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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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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这是我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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瑄莓学姊的邀请很诚恳,我没有犹豫太久,便同意了。

对我来说,瑄莓学姊是我在这所学校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与她在一起的时光轻松愉快,我并不介意多和她相处一些。

加入桌游社后,我也没有后悔。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每週都和社员们玩得很快乐,让我在课业压力之馀有了一个能喘口气的小小避风港。

我以为我的高中生活大致就这样了,平平淡淡,偶尔找点乐趣,然后毕业。

直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老师。

在尚未意识到之前,我都还不觉得怎么样,可一旦察觉了之后,某种贪得无厌的感觉就开始不断膨胀。

我希望老师能对多注意我一些、希望老师对我与对其他人不同、希望老师眼里只有我──

可是他是老师,而我是学生啊。就算我的感性再怎么不切实际,我的理性依旧清楚明白铁錚錚的现实。

于是有好长一段期间,我每天都在这种矛盾的心情之中拉扯。明明这是一场无果的恋爱,我却还是无可自拔地陷了进去,即使想寻觅出口,也是枉然。

终于有一天,我自作聪明地想出了一个解法。

那我转移目标,不就得了?

我们是一所男女合校,将近一半的学生都是异性,在这么多人之中,我怎么可能找不到另一个喜欢的对象?

但是我要如何令别人喜欢上我呢?人类基本上还是相当仰赖视觉的,我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外貌平凡无奇,绝非别人一眼会注意到的类型。

因此我开始学习化妆。

利用高一寒假的时间,我省吃俭用,将零用钱一点一滴存了下来,拿去药妆店买了很多种產品,当作缴学费;我也上网看了无数个化妆教学文章及影片,努力地仿照那些美妆网红的作法,让自己从大浓妆渐渐变得清新自然。

我的认真程度超乎我的想像,大概只比我准备数学考试还要不努力一点点而已。

我仍记忆犹新,高一下学期开学那天,我抵达学校时,甚至有同班同学问我是不是转学生。

「这就是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脸要化妆?」而这是灿熏的评语。

自此,我也开始留意妆容的状况,毕竟待在学校的时间很长,一整天下来势必会需要补妆等等。

不过,也多亏我下了这般功夫,开始有一些男同学比较常流连在我的身边,甚至是向我告白。

成功了,我在心里想着。

然而,无论我多么努力告诉着自己,心动吧,就跟眼前的男生交往吧,这样你才能藉着他忘掉老师啊──

我却始终无法跨出那一步。

并不是来告白的人条件差,甚至高人气的男排队长都曾经向我提出交往的请求。是我自己的问题,觉得这样好像利用了别人,明明我就没有喜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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