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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便宜炮友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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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淮秋肩膀夹着手机,一手提着公文包一手在身上四处摸车钥匙,电话里的人不知道说了什么,他面无表情的矢口否决:“不去,你看看现在几点了?我他妈刚从乡政府办公室出来,明天早上六点半还得去下田村做普法宣传。”

电话里的人又游说了几句,看得出来不想放弃,却被詹淮秋更加不耐烦的打断了:“朗哥,上个月是你不给我一点退路,坚决让我配合市里司法机构下乡做这什么……义务帮扶普法宣传工作的,我一个刑律在这莽夫刁妇遍地的农村,整天帮他们调解家长里短,忙的披星戴月还不落好,你现在一句话要我折返回去接刑案,你是往死里折磨我啊,你告诉当事人,要是能等,就等我一年后结束帮扶工作回去再说吧。”

对方还要说什么,詹淮秋摸到车钥匙了,走到那辆黑色大众辉腾前开了车锁坐进驾驶座:“不说了,我吃饭去。”然后也不等他老板说话就把电话挂了。

眼睛瞥到红黑的仪表盘上,已经晚上八点,倒是真的饿了。发动车子,打算在乡上某家清真店吃红烧牛肉面,然后回宿舍睡觉。

詹淮秋是滇市第一大律师事务所首屈一指的大状,今年三十二岁,外表一言难尽。所谓一言难尽,就是用几个四字成语都不足以深刻概括他披荆斩棘的气质。

兰博基尼的长相,乔治巴顿的气场。

这就是对詹淮秋最中肯的描述。

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第二年就顺利考取律师执照,从此顺理成章走向为民服务的道路,这个“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人民币。身边的朋友常调侃说詹淮秋是个手捧《刑法典》,道貌岸然向当事人狮子大开口的勒索犯,他不置可否,大方承认了自己的阴暗面,说律师也是人,也有虚荣心,也喜欢光鲜亮丽,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如果不是大学专业学的是法律,估计这会儿不知道在哪里当不法商贩呢,总之他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好鸟儿。

詹淮秋对自己的认知准确且坦荡,他非常欣赏自己的优点,同时也坦然接受自己的所有缺陷。

比如他是在初二时确定自己是同性恋的,他就不喜欢女同学那种故作娇嗔的荷尔蒙属性,看着厌烦,反而更愿意赏玩男同学粗犷憨傻的直球个性,他觉得真实不矫情。于是初三时,他就交上男朋友了,并且做到学习恋爱两不耽误,考高中时,他以超过市重点一百多分的尖子成绩被重点高中录取,而跟他相好的那个男同学却恹恹的进了隔壁的技校,学习开挖掘机去了。

詹淮秋除了周末平时都不能离开学校,他觉得这样谈恋爱很麻烦,见又见不到摸又摸不着,这样的恋爱聊胜于无,于是在高一开学第一个月果断跟初恋男友分手了,也没出现撕心裂肺的伤痛,因为第二个月他的第二任男友就光荣续弦了。

对于自己的性取向,从他发现的第一时间就没想过要遮遮掩掩,他不会大张旗鼓的宣扬自己喜欢男人,但只要身边有人察觉问起,他都会大方承认。他始终认为,就算所有人觉得你是怪物,只要你自己不觉得,那都是白搭;但如果有一天连你都质疑自己,那一刻起你就真成怪物了。

工作后,秉持着一贯雷厉风行见针见血的办事作风,詹淮秋在同行中逐渐平地崛起,在大胆接了几个反转的刑事大案后,他彻底名声鹊起,刚开始他是顶着星元律所的招牌接案子,后来渐次变成星元亮出他的名号来给公司加光添彩了——詹淮秋从刚进公司的小白到成为众星捧月的王牌律状,只用了三年。

一个人的成功要么靠天赋,要么靠努力,如果既有天赋又愿意努力,那这种人注定就是天之骄子,别说是做律师,就算是在工地瓦泥,没几年说不准都能给你整出个金色大厅来。

原本詹淮秋在滇市接接案子给商政名人打打官司,不时在私企给人做做法律顾问挣点外快,活的也挺惬意,谁知上个月突然被朗宁叫到办公室,让他收拾几件衣服,下星期一随同市法院的人入驻莲花乡,配合当地政府搞一个基层普法宣传小组,任务就是给周边的村民们普及法律知识,帮助解决相关法律纠纷。

这种对于技术含量要求偏低的小事照理来说随便打发个新人去就行,因为根本目的就不是什么普法宣传,而是做做表面工作,抱抱司法机关大腿,以后在大案要案上也会给自己律所争取到周旋的余地,但朗宁点名要他去,这就让人费解了。

再三逼问下,朗宁终于说出实话:“我知道你男朋友刚把你给绿了,最近工作一点状态都没有,索性去农村吹吹清新的小风,看看碧绿的田野,晒晒温暖的太阳,那地方的天可跟滇市不一样,一点霾都没有。”

原来是这茬儿,詹淮秋还得谢谢老板的无微不至。

他确实被好了三年的男朋友给三儿了,工作状态也确实有些懈怠,但他认为不至于会影响到自己的专业判断,重点是他也不想去那什么狗屁乡下农村,让他整天闻牛粪臭、被一窝苍蝇围着转、走到哪儿都有一群野狗追着狂吠……还不如抹他脖子。

只是朗宁也不是什么好讲话的主子,一句话就把他嘴巴给稳稳塞住了:下乡满一年回来,律所的股份你占15%,干不干你自己决定,我不勉强。

任何人在钱和权的面前都是软弱无能的,尤其在占便宜这种毫无成本的小事上,就更不要讨论什么自尊了——詹淮秋当场就清清嗓子,问了一句:“朗哥,星期一几点出发?”

可事实证明詹淮秋在莲花乡是真的水土不服,他每天一身西装进出于乡政府的普法调研办公室,跟所有人都格格不入,跟他一起下乡的,除了法院的同志不得不穿那身制服,其它律所的几个人在坚持了一星期后,全部自我放弃换上了休闲装,都懒得装腔作势了。

这里的村民个个汗衫背心大短裤,每天面对的都是与泥土芬芳脱不开干系的生活琐碎事,有时去村民小组调解一趟回来,再笔挺的西装都被蹂躏成卖保险的了,时间一长谁还有那工夫。

只有詹淮秋雷打不动,一天一套,每天西装从里到外都熨的规规整整,从发型到鞋尖都精致的无可挑剔,他不是穿给别人看,他的打扮就是为了取悦自己。早上临出门前对着镜子喷香水的那一瞬,就是支撑他一整天精神百倍的充电时刻。

跟他同一个办公室的人都觉得他带了个百宝箱来下乡,因为几乎就没见过他穿重复的西装。

在清真店吃完红烧牛肉面已经快九点了,詹淮秋把最后一根烟抽完,走到对面的小超市去买烟。

收银处坐着个一头黄毛的年轻人,正专注的低头玩手机,门口的迎宾门铃喊了一声“欢迎光临”他也没抬头看,不具备一点服务精神,一副爱买买不买拉倒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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