庭给说出来之后。
然后再用定罪的逻辑进行陈述。
三位法官听到这种辩论之后,只觉得逻辑清晰。
甚至在接下来审判结束后,审判决书可以进行参考。
结合诈骗犯罪的性质、次数、数额、社会危害以及被告人认罪态度、获利、退赔等量刑情节,来进行判刑的。
基本上诈骗罪已经可以确定人物。
被告席上的所有人都逃不脱干系。
……
原告方发言完毕,那么就到了被告方。
主审法官看向了被告席上。
“被告方有什么要提出异议来的吗?可以当庭进行质证,可以当庭进行反驳!”
法官说完话之后。
被告席上最主要的人总算是出手了。
被告人1号女方。
是最为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说婚介所是潜伏在水里面的大鳄鱼的话。
那么以婚姻为诱饵进行诈骗的这一对娘俩!
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的就认为自己犯罪了呢?
她们聘请的律师,可是从刚才为止就拿着一张纸在写写画画。
由于眼睛视力被十倍强化过,罗凯初步撇过去。
一看好家伙。
我直呼好家伙。
整整一张a4纸上写了都快有800字了。
坐在被告席上的那一个网红律师,早就等不及了。
他特别喜欢这种万人瞩目的场景。
特别是看到好多礼堂后面。各种进行拍摄的记者们把摄像机镜头调过头来……
整个人竟然突然出现了类似于回光返照的场景。
表情已经尽力的在克制了。
但是依然很张狂。
在网红律师的认定当中!这里是她聚焦火爆网络的舞台。
这是一个起始的点。
姓罗的那一个20多岁的毛头小子可以爆红网络。
她这一个在律师行业以及在互联网直播以及视频创造行业里面摸爬滚打了几年的人!
更有理由火爆网络。
更配拥有这无与伦比的流量(以及流量所带来的金钱)!
在法庭审理案子这样庄重的场合竟然浓妆艳抹。
可想而知这个人对于法律究竟有多么的不尊重。
为了想要爆红网络都想疯了。
成为流量的走狗。
成为小丑。
但这却是一个深知法律之道的小丑。
只见他轻轻的用两个手指指节敲了敲桌子。
咚咚!
虽然声音很小,可是通过麦克风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种开局的方式就如同是法官手中的法锤一样……
但是她配吗?她有理由吗?
她有身份做这种行为吗?
这种行为让法官皱眉头。
都已经衬托到这,享受着万众瞩目,如同是聚光灯照耀下的明星,这个网红女律师开口说:“对于原告方的代理律师罗律师所指控的我方犯有诈骗罪,我作为被告人,1号和2号的辩护律师,当场反对!”
“在本案当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