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固思索了一下,立马下令:“好,传我军令,前军突袭这支部落,一个不留!”
旁边的耿忠、班超都没有任何异议。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而且他们这次是大举进攻,就是为了扫清河西走廊的匈奴,让匈奴的势力不敢再染指这条通道,然后就可以打通西域了。
这一次出征的战略目標,就是打通西域,让西域诸国再次回到大汉的控制之下。
而不巧的是,北匈奴的王庭就在河西走廊上,双方之间必有一战。
匈奴与大汉之间的世仇,导致孩童都会拿起屠刀,砍向大汉的战士。
因此,为了避免有危险,还是全灭吧。
血债,必须血偿!
於是,耿忠决定亲自带兵。
耿忠是建威大將军耿弇之子,和竇固一样,同样是开国功勋的后代。
耿弇位於云台二十八將第四,为东汉的建立立下了卓越的战功。
当年刘秀孤身来到河北,差点殞命,关键时刻就是耿弇出来,劝刘秀北上,並且还劝说渔阳、上党两郡的幽州突骑归附刘秀。
这才让刘秀有了安身立命之资,最终平定了河北,在河北称帝。
可以说,没有耿弇,就没有后来的光武帝刘秀。
而耿忠作为耿弇的儿子,就是此时东汉军中的军功贵族”。
正是他们不遗余力地建议,让汉明帝刘庄决心攻伐匈奴。
毕竟不打仗的话,军功贵族们怎么拿功勋呢?
而且,耿忠確实不是草包,选择了带头衝锋。
他带著两千骑兵,杀到这个匈奴部落的时候,对方还没反应过来。
直到万马奔腾”,大地仿佛都为此颤动,匈奴才反应了过来。
但是已经晚了。
耿忠下令开始衝锋,本来还在缓慢加速的骑兵,突然开启了全力模式。
这也是对马匹好,毕竟一直衝锋的话,战马也熬不住,损害会很大。
耿忠跨坐在马上,双脚踩著马鐙,拿著马槊一把將一个匈奴汉子给捅了个对穿。
“杀!”
他直接用蛮力提起来,然后朝著旁边甩去。
他感觉到爽了,这双边马鐙確实好用,让大汉训练骑兵可以少了数年之功。
可惜时间不够,不然所有战马都装上那所谓的马蹄铁”,损耗会更少!
听说这都是雒阳宫中传出来的好东西,皇帝陛下得到了天助呀!
现在汉帝国国力强盛,汉明帝刘庄根本不怕匈奴把这些东西学去。
开玩笑,就算是匈奴想学,他有铁器吗?
对於汉帝国而言,打造马蹄铁不算什么,但是对於匈奴来说就要了老命了。
想到这里,耿忠越发忠心耿耿,开口喊道:“杀,一个不留!”
“杀!”
汉军也杀疯了,完全没有任何抵挡。
一汉当五胡不是开玩笑的,匈奴人反应过来了,但是没有用,直接就被杀崩了。
之所以能够一汉当五胡,除了汉军勇猛之外,还在於这个时代的中原王朝,武器装备確实比草原更先进。
各方面都比匈奴更强,碾压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也就是匈奴打不贏会跑,休养生息之后又跑回来搞事。
不然早被汉军杀完了。
当竇固和班超得到大捷的情报之后,没有任何意外。
无数牛羊,上千战马的收穫,让所有人都喜笑顏开。
没办法,竇固只能派少许人,先把这些战利品先送回去。
毕竟此去一千多公里,即使是一直奇袭,也需要不少时间。
陈逸並不知晓这场跨越了千年的大战。
如果知道的话,作为皇汉的他肯定很高兴。
此时他正听著刘裕吹牛。
“贤弟,你是不知道当时有多凶险,为兄手持青龙偃月刀,数十人围杀我,不过还是为兄更胜一筹,手中长刀一会,十多个脑袋瞬间飞起————”
刘裕一边洗著自己的长刀和盔甲,一边侃侃而谈。
他现在对这两个宝贝是爱惜得紧,比生命都要重要。
毕竟在战场上,这就是第二条命。
普通的武器破不了他的防御,而他的青龙偃月刀直接把敌人的武器砍崩。
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陈逸听得自己都热血沸腾了:“老哥,你说我在古代能是猛將吗?”
“肯定啊。”
刘裕立马点头,多少带著点真心:“贤弟人高马大,稍微学点武艺,就是万人敌。”
他稍微对比了一下————这根本不用比。
那些贼寇一个个面黄肌瘦,而且人还很瘦弱,身上连盔甲都没有,手里的武器也是不知道哪里捡来的————
就这样的贼眾,陈逸只要胆子大一点,全副武装,应该问题不大。
“哎,那我真是生不逢时了。”
陈逸用真诚的语气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当然,真要让他去,他是绝对不愿意的。
毕竟战马是没有后视镜的,刀剑是不长眼的,黑哥们(战术摇头)————没有黑哥们。
说白了,还是现代生活舒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