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前有一个简易的报纸架,曾初雅从最上头拣了一份报纸,翻开看了起来。
这轻车熟路的样子,说是第一次来,我反正是不信的。人家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长得相像起来,所谓“夫妻相”便是这道理。我不知道曾初雅与霍笙究竟好过多长时间,但是照当年读书时就在一起推算,分分合合也得有个七八九年了。
眼下,她懒洋洋靠在沙发上读报的模样,与霍笙平日里的样子重叠了。看来她是打定主意,专程给我找不痛快的。
虽然我现在很想转身走人,上楼关门,但是作为女主人,我还是不得不表现得识大体一点。
于是,我笑得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曾小姐,要咖啡还是茶?”
曾初雅狐疑地睨了我一眼,“我自己来就好了。”
房门打开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我不用回头都知道那是霍笙出来了。
他的脚步声特别明显,拖鞋在地上拖沓的声音特别像个无所事事的小孩子。
他穿着一身舒适的睡衣,双手插兜,散漫地从书房里走出,一副居家男人的模样。
曾初雅盯着他看,眼眶中浮现一抹雾气。我不免在心中揶揄,若是早出生几十年,她或许有机会参演琼瑶剧。
我向前走了几步,目不斜视,怒气就快要冲破胸腔了,经过霍笙边上时,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只差踩他一脚了。
霍笙一头雾水,拉着我的手腕不放,问我怎么了。
前女友都找上门来示威了,他居然还有脸问我怎么了!
我斜了他一眼,甩开他的手,“我去给你的客人倒杯水。”
他面有难色地看了我一眼,像是在讨好我一般,右手拽着我的手腕轻轻摇了摇,他淡淡地说,“不必了。”
“应该的!”我气运丹田,咬牙切齿。
走进厨房,我就像是终于得了一个可以喘息的机会。看了一眼冰箱反光之下的我自己,我感到无力。说好了要心平气和,说好了要淡然处之,但是看着他们俩的模样,我又失态了。
厨房里有温水,也有凉水,但是我不想太快出来,于是便给水壶灌满了水,按下烧水的按钮。
“你来干什么?”
“阿笙,我——”
“曾初雅,别再纠缠了。”
水壶运作的声音很快就将他们俩说话的声音给盖住了,我垂下眼帘,竟觉得心情轻松了很多。我没有猎奇心理,更不想知道自己的丈夫与别人女人站在一起时会呈现怎样一副郎才女貌的情景,现在的我,只想一头埋进角落里,对外边的一切不闻不问。
水蒸气弥漫了整个厨房,玻璃墙面上是一阵一阵的水雾,我从橱柜里拿出一个水杯。
滚烫的热水倒入杯中,我在厨房等了一会,等到水晾凉少许,才端着水杯往外走。
做了个深呼吸,我扯了扯自己僵硬的唇角。
笑不出来,不笑也罢。谁说面对情敌就一定要表现出百分百的宽宏大量?
我就是小心眼!
这么一想,我终于说通了自己,决定沉着张脸去向曾初雅正面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