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法官:有人当了裁判又想当球员是吧?
如何把这一份合同所调认定为非法合同?
罗凯当庭给出了他的辩论:
“大家看这一份合同,首先从格式要素上来说就是不合规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定立合同的格式上的要求,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是要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但是在本合同所列出来的所有条款当中,全文都只看到了女方要求男方付各种的钱,无论是彩礼的费用还是认证房本的各种费用,如果认证失败的话甚至要赔偿女方,这简直就是离了天下之大谱!
合同文本上显示的女方没有要履行的义务,签合同的男方……即将成为新郎的男方!却没有任何的权利,只是被动的付出!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这是合同格式上的要素缺失,就从这一点就可以否认合同的合法性!”
罗凯首先就从合同上的要素格式上入手,进行辩论。
罗凯接下来还从一些细节进行把握,比如:“在本分合同当中,大家请看最后签字按手印的地方,请问为什么签订合同双方的字迹为什么一样!?按道理来说,签合同的双方不应该是两方人马吗?是两个人不同的字迹。
可为什么这一份合同签的都是同一样的字迹?
我方有理由也有证据怀疑,这份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我方当事人的意愿表达并没有体现!
关于这一份同样的字据我方在开庭之前,已经向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了字迹对比鉴定,这一份字并不是我方当事人,也就是原告签署的!
指纹对比的鉴定也鉴定完毕,并不是我方原告男方按下来的手印,所以我有理由认定这一份证据不是我方原告的意愿真实表达,完全没有任何的效力!”
罗凯虽然觉得原告男方做事很那啥。
但是对于案子想要胜诉的话。
就得从各方面的细节进行入手。
在和原告方男方以及他的父母交谈的时候。
找到了一个切入点。
那就是男方在最后一次转款近30多万的时候。
二十几岁的男方已经是破罐子破摔彻底怒了,摔桌子走人,不准备结婚的那种。
双方在各种拉扯当中,足足费了两天的时间。
负面情绪再加上睡眠不足之后,整个人就处于暴躁的状态。
男子掀了桌子不干了!
甚至当场放话:这婚爱咋咋滴,他是不结了。
然后在过道里面抽闷烟解闷气。
年轻人年轻气盛的当时做了这种事情,可能受到了男方父母之后的说教。
但是在这个案件当中,这是男方做的最正确不过的一件事情了(罗凯表示点赞)!
男方可以任性。
但是着急着抱孙子等着儿媳妇的男方父母则已经不能够不管。
由于前期的沉默成本实在是过于巨大,快30多万块,如果不继续进行下去的话,那么就打了水漂。
男方的父母只能咬着牙让婚介所的人帮忙在这一份所谓的合同上签上名字!
然后由男方的父母代男方按上手印。
男方当回来之后看到了这一份合同。
在父母眼泪汪汪再三哀求之下,在签完合同的女方装出来的一副小鸟依人的好媳妇模样(伪装出来的)!
多重攻势之下。
心里面有着侥幸心理的男方,只能咬着牙认下了这一份合同。
签字的人不是男方本人来签的。
按手印也不是男方本人来按的。
这样一来。
这一份所谓双方平等自愿在婚介所的见证之下签订的合同……
算个毛线的合法合同?
算个毛线的平等?
算个毛线的自愿签订?
这算个毛线的合同?
正式签字的人都不在场,签的字按的手印算个毛线的合同,这算假证。
这算是不合法的证据。
完全可以不使用。
呵呵!
罗凯正是了解了这一点之后,才敢把这一份合同作为突破口来进行辩论。
并且才提出当庭进行鉴定。
反正合同上的字迹以及手印都不是原告方男方亲自按上去写上去。
随便鉴定。
说出前面两点,基本上可以把这一份证据给干掉了。
但是罗凯觉得完全不够。
把合同认定为非法证据。
认定为非法合同。
只是第1步。
这是防御。
紧接着还要进攻。
罗凯再次开口:
“第3点,从合同上的签署合同的双方以及见证人三方的利益关系上来说,被告女方以及婚介所双方存在着串通的明确可能性!
按照法律规定的,对于合同的见证人要求是不能够有利益往来,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证地位,出于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目的见证之下,才能够使得合同成立!”
“在本案当中,原告女方以及婚介所两方被告相互之间存在着理不清,剪不断的利益关系!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为什么要把本案当中所涉及到的,所以我金额都转到见证人的账户当中?
如果把几十万的金额都转到了见证人的账户当中,那么就可以推定为见证人与本案当中的被告存在着利益往来,利益混杂,原本处于独立于签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婚介所,参与到了利益纠葛当中!
婚介所的见证人身份与被告女方签合同的身份就形成了人格混同,婚介所就自动失去了见证人的身份!”
“就像公司里面的股东,操纵着公司的独立地位,与外人签合同导致公司损失,最终这一个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赔钱赔到死)!
就像是一场球赛当中裁判下场帮一支球队的球员,这样一来裁判就自动失去了他的身份!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合理的疑问,希望被告方在接下来的辩论当中可以当庭说的明明白白!”
罗凯辩论思路相当的清晰。
甚至说话说到了后面还举了两个例子。
一个是学习法律的人都勉强可以听得懂的例子!
另外一个则是普通人所有人都能够听得懂的例子。
狠狠的怒斥责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之间的狼狈为奸的关系。
你们两个之间狼狈为奸。
相互互为利益综合体。
根本婚介所就不能够认定为见证人。
总不可能又当裁判又当球员吧?
那样的话置法律于何地?
一般在签合同的时候。
双方找的见证人一般都是双方信得过的人。
但是有一条不能够跨越的鸿沟:不能够与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着利益往来与纠葛。
一旦能够证明见证人是签合同当中的一方暗中串联。
那么这个合同就涉嫌见证人与签订合同一方串联起来进行诈骗欺骗串通!
罗凯说到这里还补充了一份证据:“关于以上这个辩论点,我方举的证据是我方当事人打款打进婚介所账户的银行卡流水,是从银行后台进行取证的证据!
以及我方当庭让大家看到的这一份合同!合同上的签名字迹是一样的,至于在合同上按的手印我方请了专业的指纹鉴定认别机构,已经做出了明确的鉴定报告,在合同原本男方署名那里的签名并不属于我方原告的!”
“我方对于第1个诉讼请求提出来的举证结束,被告方希望你们几方人可以说清楚我刚才问的话!
特别是婚介所,也希望你能够解释清楚明明已经结婚发起失败,为什么还要拿着这一份保证金不归还,伱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立场拿着这几十万的钱款?
就凭借着这一份所谓的合同吗?就凭着这一份你们蛇鼠一窝制作出来的诈骗合同吗?简直是搞笑?”
罗凯说到这里拍了拍桌子。
重重的拍了拍桌子。
所有人都被吓一跳。
就连法官都同样如此。
罗凯怒气值已经积攒到了一定的程度。
不做点什么的话,心中这股热气好像无论如何都我我出不去。
憋在嗓子眼里面极其的难受。
……
法官轻轻地敲了敲手中的木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