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法官震惊翻案!检方办案人员或受处罚!
“此份电子录音证据经过修改,而且还是5次!有过裁剪的痕迹,以上是我作为鉴定人员当庭给出的鉴定意见!”专业鉴定人士说完。
电子录音被修改篡改过?
而且还修改了5次。
卧槽!
这样的证据还算什么原始证据?
这样的证据还能够使用吗?
当然不能,经过篡改修改过的视听资料直接当成非法证据直接排除啊。
按照法律来说,这样的证据就应该被排除不能够使用。
如果不能使用的话,那么原告方放不出来的大招就没有任何的作用了!
原告方甚至是公诉方的指控,也就没有了证据支撑。
嘶!
在没有证据能够指认一个人犯罪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是应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这样一来,被关在栅栏里面的犯罪嫌疑人就会被认定成为无罪的……
嘶!
罗律师的无罪辩护直接赢了。
在全网所有律师都认为必输的情况下,罗律师硬生生的创造了奇迹,把案子给打赢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不懂法律的人可能会懵懵懂懂,一脸懵逼。
当庭展示这一场证据之后,怎么还出了这么多的幺蛾子?
看样子也就是说这一份证据能不能使用,还在模棱两可之间。
法官当场让专业的人士进行鉴定,发现这一份证据好像不是什么初始证据!
据说是经过修改篡改的,也就不能用了?
那这样一来……
原告方也就是女方拿出来的最为直接强烈的证据就这样被罚下场去了?
就直接不用了?
嘶!
懂法律的人则是心中一跳。
电子数据,电子录音录像之类的证据对于完整性要求高,到了变态极致的地点。
可能有的人听说过一种情况:
如果目睹发生什么突发事件的时候,围观的人会拿出手机进行拍摄。
执法人员会上前说一句固定的话,那就是……
各位朋友可以拍摄,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客观,各位朋友在上传网络视频的时候请全须全尾的完整视频上传!
不能够有任何修改剪辑,不然的话误导其他人并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对于视频录音之类的证据要求很高。
在现在随便一个人都能够简单的掌握剪辑的技巧以及工具(手机),随手一剪,就可以把一个事件,通过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变得面目全非。
而监控录像录音之类的视听资料证据对于案件又是几期客观的记录,对于判案及其的重要。
所以才有了这一类的证据,一改就死的行业说法……
而了解法律的人,可能还会想到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
那就是这一份关键的证据认定检测方面,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存在着疏忽。
存在着瑕疵。
有这一份瑕疵的证据,就直接抓人,把人关了100多天。
这……
那么办案人员以及检方的负责人员是否会受到处罚?
答案是会的。
而且如果在这个官司里面赢了之后,罗凯绝对会带着被告,也就是男方申请官方赔偿。
因为这是冤枉了人的案子……
负责办案的人员,以及在对证据进行整理检查,扮演着质检员身份的检方负责人员,都得需要对此负责。
估计年终奖什么的都没了……
但是也不能够苛责办案人员。
因为他不可能是知识面广到能够一人办所有事情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比起办案人员的责任。
原告方在立案时候提交这一份瑕疵的证据,而且还是剪辑了5次的证据,可能需要负更大的责任。
是刑事责任。
被关在栅栏里面的被告也就是男方,虽然对于法律的知识了解的很少。
但是通过刚才的交锋过程当中也明白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原告方差一点成为自己妻子以及丈母娘的这群骗子拿出来的杀招?
直接被罗律师给挡住了!
然后还驳回反弹,直接让其失效。
这一份关键证据的失效。
也就意味着……
“我无罪?!对!我无罪!!”被关在栅栏里面的被告小声的说着。
他也回想起了在来的路上,罗律师反复对他强调的一个事实!
那就是他无罪!
他无罪!
他无罪!
重要的事情直接说了不止三遍!
让千万不能够在法庭之上承认自己有罪!
罗凯反复强调被告男方他是无罪之身。
既然是无罪的,就别低下高贵的头颅,给老子好好的抬起头来。
看罗律师为你洗刷冤屈。
别低着头!
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
在法庭之上会给无罪的人一个正名!
我无罪。
被告深呼吸了一口气。
被关了100多天的委屈以及看着头发白的父母,为自己的事情忙前忙后。
这段时间里面积攒的憋屈以及心酸。
化为泪水。
滴落在了后悔椅子上,砸在了塑料手环上。
摔成了八瓣。
……
现场破防的人不仅仅只是被告一个。
还有原告席上坐着的女律师。
“你们在提交证据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和我说证据录音是经过剪辑的,而且还剪了5遍?”女律师歇斯底里的低声咆哮。
看得出来,他她已经很竭尽全力的控制住自己的声音和表情了。
表情直接绷不住面容有些狰狞,如同是恶鬼一样。
坐在原告席上的女方以及丈母娘似乎在这一分钟没有觉得自己有任何做错的地方。
依然还撑着,要理直气壮的说:“在电话过程当中有太多的金钱上的扯皮,我觉得如果当成办案证据,被办案人员反复听的话,对我的名声没有任何的好处,所以我就悄悄的把录音给截取出来……”
丈母娘还在旁边帮腔小声说着:“唉呀,律师没事儿没事儿,官方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不是用了吗?他们都没有检查出任何的错误来,不是照样以此为证据进行抓人吗?现在怎么到法庭之上还不能用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好好好。
看看!
瞧瞧!
这就是法盲的威力。
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振振有词说自己修改证据,完全没有任何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