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法官被震撼到不但谋财百万还要害命吃绝户?被告女方好狠的心!
就算再正经的场所,沙雕网友们也可以把楼给弄歪了。
在婚骗案的审判现场讨论着相亲靠不靠谱!?
并且差一点还有人相互认识互换名片进行相亲,下一步是不是就直接奔现了?
这种事情真的靠谱吗?
过于离谱。
过于逆天!
法庭之上。
罗凯拿着起诉书声音洪亮的对被告女方以及婚介所的所作所为,作血泪控诉。
把他们的拔灰事情拿到太阳底下来晒一晒。
当众处刑:
“……于是原被告双方的母亲在婚介所提议的促进之下,终于是在口头上约定好在订婚后三天在结婚之前7天的时间内把彩礼30万,再加上三金办婚席的费用24万,总计54万的结婚所有费用,按时转入婚介所提供的账户之中!
这场商议是在订婚前10天的反复商量的最后一次交谈之中达成的。
还要狠狠的吃绝户!
说的最多的就是转账的各种费用细节。
所有人心里面都清楚,就算是女方结了婚,也可以在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借口双方感情不和提出离婚。
女方照样可以拿走男方所有的钱。
“好了,都认真点,罗律师接下来要放大招了,接下来就是当庭提出诉讼请求了!”
别的不说,就凭刚才这些钱加起来就已经达到了一百一十四万!
这还仅仅只是给女方办婚礼的消耗钱。
嘶!
高啊,实在是高啊。
所以这种只要利益而不履行义务的诡异操作,竟然达成了!
如果女方不结婚,也就是现如今的这种情况。
“贪将折桂广寒宫,须信三千色是空。
罗凯对于这样的数额统计,当然是有自己一套理由的。
好多人倒吸一口冷气。
罗凯轻轻的压了压手中的麦克风,继续进行涉案金额的补充。
狠狠的拿捏死了。
法庭之上的法官被震撼到!
网友们已经被震撼到了。
量刑也是分为三个等级。
“……交完这笔费用之后,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似乎还不依不饶,最终双方关系闹得很僵,我方原告男方作为即将结婚的人,想要打电话联系自己的未婚妻,无论是各种通讯方式都未能联系上,并且收到已拉黑的提示!”
有的网友甚至问出了这样的问题。
法官:……
罗凯把涉及案件的金额总算是理清了之后。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婚介所在这个过程当中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希望被告人,3号在接下来的过程当中,可以仔仔细细的当面澄清,我方提出来的合理怀疑!”
“以后在游戏之前[doge]男生的脑海当中会自动响起一段提示声:点击左侧录制按钮,即可开始录制本局比赛!狗头jpg”
不但要把男方父母所有的积蓄100多万的一股脑的卷走!
还要谋财害命!
卧槽!
一旦结婚之后,男方个人财产估计损失能够达到60~70%左右!
坐在被告席上的女方以及婚介所,脸色都相当的难看。
以上两笔金额婚介所的拿到了10万。
把案件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所以这钱一下子加起来就已经达到了,快130万了。
能够想出这样操作的,绝对不是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
无论是结了婚之后还是当场反悔,女方都能够拿捏男方。
“根据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来说,女方以及婚介所的人想要趁着订婚这一个距离结婚日期很近的时间点,让男方的父母把钱拿出来,并且把女方的名字写在房本上之后,得到了这一笔财产之后我就直接跑路!我的猜测是这个样子的!”
“……在这个合同当中显示的第1条,就明确要求男方以及男方的父母,把剩下的39万在订婚之后的5天内转入婚介所的账户中!
那女方可不管。
所以作为一个过来人,建议如果双方都打定主意结婚的话,那就去公证处做一个双方的财产公证吧,恢复之后如果合得来的话,双方就把钱合在一起共同生活,如果合不来的话,那么财产也会把损失降到最低!”
拉来了婚介所负责这桩婚姻的媒婆进行讲解。
再加上女方坚持要求的办婚席所需要的费用24万。
毕竟男方在贷款合同上写明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女方。
“订婚是以前婚礼的一步,只不过现在法律上不认。相当于庆祝交易谈成,和甲方准备签合同了,不得出去吃一顿啊[doge]!”
设想一下结婚之后:女方半年后借口离婚,到时候不但能够合理合法的拿到这一笔巨款。
罗凯说到这里只觉得血压无限的往上升:“哪怕是最基本的学法的人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等的,但是女方的提出来这么多无理的要求,只要义务,至于自己要履行的出什么的根本就不谈,简直是匪夷所思!
并且在这个所谓的合同当中婚介所充当着一个中间人的立场,表面上是各种劝架,各种劝和各种帮忙,使得这一场婚姻能够办成,但是暗地里面却到处点鬼火扇阴风,将双方的矛盾激化,并且把所有涉及到的款项都装进自己的公司账户里面……”
如果要用一句电影台词来说明它们(它字没用错)现在内心最想说的一句话的就是:他诽谤我啊,他诽谤我啊,法官大人。
狠啊,实在是太心狠了。
“所以其实我一直很好奇这个订婚到底有啥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作用,根本不如直接领证。但是如果单纯只是仪式性的话,还不如办一场酒席!”
什么?你问结婚之前送出去的彩礼和三金什么的,那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你送出去注意,这里是送出去,在法律上的专有名词叫做赠送,也就是无偿赠送!
几十万的彩礼送出去之后就与你无关了,你想让女方在结婚之后把这笔钱拿出来共同生活,那是不可能的,好多人都是由女方的父母拿了这一笔彩礼钱就回了六床被子之类的!
“……都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的钱,也不愿意这些钱打了水漂,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之下,最终男方带着自己头发白的父母亲来到女方家中。
“楼上的你小子车速有点快!”
问:如何诽谤了?
答:他把我做过的事情在法庭之上用语言复述,重说了一遍。
“有些人或地方会有这种传统留下来,只是遵守起来已经不如以前那么“严格”。况且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以及风气的改变,过去难以得逞的“骗婚”和“婚前那啥”行为比以前多了。”
按照法律规定。
据统计就已经涉及了上百万。
让旁观者一听越觉得这丫的根本就不是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