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生意?”郑璃好奇地问道。
“我把斯诺格和林立都卖了。”周俊林道,他嘴里说的林立,就是他后来创立的文具品牌。
“你说什么?”郑璃怀疑自己听错了。
斯诺格和林立,都是周俊林辛苦做出来的品牌,他竟然卖了?为什么要卖?
“网购发展起来了,现在可以卖个好价钱,我就卖了……”周俊林笑道:“做‘林立’的时候,我就已经打算把他们都卖掉了。”
郑璃觉得自己的脑细胞有点不够用——周俊林那么早就已经打算把这两个品牌卖掉了?
“这两个牌子已经做出来了,如果不出意外,我能一直靠它们赚钱,但也仅止于此了。”周俊林道:“虽然现在每个月的营业额都很高,但是刨除成本税收,纯利润并不高,而你说过,接下来是个充满机遇的时代。既然这样,我不如就趁着现在网购这一块越来越热,无数资本进入这个行业的机会,把他们卖了。”
周俊林说得轻松,可实际上他狠下心现在就把这两个品牌卖了,还有别的原因。
他如今拥有的管理知识还是太少,没办法管理好一个大企业,要是这两个品牌继续由他管着,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出差错了。
所以,哪怕知道再等一两年应该能把这两个品牌卖出更好的价格,周俊林也还是早早把它们卖了。
“卖了多少钱?”郑璃好奇地问道。
周俊林说了一个让郑璃听了之后有点晕的数字。
她还在辛辛苦苦考大学呢,周俊林竟然已经赚了她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要不是你,我一定做不到这样。”周俊林对郑璃道。
他由衷地感激郑璃。
要不是郑璃,他现在说不定刚刚开了个废品回收站……不,也许他还没攒够开废品回收站的钱!
“我没做什么……”郑璃道,她是真觉得自己没做什么,这些年她除了画几个图纸,天天在家好吃好睡读书。
“不,你做了很多。”周俊林深深地看了郑璃一眼。
郑璃是个很神奇的人,她似乎知道未来,而且还在刻意指点他。
郑璃说得那些事情,对他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甚至他就是靠着那些指点获得了成功的。
最初的时候,他真的以为国外已经有人用郑璃说过的法子创业了,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其他人不像他这样学国外的做法经营自己的品牌?
但现在见识地多了,他却发现郑璃说得根本就不是国外的事情,而是未来的事情。
周俊林刚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被惊了惊,随即想到了自己无意中在网上看到过的“重生”。
郑璃也许就是重生的……不,这不太像,郑璃的心理年龄分明比他要小,他觉得郑璃更像是穿越的。
要不然,为什么明明她叫姜佩佩,却更喜欢用郑璃这个名字?
还有他们家那个空着的房间里,封存的那堆杀马特风格的衣服……
他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以前的姜佩佩,和现在的郑璃是截然不同的。
更重要的是,郑璃知道未来的大致走向,但明显不知道哪家公司会赚钱这样的事情,对眼下很多知名企业还有知名企业家的名字,也全然陌生。
这种种疑点汇聚在一起,周俊林早就发现不对了。
但他只当没发现。
不管郑璃是怎么回事,反正都是郑璃。
郑璃不知道自己掉马了,她这会儿……被周俊林深邃的目光看得心跳加速。
三年过去,周俊林越来越好看了,还已经不单单是五官好看。
《孟子》里有句话,叫“居移气,养移体”,大意就是地位和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而周俊林,他这几年地位节节攀升,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人的气质,自然也就变了。
周俊林实在帅得太犯规了!也太出色了!整个h县,怕是再没比他更耀眼的人了!
郑璃下意识地移开视线,然后就看到蛋蛋的身上浮现了大大的“花痴”两个字。
她突然有点想要打蛋……
不再去看蛋蛋,郑璃转移话题问道:“那么多钱,你打算怎么办?”
“你不是说以后大家都会用智能手机吗?我投资了一个研究智能手机的团队。”周俊林道:“至于剩下的钱,我打算投资一下房地产,顺便再做几个互联网品牌。”
周俊林已经做出过两个互联网品牌,对这个有经验了,现在卖了手上的两个品牌之后,他不介意再做几个。
他相信这次,自己应该能做得更好。
而等这品牌做起来了,他就又可以卖钱了……咳咳。
周俊林已经想好自己将来要做的事情了。他发现相比于踏踏实实地做实业,他更喜欢做一些带有冒险性质的投资。
这主要也是因为他想法太多……并不愿意一直做某个行业。
郑璃听完恍然大悟。
智能手机?也是,智能手机时代就要到来了!
这个世界大致发展方向跟郑璃所在的世界一样,但很多企业的名字是不一样的,郑璃也就不知道周俊林现在投资的那个研究智能手机的团队将来是不是真的能成功。
但她清楚接下来的几年里,智能手机会有多么火爆……周俊林就算最后没得赚,应该也不会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