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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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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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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看著帐篷里幸福温馨的眾人,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颳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適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著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於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嚶嚶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髮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態,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別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討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个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对付臭虫,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还用太阳曝晒过,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太阳就更別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丟进燉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燉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丟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髮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於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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