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关于这个共享单车公司退回押金的案子当中,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首先这是一个民事案子,民事纠纷,可以稍微缩一点!
另外一方面这个案子重点不在于是否胜诉,而是在于财产赔偿的执行难度……”
“……有人说共享单车公司的老板是一个很有奇思妙想的商业人才,是一个奇才,是个人才,需要更多的宽容和支持?
把他名下拥有的在巅峰时刻市值将近上200亿的互联网公司给干到破产完全没有必要,我觉得有些道德绑架了,做了错事就要挨打,挨打就要立正,这是更古不变的道理啊!
再说了,现如今市面上共享单车业务,不仅仅是他一家公司,还有好几十家公司在虎视眈眈的给消费者送优惠券呢……”
“……7万多个原告确实能够现场拿到赔偿的押金,但是更多的受害者需要每个人都自己主动起来,这可是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呀!
就像是医院里面的病人,你也得坚持吃药,伱得听医嘱,你得坚持治疗,你要是自己都放弃治疗了,那谁能够救得了你呢?
共享单车公司的押金退款渠道目前已经开启,但是排队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前两天看了一眼,好家伙,排队人数直接达到了上百万……”
“但好在我的这个案子胜诉了之后,后续有着相同遭遇的受害者,起诉对象为共享单车公司的人,可以不经过审判程序就直接能够通过审判院的官方渠道拿到自己的押金,这节省了很大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算是我罗某人为大家争取的一小点点帮助吧……”
“……接下来我手中还有两个案子,不对,是三个案子,还有一个死刑案的二审,谢谢大家的关注……
大家别急着谢我啊,我只不过是做了每一个心怀助人之心的炎黄子孙都会做的事情,路见不平把刀相助……”
“……”
罗凯说完之后把手中的话筒递给了记者。
看了一眼时间。
随手稍微的挥了挥。
带着浩浩荡荡的人!
走进了审判院。
罗凯身后跟着200多人。
他们是经过了层层的审判院筛选之后,可以参加庭审现场的原告……代~表!
罗凯也在考虑着把这家账面上流动资金已经很少的共享单车公司该如何执行财产了……
能够尽量可能的要回更多人的押金。
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用户。
都是潜在的赔偿对象。
……
咚!
审判院内!
主审法官轻轻敲了敲手中的木锤产生的声音拉回了罗凯的思绪。
“请全体起立!”法官声音回荡在一个巨大的礼堂里面。
这个礼堂能够容纳得下至少500人。
如同是贝壳扇形一样的,阶梯教室一样。
哗啦啦。
所有人都同时起身。
最后排的记者们快速的多镜头进行切换,进行快速的拍摄。
罗凯从原告席上站起了身。
他旁边的胖佛仙人等几人也同样如此。
旁观席上那浩浩荡荡的100多个原告,人们也同样站了起来。
被告席上。
脸色极其难看的共享单车公司老板脸色相当的难看。
虽然衣着得体。
但是脸色苍白,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并且扭曲。
毫无疑问,这7万多人的押金他是能够拿得出来的。
共享单车公司咬咬牙是拿得出来的。
但是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之后。
共享单车的用户注册用户在全炎黄那可是将近几千万人。
就不说几千万了,就说1,000万人每个人要回200块。
那是多少钱来着?
那是20个亿。
20个亿呀。
现如今共享单车公司账户上存放着的流动资金只有5000多万了……
所以。
拿不出这么多钱啊。
那么作为公司的实际拥有者,可能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老板。
就得自己掏腰包,把这钱补上。
补不上!?
好办,就直接强制执行。
把财产全部拍卖!
列为失信执行人!
列为老赖!
再三催促之下还拒不还款?
那就直接让他进去踩缝纫机。
法官:敢欠官方的钱?你怕是不知道什么叫做现场逮捕?!
民事案件转变成为刑事案件,其实是很简单的。
流程并没有那么复杂。
让其进退两难。
三位法官面目严肃。
其中一个宣判的法官手中拿着判决书。
“现在我将当庭宣判原告人罗凯,xx等7万多人同时作为原告起诉叉叉共享单车公司不退押金一案,现在正式宣判!”
在所有人的聆听之下。
明明有几百人的存在,但是针落在地上,都可以听得见的寂静之下。
法官先是把原告是被告方的诉讼意见简单的概括了一个遍:
“此案发生在……原告方的诉讼参与人达到了7万人,他们共同推选出罗凯为原告方的代~表,全程参与此次诉讼……
根据原告方声称,被告方xc共享单车公司收取押金之后就不退还,在协议当中和客户承诺好的实时退还押金……”
“根据原告方罗凯的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
二、判令被告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
三、判令被告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
四、判令被告在全炎黄公开发行的报纸及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五、本案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方声称……”
“根据双方的陈述之后,本院派人专门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了完整的证据链,本院院作出如下认定,并当庭宣判:
被告xx共享单车公司作为xx单车( app的名字)的经营者,在没有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未将消费者支付的押金作专款专用,最终造成部分押金无法退还的事实!
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动摇了互联网经济繁荣的信任基础,危及社会公共利益。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xx共享单车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为保护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合理,应结合实际予以支持,原告支出的合理费用,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被告xx共享单车公司承担。”
法官说完案件事实之后。
说完官方对于案件的定性之后。
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接着把声音调高了一个度,宣布了最终的判决:
“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xx共享单车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如不能满足退还押金的承诺,则对新注册消费者暂停收取押金,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而未退还的押金向“xx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
二、被告xx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公众足以知晓的方式向消费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涉及消费者押金安全的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将披露内容向注册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向注册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告xx共享单车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a1版和省级以上平台发表经本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
四、被告xx共享单车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省消委会支付调查取证、委托律师代理的合理费用共计23054元……”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原被告双方不服的话,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上一级的审判员提起上诉进行二审或者发回重审!”
“宣判完毕,书.记.员,你可以对该公司的账户上进行划拨,强制执行!划拨金额标的已注明是1400多万……”
法官宣判完之后。
判决书立即生效。
强制执行。
如何执行?
由审判院官方直接从共享单车公司的官方账户流动资金直接划拨……
法官说完之后,眼睛看着原告席上的罗凯!
心里面想着:罗律师给在座的各位发钱了……
真发钱!
这样勇敢又正直又敢较真的律师,请问谁不爱呢?
法官的好几位同事也是不退押金的受害者来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