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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老婆,别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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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上架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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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其她女主的加入除了增加这个故事的冲突、趣味性和延展性之外,也旨在探讨另一个话题:那些路上的风景,难道就真的就没有意义吗?如果能“预知”到不会修成正果,是否还应当让那些美好的经历继续发生与存在?

让两个终将在一起的人提前修成正果,也许会抹消“另一些人”在历史中本该属于她/他们的存在,这对她/他们来说,真的是公平的吗?

以及,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谁知道未来会不会还有什么新的反转?(眨眼)

总之,诸位请放心,本文绝不炒股,相信最后能给到所有人一个满意的,温馨的结局。

一位书友在书友圈写道:“现在快餐时代,不是所有人看小说都会去想年代背景,人物设定,大多数人就想看装逼打脸,就像系统流幕后流迪化流为什么这么火一样。”

我知道我的书很难火,我也知道我这样反复精雕细琢推敲文字,认真勾勒人物是吃力不讨好,但过去实体文学带来的创作习惯还是改不了。如果我看得下去那些套路文的话,我也就不用自己写了。我码文不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所以我不会随波逐流——但这不代表我不在乎成绩,因为高山流水遇知音,这才是我想收获的最大乐趣。

因此,谢谢你能一直看到这里!请支持正版,最好是在起点主站订阅,以实际行动支援你所喜爱的小众书籍吧!别把我给养枯萎了,为了这本书的将来,请让我一直能看到你们的双手,让我知道还有多少观众在舞台下,给我一些坚持下去的力量吧。

请把你们的月票给我,请多写本章说,让我时时刻刻了解你的感受和想法,让我知道,我并不孤独。

这次上架我初步暂定爆更7大章,大约在30000字左右,如果首订超出我的心理预期,或是出现大额打赏,还会再加。

最后,我要感谢本书的责编“桔子”。

那么,我们就,周五上架,不见不散?

——分割线——

以下段落并非我的原创,来自nga水区,是一个经典名段。

而这种心情,莫名地觉得很合适。

虽然上本书的上架感言已经引用过一次了,但是还想再分享一次。

谨作为个人分享↓↓↓

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里面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华。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就这样吧,让她安静地留在那里吧。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鲜艳长裙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

我时常想起,曾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姑娘们。

她们无论在当时还是记忆里,都美好得一塌糊涂,优秀得让人目眩神迷。

现如今,她们一定更漂亮、更从容、更丰富了,一定遇到了更多好玩的人,演绎了更多精彩的故事。

一个曾短暂出现在我生活里的女孩子,订婚了。

我的兄弟,爱一个姑娘两年半,最后收获了她跟他人订婚的“喜讯”。

我常跟他说,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就这样吧,让她安静地留在那里吧。

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鲜艳长裙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

这样难道不好吗?

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里面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华。

让它们留在那里吧。生活里每天都有相聚别离,号啕或欢欣。

如果最初相识的姑娘注定无法走到最后,你会依然选择相遇在年少?还是在看遍春夏月秋风冬雪后遇到她携手走进余下的旅途?

这似乎是个不值得一提的问题,几乎所有人都喜欢“地老天荒”这样的词汇吧。

但真的有那么简单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想开头还是收尾?

你们在成熟稳重、理智从容、笑不露齿、工作稳定、职业套装高跟鞋、西装革履的28岁30岁相遇,气味相投性情相依相见恨晚唯怨月老一度瞎了眼,一段佳话就此开始,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天造地设等祝福潮水一般涌来。

像是个完美的故事。

她穿泛着光泽的高跟鞋、考究的套裙,妆容一丝不乱,带到你的朋友同事面前措辞得体,无可挑剔。她不会大喊大叫跟你无理取闹,不会要吃某家的小笼包让你穿越三条街道,不会很轻易地跟你赌气怀疑你是否跟其他女孩子有一腿。她包容体贴贤惠孝顺,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可是随着日复一日的平庸到来,某个回望的瞬间,内心是否会有隐隐的遗憾?

你是否想有一台时光机,回到她20岁22岁的年纪,在食堂、在图书馆、在主干道上,走上前去或礼貌或猥琐或忐忑地说一声:你好。

那时候的她,穿着鲜艳的长裙素面朝天,穿着匡威白色帆布鞋,顶着刚洗完的湿漉漉头发冲去食堂打饭,一路上甩落无数男生的惊叹。

她漂亮、骄傲、聪明,会为了舍友的一句话而耿耿于怀,会为言情剧哭得稀里哗啦,会看到玩具店里的可爱公仔走不动路,会期待某个特别的节日收到男生们的玫瑰。

她没那么得体,还没学会滴水不漏笑不露齿,带到朋友面前会捂着嘴一个劲儿地傻笑。她穿匡威帆布鞋,也喜欢淘宝上淘来的便宜凉拖,她不太喜欢化妆,穿着t恤短裤就往宿舍楼下冲,在路边那家麻辣烫一边流汗一边大呼好吃,她会撒娇会胡搅蛮缠不讲理会为脑子里突然蹦出的疯狂念头兴奋不已……

那时候的你呢。

没什么钱,脚上穿着攒了很久生活费买来的新球鞋,骑着拉风的山地车飞速驶过人群,在大排档跟一群狐朋狗友扯着政治足球和姑娘,面对递过来的啤酒瓶毫不犹豫一仰而尽,你那么年轻、那么张扬,脑子里满是自命不凡的想象,大声喊世界是我们的。你的发型土土的没有那么多发胶,还没有自己的第一套西装,你还没学会克制忍耐学会礼貌微笑,不高兴了随口就来一句:去他娘的。

她路过操场,看到你打球的样子。

汗水顺发梢滑过你红红彤彤的脸,你大声叫喊积极奔跑,仿佛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你们相遇。没那么理智包容,也很难总是做到相互理解,她没那么精致的漂亮,你也离成熟睿智差得很远,一个愣头小子,一个天真的丫头,就那么说着天长地久生死相依的誓言,你们以为世界会按照自己想象的编排,不懂得生活中永远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你们会吵架、会分手、会伤害、会分头走路、会把彼此留在回忆里不断折磨,但是亲爱的,那是你们最好的年纪。

《艋舺》里说,“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年轻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是风,等到遍体鳞伤以后,才知道,原来我们都是草。”

我们未必如草随风倒,却也只能这样,模模糊糊往前走。

时间什么都安排好了。

年轻时,总想看遍世间的风景,时不时涌出冒险的冲动,想拉着心爱的姑娘私奔,即刻就流浪到海涯天角。

现在才明白,你什么风景都看不透,很可能也没有细水长流。你只能在一季季的春夏月秋雨冬雪中,丈量自己生命的边界。

有可能,姑娘都不会来,你就一个人走路,或缓或急,或愉悦或悲伤。

我时常也会烂俗地想,未来的姑娘呦,你到底什么样。你丰满还是消瘦活泼还是文静?你留俏皮的短发还是如瀑的长丝?你是否也喜欢那些瑰丽奇妙的文字,沉溺于光怪陆离的影像故事?你是否也扛过了狼血和庸俗成功学疯狂的侵蚀,依然带着对生活令人发指的热爱,坚持做一个有趣的人?

不管在28还是35岁相遇,拍落满身的风尘后,我们唯一能庆幸的,是彼此一定有很多好玩的故事、路途的见闻讲给对方听,那是一个个动人的传奇。

未相逢于最好的年纪,却给了对方最丰富的自己。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来,但仍大声唱着歌,走向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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