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侯爵的这一番形容,弗朗切斯科也不禁回想起了他的布莱斯小姐那封品格推荐信上落款处的名字。
真是,他可绝不能给她忽悠瘸了,名字又能代表什么呢?他难道是没见过皮肤黝黑的女人名叫布兰奇或是比安卡?
而且她也说过了,那位小姐的名字与中间名都来自母亲死去的姊妹。
他将这些毫无意义的思绪通通抛了出去。
“所以,我怎么可能不是真的挺喜欢她的呢,但是她却好像总是不太愿意相信我。”
侯爵终于明白了大概是怎么回事,弗朗切斯科过往的风流债太多了,这位英国姑娘也觉得没有安全感。
“如果我是女人,我也不相信你。”侯爵笑着道,“谁还不知道你是个出了名的浪子,但你又何必发愁呢,她很爱你,你只需要用时间来证明给她看就好了。”
弗朗切斯科也有些想笑:“你究竟从哪里看出来她爱我的?”
他知道她不恨他,她有许多情绪,会生气,会伤心,但她不会去恨,也不懂得报复,善良的基督徒总是在受苦,上帝最爱欣赏这个,她那可鄙的注定要上天堂的纯洁灵魂做不到许许多多被称为罪的事,但要说爱他,却也太为难。
侯爵心想,爱情果然是一种有毒的东西,能让弗朗切斯科这样的人都开始变得傻话连连。
“她不爱你又会爱谁呢?她跟你跳舞时比跟其他任何人跳舞都要开心、专注,就仿佛之前同其他人跳的每一支舞都纯粹是在浪费时间。”
那是因为她在疯狂地踩他的脚,为了保证能踩到可不得要专注一点,踩得他是整个脚背都是乌青,还能到处趴趴走不过是惊人的意志力。
但她在他怀中与他起舞的样子,是那么美,就算被她踩也是值得。
弗朗切斯科想,之前他们完全不提到她还好,一提到她他就忍不住有些想回去看看她现在正在做什么,比如是不是还在补觉。这女孩一直都很能睡,他经常连她的睫毛都快要一根根地数清楚了她也还没醒。
想到这里,他不禁微微笑了起来,当一只猫在惦念着它的小鱼干时,大约也会露出这样的笑。
他觉得他的念头没有任何问题,他在这也确实呆得够久了,继续留着是准备跟路易一起找个餐厅吃晚饭然后再去歌舞厅看康康舞吗?
于是他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便从皮椅上站了起来向他的好友告辞,离开了俱乐部,引得德-蒙布隆侯爵一阵无语。
也许他可以在这里开个赌局了,他如此想,这个赌局会很受欢迎的,就赌一赌他什么时候将要远赴意大利参加弗朗切斯科的婚礼。
诚然,结婚对弗朗切斯科这样的人来说实在是太疯狂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就像相信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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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侯爵:还好没搞,你们明明天生一对为何这么能折腾。
ps.被妈妈吐槽上八个小时的班,至少要睡十五个小时才能复原_(:D)∠)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