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您儿子是秦无相,您咋不早说啊?
一顿午饭五个人吃,秦风做了满满一大桌子得有十多盘菜。
四个姓王的外加秦风这个地地道道的“外人”,画面看起来却有些出乎意料的和谐。
至于原因嘛……
老爷子肯坐下来跟秦风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已经很让人意外了。
可要说和谐在哪里,又完全说不上来。
人们往往只会关心负面的东西,例如违和感,那是一种刺痛人眼球的视觉冲击,让人渴望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
可和谐就是和谐,是无法特别说出来究竟和谐在哪里的。
王老爷子看着面前这一桌的菜,有一半都是他所熟悉的姑苏菜系,先不说尝起来味道如何,光是卖相已经能打满分了。
神秘又古老的东方人历经数千年演变来的饮食文化,一言以蔽之便是民以食为天。人们在乎吃的好,也在乎这吃进嘴里之前的菜看上去卖相有多好。
“是下了功夫的。”
王老爷子破天荒夸赞了秦风,他不是那种故意刁难的性子,有事说事才是老爷子一生的坦荡。
“我原以为你会为了讨好我,就只做我们家乡的菜。”老爷子开口说道:“老实说,我这些年出门在外,凡是能让我坐下来吃饭的人少之又少,而那些人无不倾尽所能,来满足我的口味。”
他看向秦风,“你是唯一一个做了半桌子本地菜的,对自己手艺这么自信?”
并非嘲讽,而是认真询问。
秦风点了点头:“当然自信。”
他又不是姑苏人,平日里也就安若偶尔嘴馋了,想吃姑苏菜了,他才会下厨给小女友打打牙祭,让她开心些。
更多的时候,还是做拿手的鲁菜——以海产品为主、观海市自成一派的胶东菜系。
做起来自然得心应手,有着十足的自信。
但紧接着,他也说出了另一个很单纯的目的。
“另外就是让您知道,您现在吃的这些,就是安若平常吃的饭。”秦风微微一笑,无比真诚:“山珍海味以您的身份,走到哪不能尝尝?但今天吃了这一顿我们这的家常菜,就算您回了姑苏,等到想孙女了,咂咂嘴,便能知道她彼时彼刻吃的什么,吃的好不好。”
说完这话,他转头看向王安若,“安若还挺喜欢吃我做的菜,很少下馆子或者点外卖了。”
后者脸颊绯红带着幸福的微笑,低了眉,却不害羞,反而有种落落大方。
王老爷子一愣神,身旁坐着的王仁伟沉默不语,而王仁贵已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了。
虽然心里已经无比坚定了,但在这一刻,他仍是觉得女儿能有这样的人陪伴着度过余生,真是太好了。
老爷子回过了神来,拿起了筷子。
没人知道刚才那句话对他的冲击有多大,即便是在座的其他几位。
不得不说,真诚永远是必杀技,适当的话还得加一点口才。
对于秦风而言,老爷子是客人;对于其他人来说,那是家里的一家之主。他只要不动手,谁也不敢先动筷子。
即便是老爷子开始动筷子了,几人也是眼巴巴看着,等他开口之后再吃。
王安若双手托着腮,嘴角微笑,满怀期待看着自己爷爷,眼睛里闪着光。
她对秦风有着绝对的自信。
老爷子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进嘴里,勾芡的汤汁就是很传统的番茄和醋汁,这味道一进嘴里,不呛,非常柔和。
这一点就足以让人眼前一亮了,汤汁的那个醋味不顶口鼻便是合格,柔顺的口感更是绝佳,酥脆度也是上乘,再加上鱼肉都是每天有专人送货上门的新鲜货,这道菜可想而知。
他望着这道松鼠桂鱼,点了点头开口了:“都别愣着了,趁热吃。”
说罢最后意味深长地看向了秦风,“确实有自信的资本。”
王家人都知道,这句话能从老爷子嘴里说出来,是多高的评价。
奇怪的是不论是王安若还是王仁贵,都对老爷子溢于言表的满意一点都不惊讶。
他们是吃惯了秦风手艺的人,对于那些第一次尝他做菜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感到惊讶,已经习以为常了。
真羡慕有个没吃过秦风做菜的嘴啊!
能再体会一把那惊艳的感觉。
王仁伟尝了一口之后便欲罢不能了,他许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且正宗的家乡菜了,几乎一顿饭的时间,只顾着吃那些姑苏菜,米饭更是添了一碗又一碗。
而老爷子却让秦风有些出乎意料。
他一直在吃桌上的胶东菜……也就是秦风平日里做的那些家常菜。
望着老爷子那每一盘都仔细品尝的执着与认真,秦风想明白了。
这便是源自亲情的爱啊。
估计老爷子吃完了以后,都能猜出王安若最喜欢吃的是什么……这是源自从小养大的血脉相承。
他太想知道自己孙女过得好不好了,你永远不可能让爱你的家人停止牵肠挂肚,尤其是隔辈亲,尤其是把自己养大的老人们。
你在外面受的每一点委屈,都能让他们心疼到睡不好觉。
王仁贵挺着个大肚子乐呵呵的东一筷子西一筷子。
比起大哥的如履薄冰和对父亲的敬重,还有二哥的精明和心机,他反而是对老爷子了解最多的那个儿子。
老爷子吃饭的时候一言不发,但王仁贵很清楚,有一件事是稳妥了。
他最关心的事。
食不言寝不语,王家的家训之一,饭吃的悄无声息但一点都不压抑……因为菜实在是太好吃了,多说一句都是浪费。
吃完了饭,十多盘菜五个人只剩了一点点,也就够小两口吃下一顿的。
老爷子在客厅里坐着品茶,等小两口刷完了碗,终于有话要说了。
他站起身来,穿上自己脱掉的皮大衣,走到门口显然是要准备离开了。
“直接让你爸妈来见我。安若是我看着长大的,只要我还活着,她的婚事我说了算。”王老爷子看着秦风,神情平淡。
说完在秦风愣神当中,头也不回开门走了。
他本想着去送一送,王仁伟则拦住了他。
“我想……”他犹豫片刻,最终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一样,不似之前任何时候跟秦风说话的语气了:“我们该找个时间好好谈谈了,在你从江城回来以后。”
“行了不用送了,”王仁贵笑呵呵地看着秦风和自家闺女:“你想加入我们爷几个的谈心还早呢,而且……”
他压低声音,神秘地笑道:“把家收拾成原样也挺麻烦的,赶紧忙活吧!”
说罢王仁贵拍了拍秦风肩膀,大有勉励和欣慰的意思,今天秦风的表现在他看来很好。
等人离开了,秦风才回过神来,转头看向王安若。
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如果自己理解的没错的话,老爷子刚才那话是已经松口了?
若是单单说安若的婚事他说了算,那就是他不同意这门婚事,王叔再打算盘也没用。
可在前面加一句让自己爸妈直接去跟他谈,那意思就变了味。
去谈,就说明能谈。
能谈就有谈成的可能……如今看来还不小。
饭桌上那句“你现在吃的就是你孙女平时吃的”对于王老爷子的冲击着实不小,让他看到了一些本质的事情——
两口子过日子能不能过好,要看他们的现在和未来。
王安若最了解自己这个爷爷了,爷爷的性子就是免谈的事情绝对不松口,像之前明确跟秦风说了不会同意他们两个的婚事。
而如今既然肯谈,那就说明爷爷已经让步了。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爷爷肯让步呢!
于是王安若走到秦风面前,手放在他的衣摆上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弄平,又翘起脚帮他把头发捋一捋。
“去换身衣服。”她轻声说道:“我们下午就去江城吧。”
“嗯。”
秦风点了点头,手放王安若的下巴前,她自己便轻轻把头靠了过去,主动用下巴蹭他的手,跟粘人的小猫似的。
王安若的皮肤很好,下巴的手感也滑滑的,还有一点冰凉,又白又嫩,一点赘肉都没有。
秦风托起她的下巴,弯腰吻了她。
——
江城,一座离着观海市不远的县级市,整座城市的人口在周边算起来不多不少,经济也不多不少,就像是它的存在感一样,不多不少。
一条河流穿城而过,将城市一分为二,江城也因此得名。
这里没有观海市的奢靡,没有高楼林立的繁华商圈和写字楼,也没有车水马龙无时无刻不再堵车的马路。
甚至就连晚上十二点之后的外卖,也只剩下了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还提供服务了。
可这里也有着大城市没有的缓慢节奏。
那些藏在绿林和白墙红瓦之间的小街道上,随处可见支着桌椅打牌的男男女女,除却个别老人之外,还会有下了班的年轻人也凑过去来两把。
公园里从下午开始便有络绎不绝的人群,有背着太极剑穿着统一制服的老人,也有下了班去遛弯的情侣,自然还少不了晚上的广场舞。
想在江城找一个有网的篮球场是很不容易的,可即便是想打球的人要么翻墙去进中学、要么骑上电动车横跨半座城市,但这依然阻挡不了一座城市里对篮球热爱的男人们。
“你会打球吗?”
迈凯伦路过一处公园的球场,停在路口等红灯,副驾驶的王安若看着球场上打球的那些人,突然转头问秦风。
秦风点了点头:“会,大学的时候课余活动除了窝在宿舍里打游戏,就是被隔壁宿舍喊去打球。”
听到这,王安若眼睛一亮:“打得怎么样?”
哪个女孩没有幻想过自己的王子是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白衣少年?
虽然现实是穿白衣服打球很傻,骑白马的也可能是唐僧。
秦风微微一笑:“大一军训的时候,他们还只是缺人拉我去凑人数,等到下学期已经是先来问我去不去玩,我要是去,他们再喊其他人凑数了。”
“那我怎么从来没见你打过球?”王安若来了兴趣,她想看秦风打球。
会打球的男孩子确实很帅。
虽然秦风已经够帅了,有种书生气质的儒雅,但会打球的书生岂不是更有看头?
“工作了哪有时间。”秦风摊了摊手:“又不是学生了,没那么多空的……游戏我都不常玩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确定是哪天,等到秦风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发现电子游戏对自己来说索然无味了。
或许人总要经历这一时刻的,曾经一款新游戏通宵达旦也要玩的少年,也会变成打开电脑面对着满屏游戏,感到意兴阑珊的大人。
“嗯……”
王安若鼻腔里发出短暂的哼声,又转头看向球场了。
她可能在思考如今秦风的球技如何,还能不能一睹风采。
秦风懂她的深浅可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看穿女友的心思是男友的必修课。
“有空带你去球场玩玩。”秦风笑道:“不过下次去球场,就不开这辆车了,太惹眼。”
王安若没有问为什么,她已经知道原因了——
那离着不远的球场上,不管是在打球的还是在旁边围观的,这一会儿心思都不在那一颗篮球上了,他们齐刷刷看过来,显然是对秦风的豪车更感兴趣。
除去篮球,汽车也是男人们的梦想。
江城很少有开得起这种豪车的人,所以有辆迈凯伦在等红灯,显然比篮球有吸引力……球哪天都能打,但迈凯伦在江城可不多见。
王安若轻轻笑了,她喜欢这种自己男友被人羡慕的感觉。
不论是有钱,还是有个明星女友。
如果有人夸赞她,她不会太高兴,可若是有人夸她的男友,那王安若瞬间便会对那人观感好了许多。
因为在她看来,秦风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才华和温柔换来的,他值得被别人夸赞。
虽然如此,可她还是有一点点的顾虑。
“你回家来见你爸妈,开这样的车会不会太张扬了些?”王安若怕被邻居们说闲话。
秦风则轻笑一声,“要的便是衣锦还乡。”
他总在外面打拼,年纪轻轻已经立业,如今也要在观海成家了。
许久未曾回来,现在已经没有要隐瞒身份的必要了,若是还像上次似的坐火车回来让当妈的开车去车站接,那和锦衣夜行有什么区别呢?
“你开心就好。”王安若眼睛笑的像两个月牙,“那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秦风不知道她心里又想什么鬼主意呢,他都习惯了王小姐私下里的古灵精怪了……虽然在不熟的人眼里,是个气场十足、冷若冰霜的准天后。
可就像她说的那样……你开心就好。
随她去吧。
信号灯变绿,秦风一脚油门拐进了左转等候区。
“去你爸妈家不是应该直行吗?”王安若略有惊讶于秦风的变道。
而秦风则惊讶于王安若居然只去过一次就能记住自己家的路……而且还是坐自己老妈的车记住的。
“这个时间家里没人的。”秦风解释道:“但我知道去哪能找到她。”
——
江城的出租车司机,平均一个月要跑上万公里。
从江城到观海有一百公里,从江城到漠河有两千六百公里。
江城的司机们每天都在用车轮,丈量自己在这座城市里的人生。
其中秦妈是江城司机们的一个例外——
除却她是个女司机,还因为她是这座小县城里最后一个拒绝使用打车工具的出租车司机。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路上已经少了挥手拦车的行人了。
也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每一个司机的车上都有好几部手机了。
越来越多的同行们开始注册网约车司机,开始和网约专车分一杯羹。只有秦妈坚持去载那些在路边挥手的乘客,于是她的客人平均年纪越来越大。
用她的话说,难道以后不会用手机的人、手机没电的人在路上就打不到车了吗?
不应该的。
大城市这样她没办法,但小城市里总得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