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法官直呼开眼界:对手律师给罗律师递刀子?
“法官大人,我罗某人作为被告方的辩护人,对于原告对手律师提出的辩论,其声称遭遇到了恶魔一样的待遇,听其控诉,救主同事遭遇18层地狱,酷刑一般!
但是从头到尾都只是他一家之言,并没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其惨烈的遭遇,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也完全没有任何可信的价值。
如果这样都可以说服人的话,我还可以当庭为我的当事人叫屈呢,他被诬告陷害导致被关了100多天,证据仅仅只是一份被原告方的母亲用套话在电话里面套出来的一段电话录音!”
嘴炮谁不会?
要说感染力。
要说是破坏原告方费尽心思营造的受害者人设和形象。
罗凯表示这种事情他很拿手!
你哭了并不代表你是对的。
你说伱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
你丫的,拿出证据来啊(你拿货来卖啊)!
“作为一个律师,应该有最基本的职业素质,在说案件的时候,你的老师难道没有教过你应该在第一时间拿出证据来证明吗?”
罗凯说到了这里,轻轻的笑了笑。
看向原告席上面色各异的三人,继续开口怼人:“原告方,以及原告代理律师,法庭上是要求讲证据的,这个案件当中本来就已经够混乱了,你要主张你的诉求,你要说明你的遭遇,那么请拿证据来!证据!证据!证据!”
罗凯后面反复的强调证据两个字。
用手指节轻轻的敲了敲桌子。
声音很轻。
但是手指节敲击桌子的地点距离麦克风很近。
所以在场所有人都能够听得到。
这种声音仅次于法锤的声音。
法官轻轻的咳嗽了一声:“罗律师请控制一下,辩论归辩论,控制住情绪。”
罗凯从善如流:“谢谢法官提醒!我会控制住情绪的!”
法官点了点头。
罗凯话说的很对。
但是能不能别敲桌子……
咳咳咳!
法官正准备开口的时候。
罗凯调过头来当庭提出了一个要求:“法官大人,我方要求对原告方在侦查阶段的笔录进行调查以及确认!”
确认什么?
难道当庭再次阅读观看女方作为受害者的陈述吗?
这难道不是给对方增加戏份增加同情的操作吗?
众人有些疑惑不解。
就连法官都有些微微疑惑。
但是其中一个法官眼睛微微一亮。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样。
最为强悍的证据是从哪里来?
很多人当然会不假思索的回答说,当然是从官方认定的证据来。
这个证明力杠杠的。
但是也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找到这种强悍到极致可以逆转乾坤的证据。
那就是从对手的手中。
如何从对手的手中,把原本要进攻几方的刀刃夺回过来呢?
当然是需要操作的。
三位主审法官对于案件事实调查各个细节是相当到位的!
特别是对于证据的关注,三人是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快速的进行讨论过的。
其中女方在调查阶段的口供似乎有着一些问题。
而这些问题被罗律师很精锐的察觉到了。
并且快速的把这些问题作为突破口。
于是。
这一把原告方原本掌握着的锋利的刀刃,原本要用来进攻被告方的武器。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会被罗律师反手夺走。
按道理来说,检查证据口供什么的,是在开庭之前检查的。
但是既然再次观看双方的口供,有助于案件调查的话,并且有一方如此强烈的要求之下。
也是可以启动的。
最原初的证据审查……
简称为……
原审!启动!
咳咳咳!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根据被告方的要求,可以当庭进行观看展览原告方在调查时候的口供以及笔录!”
咚!
法官说完之后敲了敲手中的木锤。
检方(公诉方)的工作人员,递上了一个u盘!
这是电子版的笔录,还有女子在陈述自己的遭遇的时候,办案人员收集口供证据时候拍摄的画面。
这是为了证明此份证据采集时候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
至于纸质版的书.记.员这里早就收到一份。
在这个过程当中,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数据源快速的从u盘里面调出了电子版。
通过投影投影在巨大的多媒体幕布之上。
所有人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电子版是各种pdf照片组成的。
所以能够看得到,这是纸质手写之后拍照片制作成pdf的……
女方也就是原告方的陈述个口供。
开始记录的时间:xx年xx月xx日点。
笔录询问人:xx,女,25岁。
案件事由:当事人声称自己遭受到了未婚夫……
办案人员:报案人员,请问你遭受到了什么样的事情,什么样的不法侵害请陈述。
报案人员(原告):我遭受到了强行那啥,实施此犯罪行为的人是我的未婚夫……
笔录上接下来就是女方的陈述。
当然还有工作人员的其他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询问。
这个过程都被旁边的记录仪给记录了下来。
考虑到这个案件当中的特殊性,负责记笔录的办案人员也是有性别要求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避免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二次受到伤害。
嗯!
法庭之上所有人都在观看着视频。
然后视频播放完之后,投影在幕布上的是笔录。
上面写的文字好多都是主观色彩相当严重的。
奔着把女方打造成为一个无知少女被欺骗被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形象和人设……
法庭之上。
罗凯面带着神秘莫测的笑容,直接顺着对手律师的话说了出来。
你不是说你的当事人受到了不法侵害吗?
你不是说你的当事人遭遇了人间地狱的阐释吗?
你不是说你的原告妇女意愿被违背了吗?
那么我们就从细节一点一点的拿出来辩论。
不要有任何不好意思的这里可是法庭这里就是用来说理的地方,讲事实摆证据,这是最基本的东西。
而且开庭参与诉讼的人员也没有多少个,也没有进行公开审理。
来!
看我罗某人一点一点的进行反杀,一点一点的进行反驳。
书.记.员按照罗凯的要求。
快速的在电脑上用鼠标把笔录当中的一段话给标记了出来。
这一段话是女方关于自己受到所谓的“伤害”的一些细节的表述。
站着……
门被锁着,她根本就逃不出来。
房间里面没有任何的监控设备,事情的发生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进行表述。
但是显然双方的表述存在着不同。
或者说截然相反的说法。
所以案件的焦点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