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听要为参与大魔王老公的片子,早早就来了,还期待着碰见送江阳的李鱼,要一个签名呢,然而也因为来的早,找不到胡同口。至于为什么不让也住在胡同的洪山去接——
洪山让他爹赶出去,去文妮儿家住了。
老爷子原话是这么说的——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白天秀恩爱,晚上了还不知道收敛。
所以——
石头只能问下江阳了,让他去接了。
石头也正往这边赶呢。
“好。”
江阳答应一声,好奇地问:“洪山不是你们以前乐队的贝斯手吗?”
石头:“刚开始是洪山,后来文妮儿不嫁人了嘛,他高喊贝斯手找不到对象,怒摔贝斯回家啃老了,后来这个贝斯手就来了。”
“哦。”
江阳懂了。
这黑贝斯手的,往往都是贝斯手,就跟黑河北的,都是河北人一样。
他快步向胡同口走去。
在快到的时候,江阳忽然想起来,刚忘记问石头这个贝斯手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了,就在他拿出手打算在聊天软件问一问石头时,看到前面一个女人从他四合院在的胡同口出来,挠着头又往前走了。
江阳四合院在的胡同的确有迷惑性。
就跟《四世同堂》里的胡同差不多,是葫芦形状的。
陌生人来了,进去以后,走到里面的葫芦胸,环顾一圈,见是住户的门庭,就觉得没路了,会折回来。
其实在葫芦胸的后面,有一个比大门稍宽的路,可以继续往后面走,一直通到后面一旅游景点寺庙的街。
这人估计就是陌生人初来乍到时的情况。
可江阳看她也不像玩贝斯的啊。
她戴着镜片贼厚的眼镜,又像墨镜,好像是能变颜色的那种。
但她又似乎在找路。
江阳怕真是贝斯手的话就错过了。
于是——
在略微一想后,江阳想到一个万全之策。
他拿起手机,假装打电话:“对对,就那个弹尤克里里的。”
这姑娘豁然转身。
她的眼镜虽然变色了,但怒火透过微表情都可以看出来。
妥了。
这人就是贝斯手!
江阳朝她挥了挥手:“你好。”
“你好!你好。”
贝斯手高兴的打着招呼走过来,往江阳身后看,在没看到李清宁后,她后面那个“你好”明显的有气无力。
江阳:&
“我老婆没来。”
江阳让她死了这条心。
“哦。”
贝斯手一脸失望。
江阳引她往里面走。
贝斯手很快又振奋心情:“兄弟,你能帮我要一张大魔王的签名嘛——不要你的,就大魔王真正的签名——我是她粉丝,我当年学贝斯的兴趣就是她启发的——”
江阳:……
他刚才还担心自己招呼不来,找不到话题冷场呢,这下不用担心了,这姐们是个自来熟,滔滔不绝的说着对她老婆的喜欢。
她上大学时喜欢上李鱼的。
当时。
她和同学去去看李鱼的演唱会。
她站在台下,看着小姑娘提着吉他站在台上。
所有人的目光聚焦于李鱼,所有人为她欢呼。而李鱼就像一个精灵站在星光璀璨之下,一举一动夺人眼目,一词一句都有人跟唱,舞台顶级的简直要人命,当时现场还有人激动的晕过去了。
贝斯手被这顶级现场震撼到了。
她回来以后决定要去玩音乐,她也要成为李鱼那样瞩目的人。可她都大学了,现玩音乐的话有点不赶趟。
这时——
学校玩乐队的同学建议她去玩贝斯,
反正也没人能听见。
正好。
她心动去查资料时,发现不少玩贝斯的音乐人和up主夸和分析李鱼作品里的bassline走向,说贝斯是李鱼这些作品的灵魂。
尤其《鱼!鱼!鱼!》这首歌。
这首歌本质上就是报菜名,把李鱼喜欢吃的所有鱼肴报了个遍,说破了天也是一首口水歌,但这首歌之所以成为广场舞金曲,就是贝斯把一段音符(节奏)以不同轻重缓急地重复和递进,产生了人情不自禁想要动起来的魔性律动,从而让这首歌很洗脑。
听的人多了,特别是广场舞大妈的洗礼下,很多人会说这首歌很俗和土,但没有一个音乐人敢这么说。
因为但凡懂一点音乐的都知道,这首歌中的贝斯是真骚。
骚到了极致。
用江阳的话来比喻,俗点的比喻是漫长的季节里彪子跳舞的骚,骚的很魔性,高雅点的就是皇后乐队《败者食尘》的文骚。
反正。
贝斯手见了他们对李鱼贝斯的夸奖,果断入了贝斯的坑。
她报了一个班。
“花了我一个学期的学费呢!”
贝斯手现在想起那时候吃的馒头都心有余悸。
“亏了。”
江阳想到洪山讲过的一个笑话,说一个老师教学生贝斯,学生来上了三节课,就学会了一个根音就不来了,半年后在街上碰见,老师问他怎么不来上课了,学生说演出太多了忙不过来。
贝斯手瞥一眼江阳。
虽然江阳没说,但她知道江阳在想什么。
“刚才还尤克里里,辱贝辱的很起劲啊。”贝斯手就纳闷了,鱼爷这么牛皮的人在身边,这厮怎么就没学个好。
太暴殄天物了吧。
不过——
算了。
辱就辱吧。
谁让人祖上——
不!
谁让人老婆积德了呢。
现在玩贝斯的,常弹和练习的曲目就有《鱼!鱼!鱼!》。
在视频下,这首歌一放,常刷的弹幕也是:“贝斯手站起来了!”
“贝斯手:吉他手,快他妈的点外卖!”
“妈妈,我终于听见贝斯的声音了。”
乐队在表演的时候要弹这首歌,贝斯手不像吉他手那样站到前面扭两下,都对不起这首歌。
所以——
贝斯手们谁不念大魔王的好。
这孙子有辱的资本。
皇后乐队——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
败者食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