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妈就把林则拉起来,“快起来,这里到市区得一个多小时呢,男人怎么能让女孩子等。”
林则摸出手机看了一下,哀叹一声,“妈,现在才五点钟,没必要这么早。”
“怎么不用这么早,第一次约会哪能不给对方留个好印象。”林妈冷酷无情的把林则从温暖的被窝里扯出来,然后他吃完早饭之后,就被扫地出门,“要是搞不定媳妇,你也别回来了。”
可以,这很林妈。
到市区后才七点多,除了早餐店什么店门都没开,林则慢悠悠的开往甘露家,途中看到一家刚开门的鲜花店,进去买了一大束玫瑰花,离她家两百米左右停下,拨通她的电话。
“起来了吗?”林则略带磁性的声音在甘露耳畔响起。
看了眼餐桌对面的爸妈,甘露装作若无其事的回道:“起来了,正在吃早饭,有什么事吗?”
“那你先吃饭。吃好了回一个给我。”林则如果现在说自己在楼下,甘露肯定连早饭都不吃了。
甘露哦了一声,起身来到阳台,往下看了一圈,果然看到林则的车,飞奔回房间,打开衣橱。
“诶,这孩子,你不吃早饭了?”胡妈看着家里这丫头进进出出,没一会就见她踩着高跟鞋,背着包走出来。
“我今天有点事,午饭不回来吃了,我先走了。”几口喝掉剩下的豆浆,和胡爸胡妈挥了挥手,就走了。
“你干嘛?”胡妈见胡爸也起身打算出门,赶紧问道。
“我要去刺探一下敌情。”胡爸的语气□□味十足。
胡妈瞥了他一眼,骂了句毛病,忍不住好奇跟着他一起出门到楼下。
他们就这么一个女儿,万一被人骗了怎么办?
甘露拿出小镜子照了一下,确定妆容没什么不妥,深吸一口气,缓步朝林则走去。
“怎么这么早过来?”然后见他手上一大束火红的玫瑰,惊喜的看着他,“这是给我的?”
“当然。”把话给甘露,林则温柔的看着她。
不远处躲在花坛后面的胡爸胡妈小心翼翼的探出头。
“长得很不错,个子也高,和咱们家甘露站在一起很登对嘛。”胡妈首先对林则的外表给予肯定,随后看他的穿着打扮,简单大气,不是那种花里花哨的人,这关也过了,然后见他把一大束话递给女儿,还懂情调,也还算过的去。
“长得好有什么用,还得看人,你看小子,笑的假惺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咱们女儿不会被他给骗了吧?”胡爸只觉得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叫温柔,哪里假惺惺了。难道要跟你当年追我那样,笑的跟个哈巴狗一样。”胡妈觉得女儿找的对象还不错。
“谁跟哈巴狗似的,当年要不是你对我暗送秋波,我能追你。”
“嘿!反了天了是吧,当初到底是谁追的谁?”胡妈压低声音吼回去。
等他们一架吵完,早不见林则和甘露的人影。
胡妈叹口气,“发现没有,那小子开辆大奔,看样子家里挺有钱,你说咱们就普通家庭,会不会门不当户不对?”
“这叫什么话?咱们家是普通,可咱们露露这么优秀,什么人配不上。”胡爸不乐意了,他们家甘露长得漂亮,名牌大学毕业,工作好人又温柔,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挑拣。
“我就是这么一说。”胡妈暂且把这事放下,等甘露回来问个清楚。
也二十七/八的人了,早被他们催着交男朋友,现在谈上了,他们心里又开始各种担忧。
……
“我们去哪?”甘露侧头问他。
“去学校。”他和甘露在一起之后,想去的第一站就是他们的高中母校。
甘露无比赞同,那是他们缘分的开始。
在学校的时候,他们虽然是一个班的同学,彼此之间却没有多少交流,可能各自暗恋,只因为都不是特别主动的人,所以错过了彼此,但是有些缘分就是天注定,大学四年,出社会三年,整整七年多的时间,他们依然走到了一起。
市一中的管理还挺严格,正常不让人进去参观,在林则和甘露表明身份之后,门卫的老大爷戴上老花镜,仔细看着他们。
“竟然是我们的状元郎和探花郎,进去吧。”
他们两人在学校确实有名,长得好,学习好,认识他们的很难忘记。
学校改变不大,他们来到以前经常去的地方,很多当年留下的痕迹竟然都还在,各自说着当年的趣事,消磨彼此的生疏感。
感受到甘露越来越放松,林则牵起她的手,飞奔在操场上。
“胡甘露,我爱你。”
“你干嘛呀?”虽然知道学校放寒假,不会有人,但是甘露还是害羞的不行。
“我要把当年没表白的话说一遍。”林则看着甘露。
甘露定定的看着林则,突然扬起笑容,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林则,我爱你。”
“胡甘露,做我女朋友吧?”
“林则,做我男朋友吧?”
教学楼值班的老师探出头,看了眼两人,摇摇头,缩回去感叹道:“现在的小年轻还真会玩。”
中午去吃了本地一家很有名的本帮菜馆,下午去了湖边漫步,诉说各自的情况,晚饭的时候,林则订了一家西餐厅。
说实话,他不是特别喜欢西餐,但是不得不承认西餐的氛围比中餐更浪漫,甜蜜的吃完晚餐,看了一部不错的贺岁片,林则开车送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