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的原因有二。
第一,是爱。
第二,是为了彻底治愈我哥的病。
爸妈在世时,常开玩笑说,我们兄弟两个的性情样貌换一换就好了。他们也常叮嘱我说,要我好好吃饭,快点长大,保护哥哥。
爸妈非常爱我。他们只是比较担心我哥幼时孱弱,温柔漂亮,以后难免挨欺负。
他们却没能看到他如今脾气过于暴躁,身体过分健康,容貌过于美丽,在外“恶名”远播,在家对我……
哦,我们已经没家了。
幸亏爸妈没能看到他对我很凶。
孟廷选非常讨厌我。
因为我是个同性恋。
什么有伤风化伤风败俗不知廉耻等等等等,这些词我早听腻了。
孟廷选的每一句“戒同箴言”,我都跪在祠堂里用被戒尺或者藤条抽肿的“肉垫”那已经不能叫手了,攥着毛笔抄写过几千几百遍。
我哥甚至费尽心力改了名字,说不想和我这个丢人现眼的混蛋做兄弟。
我哥出生时,爸妈给他取的名字是孟灼。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谁听了,都知道他和我是亲兄弟。
可现在,除了几家亦敌亦友的世交,没多少人知道国防部最大的私人军火供应商孟廷选是我哥。
Noah仰卧起坐,按住我手臂上流血的伤口。
他盯着我的嘴唇:“你上次脱臼的手也全好了?”
我觉得他非常奇怪。
Noah明知故问:“孟蓁,他是谁?从哪副棺材里冒出来的老吸血鬼?很封建,很见不得光。”
月色暗淡,孟廷选神色恹恹地衔着烟,泛青的手腕搭在车窗底框上。
他单手上膛,用枪管懒散地指了指Noah,对我说:“孟蓁,从哪买的外国鸭子?还敢叫你名字呢。不错,挺有眼力见,知道疼人,嘴也够甜。”
“小白痴,你现在多少算是攒了点私房钱,可不要再廉价到被某些小恩小惠小温柔感动的地步。谁对你好一点,你就巴巴地摇着尾巴凑上去舔。否则,我真的还会用这么粗的鞭子把你抽到皮开血溅,骨肉分离。”
孟廷选扣合食指和拇指的指尖,比了一个圈。
我默念:爸妈,放心吧。我哥现在身体素质真的特别好。我也挺好,有钱花,会做饭,能扛住,随便我哥闹脾气。
Noah拽住横在我胸前的枪套背带,眼睛像海一样深:“孟蓁,虽然他好像是你的熟人,但你需要我杀了他吗?”
我拍拍Noah金灿灿的头:“装什么傻。你不是知道他的名字吗?没见过本人?”
Noah:“你亲哥?”
我笑:“必须是亲的。”
必须是亲的。
换个人敢这么对我,我早就射穿他脑壳或者把他从我的运输机上丢下去了。
类比:
陈槐开车撞我,殃及陆如琢。
因为陈槐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所以陆如琢伤愈后,我新添的纹身结痂后,我第一个收拾的人就是陈槐。
陈槐跪在我脚边,很开心地说:“蓁哥,你生我气啦。可这是陆如琢那个伪君子自找的,我要撞死的人是你,谁让他非要救你,他活该。”
于是,我把这只兔崽子拎起来,吊在我某一艘货轮的底舱里用钢管暴打。
我原本想对照陆如琢病历和鉴定,等比例复刻陆如琢的伤情,但陆如琢与楚玖追到港区到处找我,我不得不半途而废。
由此可知,我报复心可以很重。
我示意Noah松开帮我止血的爪子。
我拆开缠在手上的领带,绑到手臂上做了个简易止血带:“行了,走吧,我们之间的破事两清了。”
Noah:“我有话要说。”
我起身:“那你原地不动。我先去和我哥说几句话,好不好?”
Noah:“好。”
我转身,走到孟廷选的车窗前。
我整理胸前的牛皮背带,掏出被Noah压扁的烟盒,咬出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