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清洗着手上的血渍,漫不经心地想,比起单纯杀掉一个人,果然还是先摧毁那人的信念,再让他在绝望中死去更令秦卿愉悦。
秦卿的长相俊美,五官深邃但又温和,戴着一副金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但是身量很高,当你站在他面前时,会感到一种恐怖的压迫感。
这是个不知不扣的西装暴徒。
洗完手,他哼着不着调的歌,从厕所出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平静的离开了这所商厦。
——几个小时以后,会有保洁员发现那人的尸体。
这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内。
纵使秦卿刚刚用三言两语击垮了一个受害者的内心世界,并残忍杀害了他,秦卿却表现的如此平静。
镜片下的眼睛没有一丝波澜。
只有那哼着的有一丝悦耳的歌让人觉得他可能……是有一点愉悦。
真是恐怖。
秦卿。
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反派。
永远理智,永远冷静,把主角团耍的团团转,从没有人见过他失控的样子,直到大结局才终于被绳之以法。
秦卿开着车驶过一家花店时,停了下来。
他经常来这家花店买花,说来可笑,这样一个冷血的人,生活确实极富情调的,花与文学与浪漫,好像他就是那么温文尔雅的人一样。
但这一切对他来说还是太无聊了。
无论是作为装饰品来丰富生活的花,甚至是刺激神经的原始血腥。
都让他开始感到无聊了。
“叮铃——”
门上的风铃声响起。
“啊……你好,店长不在……刚刚出去了。”
秦卿一进门,就听见了这样一段话。
秦卿瞳孔剧烈收缩。
这声音太美妙了,激的他耳膜都要颤抖起来了。
他有些僵硬的扭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是一个如玉一般漂亮温软的青年。
青年的容貌极好,五官精雕细琢宛如上帝最完美的造物,漂亮的嘴唇一张一合,隐约露出一点嫩红的舌头,青年约莫是刚走入社会,脸上还带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像天使,像精灵,无论像什么,都是“只应天上有”的梦幻,像是天上的仙不小心降落到了凡间。
秦卿久久不能平静。
他竟就这样没礼貌的,像个贪婪乞食的狗一样盯着初次见面的青年看。
老婆。
对,老婆。
他觉得自己年纪也不小了,都要三十了,是时候找个老婆了。
眼前这个人就符合他对爱人的全部想象——不,这就是他的老婆!
任谁也无法预料,这位坚定的不婚主义者,认为所有人的恶心的要命的大反派,竟然在这个平平淡淡的下午,对一个玉一般美好的青年一见钟情了。
甚至脑海里都是关于青年的色情想象。
青年的皮肤很白,他只要在上面咬一口,就能留下一个明显的标记,他们要是做爱,他绝对会像一个发情的公狗一样,疯狂地给青年白皙的皮肤吮出红痕,要满身都是,让任何一个人纵使只看青年衣服外露出的皮肤,都能看出他遭受了怎样激烈的,难以承受的对待,看出自己对青年强烈的占有欲。
青年的腿很长,完全适合勾着他的背,被他狠狠地顶弄,灌的满肚子都是他的精液,让他只能可怜兮兮地捂着肚子,软声哀求强迫他的人慢一点,轻一点。
秦卿沉浸在疯狂的意淫当中,被这样美好的幻想搞得头晕乎乎的。
这就导致了现在花店里的场景十分奇怪,一个更为高大的穿着西装的男人,直勾勾盯了一个漂亮青年一分多钟。
青年,也就是洛云唐忍不住皱了皱眉,开口:“……先生?”
这位先生……好像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