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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娇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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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娇缠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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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得出来,陈鹿归真的很喜欢孩子,无论是资质如何都愿意耐心地教导。

哪怕是资质最差的孩子,简单的一句《论语》讲了十余遍还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也不会气恼,反而是和善地给他一块饴糖,告诉他已经做的很好了,歇息一会儿再多看几遍,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沈如霜在一旁看着都咂嘴,感慨她当年怎么没发现陈鹿归这么会教导人,若是早些发现,她也多去讨教一些,也不至于如今写字都歪歪斜斜被人嘲笑。

同时她甚至还会暗暗期待,若是她的孩子一出生就有这样一位极佳的老师,应该会很幸福吧?

书院的孩子年纪都不大,男孩女孩都有,大多是当地家境殷实的人家,有的是爹娘离家做买卖,有的是当地小官家的公子小姐,陈鹿归还讲究地拉下一道竹帘,无论年纪大小,男孩女孩都分开听讲,至于歇息时一处玩闹也不会苛责。

沈如霜白日就做些简单茶饭,待到午间孩子们归家,她与陈鹿归一同享用着,后来月份越来越大,陈鹿归再不舍得让她劈柴生火,她一下子就闲了下来,成日做些绢花之类的玩意儿打发时间。

直到有一天,学堂中的女孩儿聚在一处玩耍,其中一个衣裙鲜亮,脸蛋圆乎乎的小姑娘指着她手中的绢花惊奇地喊道:

“师娘,你做的绢花好生漂亮,比我阿娘花五百文买的还要漂亮呢!不知你卖多少文呀?”

沈如霜也诧异地挑眉,她只当是个消磨时间的小玩意儿,未曾想过能赚些银钱,登时就灵机一动来了兴致,温柔地拉着小姑娘白嫩的小手,将绢花塞在她手中,笑道:

“这个你今日拿回去给你阿娘,就说是我送她的,以后若是想买,我只收她三百文。”

小姑娘笑嘻嘻地应声,蹦蹦跶跶地跑远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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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咳血(加更)

翌日上学堂, 昨日的孩子特意早些时候来,扬起红扑扑的小脸,一看到沈如霜就奔了过去, 给她递上一个尚且热乎的食盒,兴冲冲道:

“师娘, 我阿娘说昨日的绢花很喜欢,但也不能白拿你的东西,这是今早刚蒸好的糯米排骨,香得很呢, 拿来给你尝尝鲜!”

“哎呦,这么客气做什么?”

沈如霜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应,也不好意思拿小孩送来的东西, 但是小姑娘执意要给她,终究还是收下了,唇角的笑意再也按捺不住。

她开心的除了日后能靠这些小玩意赚些银钱外,更是难得受到了热烈的认可, 这种感觉让她浑身舒坦,仿佛将一条濒死的鱼放生到了清澈的山中小溪,欢快地摇着鱼尾游走了。

从前在皇宫的时候,她做什么都是错的, 弹的琴是靡靡之音,自小熟练的小把戏登不上台面, 连带着乡音的官话都要被嗤笑半天, 从未有人这样真诚地赞扬过她,让她都快忘了曾经在江南的时候是多么骄傲快活。

这地方不比京城, 排骨哪怕在殷实些的人家也不是天天能吃到, 应当是那位夫人觉得头一回就给银钱怕她不好意思收, 特意用这样暖心又有人情味的法子表达谢意,仿佛虽未见面,也能感受到她的用心和质朴。

“彩兰,你们这儿的绢花都长什么样?与我的可有不同?”沈如霜好奇地拉过那个小姑娘,与她一同享用着食盒中的糯米排骨,眨巴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

小姑娘托着雪□□嫩的小脸,意犹未尽地嗦着筷子思忖片刻,黑葡萄般又圆又大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摇头晃脑道:

“这个我也说不准,但是咱们这儿大多是花花绿绿的,原本戴着不觉得,但和师娘的一比就觉得俗气。师娘的这些花样也多,都是从前没见过的呢,难道是京城才有的吗?”

沈如霜听了这番话大致就明白过来了,是她在京城待久了,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难免精细些,放在京城自然不足为道,但在折柳镇这样偏僻的乡镇就很是吃香,人人都觉得新奇好看。

“是呢,京城好多这样的绢花,你若是喜欢,下次单独给你做一朵小的,过年时就可以配新衣服啦!”沈如霜哄孩子般温声软语道。

彩兰听了更是高兴了,嘴甜地赖着沈如霜一阵夸,直到陈鹿归要开始讲课时才被硬生生拉走。

但是沈如霜却望着她的背影不动弹,唇角的笑意愈发明艳生动,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念头。

她的绢花本就比别家的好看,价格还便宜许多,若是广而告之应当能吸引不少姑娘太太,除去用作本钱的绢布等杂物,应当还能赚些,哪怕每日赚一点也是收入,长年累月还算可观。

仔细算来,一日赚小几百文,只要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有三十两,如此就能快些把欠着陈鹿归的银子全部还清了,说不准还能存下一些。

这个念头让沈如霜越来越兴奋,白皙细腻的脸颊泛上一层浅粉色,鼻尖也沁出一层薄汗,眸中的光亮灿若星辰,兴冲冲地拿了些碎银就去集市上买绢布。

兴许是一想到她很快就可以自食其力地过日子,可以不依靠任何人也过得很好,沈如霜浑身都充满了干劲,白日趁着光线好时坐在太阳底下做绢花,夜里为了省些灯油钱,向来不怎么点灯,她就绞尽脑汁思忖着卖绢花的法子。

不出半月,她就托彩兰的阿娘告诉大街小巷的街坊领居,她这儿的绢花原是四百文,但是只要带着姐妹相好一同来买的,全部都只收三百文一朵,若是买得多了还能再少给些,无论买多买少都会送些小玩意儿,或一块饴糖,或极小的绢花,或鲜花编的花篮......横竖是划算又好看,没人不喜欢的。

折柳镇本就不大,这个消息两三天功夫就传遍了,人人皆道南边巷尾的陈夫子不仅教书教得好,夫人也是极为贤惠手巧的心善之人,平日里极好相与,书院孩子的阿娘也会时不时光顾,同沈如霜说说话,每回都忍不住要带几多绢花走。

做一朵精致逼真的绢花也极费功夫,加之还要忙着准备那些小玩意儿,有时候一日也做不了几朵,很快上门预定之人就排得满满当当。

但沈如霜从来都是不急不躁,从始至终一丝不苟地做着,确保送出去的每一件都完美无瑕,哪怕是等着十天半月的人见了也觉得值得,甚至有姑娘家嫁人也来她这儿定做。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忙碌着,沈如霜每日都安排得满满当当,连如从前那样空想孩子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思都没有,更是极少有功夫主动理会陈鹿归。

暮色四合,孩子们都各自归家,陈鹿归独自将凌乱的书院收拾好,一进门就看见灶台上摆着热饭,但沈如霜却已经先行用过了,借着晦暗的最后一点暮色数着今日的银钱,未曾多看他一眼。

陈鹿归也不恼,反倒是轻轻地笑了,心里半是心疼半是欣慰,拿起一旁的披风盖在沈如霜的肩头,没有半分责怪,温声道:

“你也要早些歇息,别累坏了身子。”

其实他心里明白,沈如霜看起来娇娇弱弱,但骨子里却是要强不肯低头的。

还记得儿时隔壁家大姐总笑话她无人教导,长这么大了连字也不识几个,更上不起学堂。沈如霜面上风平浪静,只是冷哼一声离开了,实则暗地里求他教她读书写字,夜里没灯油就在月光最亮堂的池塘边念书,硬是在七日后默下了一首长诗。

这样的姑娘,他怎么会忍心责怪呢?只要能让她过得更好更舒心些,他做什么都是愿意的。

沈如霜注意到陈鹿归来到了身旁,赶忙用手指堪堪接住要滑落的披风,笑吟吟地和他说这些日子的事儿:

“没想到这儿的姑娘太太这般喜欢绢花,工期都排到了两个月后,这个月赚得也比之前想的多,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把那三十两银子还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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