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叔与戈登可是老熟人了,后者平时常常搭他的顺风车,往返于修雷特森丘与科科特村之间。
车主知道戈登年仅十六七岁,也知道戈登是个两年前才开始训练的新手猎人。
尚未成年的新手猎人,凭借最基础的训练用装备,成功狩猎大野猪王,这可是放在米纳加尔德城都会引起小轰动的新闻啊!
这样的人物搭车那能叫蹭车?明明是自己蹭了人家的一路护卫好么!
路上一天多的时间眨眼而过。
当戈登带着大野猪王的獠牙回到村子时,瞬间引爆了这个偏僻又平静的小山村。
大家纷纷惊叹着,“自那位英雄之后,未来的名猎人就要从我们村里诞生了!”
而相较于村民们不知就里的惊叹,被戈登称为教官的欧尼斯特的反应,就只能用惊悚来形容了。
“你真用猎人小刀狩猎了大野猪王?”教官满脸的不可思议,但有那根两米多长的巨牙做凭证,又由不得他不信。
对于成功狩猎过飞龙种的他而言,大野猪王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对手。
即便是换上戈登那套装备武器,仅凭经验与武技,他也能轻松做到。
可这一切放在一名尚未获得正式猎人资格的见习猎人身上,就很惊人了,呃,好吧,差点忘了,这孩子刚刚通过考核,已经能算是一星正式猎人了。
大野猪王的体型,从那根两米多长的巨牙便可大致作出判断,身长应该在三百五十到四百公分左右,这在大野猪王中也属中上。
让这小家伙再积累几年,怕不是真能赶在二十岁前去噶飞龙?
对于这件村中大事,龙人族的村长反应比较微妙。
老爷子只是笑眯着眼,不停地点头,口中还不断念叨着:“大野猪啊,大野猪好,甚好,甚好~”
戈登有理由怀疑,老爷子是老年痴呆了。
在教官的追问下,戈登一五一十地汇报了自己的狩猎经历。
对于曾经纯武斗派的戈登趋于成熟的狩猎理念,教官发自内心地感到欣慰。
这种狩猎理念说好听点是“利用身边能利用的一切力量”,说难听点就是“不择手段”,可往往也只有这样的猎人,才能活到最后。
随后,教官找来医师对戈登的身体做了个全面检查。
后者身上的伤可不少,又以右臂最为严重,胸腔有些淤血,肩胛骨也有些错位,挫伤,擦伤,淤青,更是不计其数。
回复药能够快速治愈绝大多数伤势不假,可断裂的骨骼和错位的骨头可不会在回复药的效果下复位,只能请有经验的医师帮忙调整。
替戈登复位了骨骼,包扎伤口,排出淤血后,医师嘱咐他,需要躺床上静养十天到半个月,以免留下后遗症。
除此之外,骨汤软骨等富含钙质与胶原的食物十分有利于他的恢复,于是教官二话不说,让邻居家大婶代为照顾两天后,便直接前往最近的猎场。
两天后,教官回来了,一同带回来的还有整整一板车的草食龙肉。
休养期间,他严禁戈登进行体能训练,这让戈登感到十分的不习惯,可另一方面,父母早亡的后者其实也十分享受这种被关爱的感觉。
又是一周的时间过去。
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恢复的戈登再也不愿意整天躺床上,拿他没办法的教官只好将这段时间利用起来。
给戈登“补习”。
曾经的戈登不太喜欢使用样繁多的狩猎道具,他更信任手中的猎刀,学习起来自然也不认真,这次教官全给他补上了。
常用的音爆弹,闪光弹且不用说,就连十分罕见的暴雷针都被逼着学了一通。
这种能在雷雨天召来雷击的狩猎道具也不知道是哪个鬼才发明的,既昂贵又不稳定,还容易连怪物带自己一起给劈了。
估计很快就会被市场给淘汰掉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