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在巴戈阿斯派人追杀我的时候,在沙漠里杀了我后头的追兵,把我带往西台;却也曾当着我的面,强制他的大将军拉开内弗尔卡拉的嘴,亲自用刀割去他的舌头,一边听着内弗尔痛彻心扉的哀鸣,一边露出嗜虐的笑容,愉悦地舔着刀口上的鲜血,将内弗尔卡拉流淌的鲜血以金杯盛装着,如饮美酒一般地喝下……
不行了,我好难受。
就在无数倒流的回忆,使我几近失神时,我感觉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抵在我的下体。
那是一把刀缘带着锯齿的军刀。
“不干净的东西,就别用我主的祭物了。”萨胡拉用刀子,往我阴囊与身体的接合处,轻轻一碰。本能的恐惧,使得我全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在颤抖。
他往我颓萎的分身上,亲了一口,“既然已经身为内弗尔的妻子,你就该尽忠职守,这一根是时候去掉了。
“看来我为我小弟操碎的这颗心,终究是无法改变的,你说是不是?最爱我大鸡巴的弟媳。”萨胡拉眯着琥珀色的眼睛盯视着我,脸上夹带着令人憎恶的笑意。
……
内弗尔卡拉,救命──!
“呵,干嘛露出这种表情。”他对着我,扬起一抹淫贱的笑容,“这也不是你第一次受阉刑了。你忘了在尼尼微坐庙的时候,我为了赶上迈利塔节,还特意快马加鞭地过去……只是你不记得我吧?你不认得我是谁。”
他说道:“欧西里斯是无能的废物,为了保护你的心智,不让你一次取回全部的记忆。
“我拥有完全的力量,而你一无所有。废物只能崇拜废物一般的神明,九柱神没有一个是有用的。”
更多的情景刺激着我的意识。
迈塔利就是米塔利,祂是两河流域地区的人民,苏美尔、亚述、巴比伦与迦南人共同信奉的爱神与生育之神。相传坐庙礼就是为了替迈塔利女神庆生。
我包着花头巾,跟随其他的亚述女子,排成一排,坐在迈利塔女神的庙中。一名穿着华丽,就好像是怕自己不能被认出来是富家子弟的俊雅男子,将一枚纯金的金币投到我的膝盖前。
‘愿迈塔利女神赐福予你。’说完,他便蹲下身,拉开我的头巾,往我的嘴上亲了一下。附近与我一同坐庙的女子们,都对他光天化日之下所做出的亲昵举止感到惊骇,有的女人甚至对我投来忌妒的视线……
对亚述与巴比伦女子而言,她们一生中必须成功坐庙一次,也就是必须要有客人买她们;若不成功,下一次的爱神节她们还必须再来,直到她们人老珠黄,在缴纳罚金以后,才能除去庙妓之籍。然而并不是每位妇女都有强运,也并不是每位客人看上去都斯文又帅气。我才来不久,就被看上去英俊又多金的男子挑中,这很显然是她们忌妒的原因。
然而她们实在是错了。
我面上蒙着薄纱,穿着女子的装束,跟随他进入亚述国王沙姆希的宫殿。
留意到沙姆希那放肆的眼神,萨胡拉含着薄薄的笑,凑到沙姆希的耳畔,低声说道:“这是来自埃及的礼物,我国的三王子,兰尼弗雷夫,请您一定要收下。”
萨胡拉握着沙姆希的手,引导他碰触我的下体,直到摸见那里光溜溜的,没有任何东西,沙姆希竟露出兴奋而喜欢的表情,“你们的三王子做了什么错事,怎么会被处以如此极刑?”
“他天生喜欢男人,而且还秽乱宫廷。他被禁卫拘捕时,人正骑在我二弟的身上,与他淫乱……”
萨胡拉撩起我的裙子,露出我的臀部,将手指强硬地插进我的甬道中。
那里早已被他塞了一根入药的玉棒,令我感到遍体清凉,而那根药棒子一直分泌出甘甜的汁液,又使我的小穴里麻麻痒痒地发热。
见到如此淫靡的情景,沙姆希的神情明显动摇了。
萨胡拉扬起下颔,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幅度,懒懒地瞥了我一眼。
当时我早已被他催眠,得令以后,立刻跪在沙姆希的面前。沙姆希见状,命令左右侍卫们全部退下。
我掀起沙姆希的裆布,“哈呜…、…姆……”贪婪地将陌生男人的阴茎含进口中。亚述国王的分身早已变红、胀大,夹带着汗垢的包皮包覆着棒身,而棒身上爬着青筋。我终于明白我在第一世为什么不愿意让他操我,因为这人的老二没洗干净!
他不安份的龟头频频地戳刺着我的喉口,浓烈的男人气味扑面而来,丧失心智的我却喜欢这种感觉,恨不得能得到更多……不只是上面的嘴,就连下面的嘴也饥肠辘辘。发觉自己能有如此淫荡的心绪,我真恨不得一刀抹了我自己的脖子。
‘只要您愿意借我一万亲兵,助我起事。’萨胡拉亲热地揽着沙姆希的肩膀,修长的手指爬上国王的肌肉,用他那沙哑的嗓子,蛊惑人心地低语道:‘我最爱的弟弟,出身王室的埃及三王子就留在尼尼微,任君差遣。’
“大哥,别这样!”内弗尔卡拉一声惊呼,将我自思绪中抽离出来。
此时他已将那五名战士悉数击倒,以一敌五,使他变得有些狼狈,尽管他身着战甲,没被包覆到的手脚处却几无完肤,全是被利器扎破的伤口正在淌血。他浴血奋战的模样,令我无比揪心,我却只能在这里眼睁睁地看着,全然帮不上忙,这使我憎恨自己。
狂风刮起内弗尔卡拉的披风,他拿着剑,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
“小弟,和大哥说话该有什么礼貌?”萨胡拉拿着刀,拍了拍我的下体。
此时,我脸上的表情应该很惊惶。我朝着内弗尔摇头,我的喉咙还没恢复,我无法说话。
“铿啷。”内弗尔卡拉没接受我的示意,他二话不说,直接抛却手中的剑。这下可好,他没了武器。
“砰!”
“呃……!”
震耳欲聋的枪响,与浓浓的烟硝味使得我差点以为自己在看好莱坞电影,然而这是现实!还是四千四百年前,萨胡拉这个作弊狗竟然掏出一把沙漠之鹰,朝内弗尔的膝盖上开了一枪。
“呼。”他游刃有余地吹熄枪口冒出的硝烟。
内弗尔卡拉的面上已经流露出无法理解的神情,“那是什么……”
“等一下要插进你屁股里的东西。”萨胡拉亲切地回答他。卑鄙的异乡人!
该死的,这他妈的是沙漠之鹰,他居然会用沙漠之鹰,能用沙漠之鹰?我以前当兵的时候,因为后座力太强,枪身又太重,根本没办法用这种枪打靶!他居然能在内弗尔正在移动的时候瞄得这么准,何等怪物……
我的心里忽然有种可怕的猜想。说不定,他早已练习了很多次,而古埃及,这个时代,就是他专属的猎场。他早就不知道用这把枪杀了多少人,因为无人生还,所以无人揭露。
这就是他可以灭亡与埃及王朝抗衡多年的米坦尼王国的原因。他根本不需要带军队,他自己本身就是最大的兵器,他的军队只是个幌子。
想到这里,我便不寒而栗。
“不喜欢?不高兴?生气?”萨胡拉笑盈盈地瞟了我一眼,“你再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的话,我可是会忍不住再开一枪喔。”
说完,只听一声枪响,夹杂着内弗尔卡拉痛苦的闷哼,萨胡拉又朝他弟弟的另一个膝盖上开了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