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利先生,我是很好奇,你们是怎么知道托马斯与邓世荣之间存在利益关联的?”朗白逊律师事务所,阿斯利?戴尔的办公室里,韩冲坐在那方宽大的办公桌后面,饶有兴致的看着对面那个中年律师,问道。
“呵呵,韩先生可能对我们律师这个行业不是很了解,”阿斯利正从他自己的小咖啡壶里倒咖啡,第一杯先推给韩冲,这才一边倒着第二杯一边解释道,“你知道,受限于美国的法律体制,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的时候,没有太多硬性的法律条文可以借用,更多的还是凭借着之前的案例以及对陪审团情绪的影响来主导庭审的走向。”
韩冲点点头,意思是他了解这个情况。
“过去出现的案例,这一点还好说,毕竟它还是比较客观的东西,但对陪审团情绪施加影响这一点,就是主观性的东西了,要想获得成功,除了要有较强的演说水平之外,还必须要做的一点,就是对情报信息的搜集。一般的大律师,身边都会有一个专门负责搜集相应信息的团队,我自然也不能例外。”阿斯利解释道,“当然,那些资历还比较浅,亦或是刚出道的律师,也会做这方面的工作,不过他们大多会选择与私家侦探以及咨询公司合作。”
韩冲恍然,随即又发散性的联想到,难怪美国政坛中到处都充斥着律师的身影,别的不说,但是国会两院的议员里,估计就有一大批人是律师出身的。像那些资历深、影响力大的律师,既然身边会有一个专门的咨询团队,那么一旦他有意参加选举,这个咨询团队眨眼功夫就能摇身一变转换成竞选团队。
“自从得到先生的委托以来,过去几天,我安排了大量的人手去寻找相关方面的突破点。说真的,最初一段时间,我对这个案子并不看好,你知道,邓世荣的起诉只要进入庭审阶段,控方律师很容易就能找到既有的案例做佐证。”阿斯利将一份厚厚的文件推到韩冲面前,说道,“比如说在业界被称为内幕交易第一案的‘斯特朗夫妇起诉拉皮德案’,就是一个与本案极其类似,并且最终由起诉方获胜的经典案例。所以从案例引申这个角度来讲,前景很不乐观,即便是上诉,我们获胜的机会也不大。”
韩冲听着阿斯利的解释,也看着手头上的那份文件。文件里都是咨询人员提供的过往案例,其中有一部分是控方律师很可能会引用到的,也有一部分是辩方律师可以引用的。
像阿斯利所说的“斯特朗夫妇起诉拉皮德案”,就在控方律师极有可能引用的典型案例里。这个案件的大概意思,是说菲律宾白公司在1909年计划将名下的一处岛屿出售给政府,消息传出后,引发白公司的股票暴涨。可是不巧,这个售岛谈判很快陷入僵局,长时间无法达成最终协议,甚至有黄掉的可能,受此影响,白公司的股票开始暴跌。这时候有一对斯特朗夫妇,就将手下800股白公司的股票卖掉了,结果他们这边刚脱手,白公司与政府的售岛协议就达成了,白公司的股票也再次暴涨,从每股不到20菲律宾币,猛蹿到2每股200多菲律宾币。斯特朗夫妇为此蒙受巨大损失,恼怒不过,就将白公司的大股东拉皮德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胜。
这个案子很经典,而且它的出现,最终促使堪萨斯州出台了著名的《蓝天法案》,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步禁止内幕交易的具体法案,在司法界很有说服力。
“不过相比较而言,韩先生的这个案子,与‘斯特朗夫妇起诉拉皮德案’也有一些异同之处,其关键一点就在于,邓世荣在售出股份之前,已经向证监机构做了报备,而且获得了允许。换句话说,他是在承认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下,才做出售出股份这个决定的。”阿斯利递过来一支烟,语气不急不缓的说道,“当然,还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韩冲先生,你与pvc投资达成质押贷款协议的日期,是在邓世荣先生做出转售股决定之前,还是之后。”
“这个重要吗?”韩冲迟疑着问道,没办法,他对法律的东西实在是一知半解,这些东西必须听律师的。
“非常重要,”阿斯利说道,“如果说你和pvc投资的协议是在邓世荣做出售股决定之后才达成的,那么我们就可以以此为证据,直接驳斥控方的商业诈骗说。他们的立论站不住脚,连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正式调查都无法通过,更谈不上庭审了。”
韩冲沉默不语,实际上他虽然不太精通律法,也知道这个先后顺序非常重要。因为他从pvc投资拿到20亿美元贷款是以两支债券的未来收益以及赫尔斯金融的部分股份为抵押的,然后他才又拿着贷款得到的钱,从邓世荣那里收购了他手中所持有的赫尔斯金融的股份。这两笔资金操作的具体过程只要摊开来,傻子都知道他是以欺诈性的手段从邓世荣手中收购了股份。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韩先生,”阿斯利毕竟是富有惊讶的大律师,他一看韩冲的沉默,就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律师就是律师,阿斯利是不管事实是怎样的,他需要做的只是替他的委托人打赢官司——尤其是这个委托人很舍得钱,这一笔官司如果打赢了,不提朗白逊给他的年薪,只是这一笔律师费都够他挣几年的了。
“作为你的律师,韩先生,现在针对这个案子,我三个建议。”阿斯利才不会去管什么道德的问题,反正他在司法界早就名声扫地了,因此,直接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给韩冲建议道。
“你说,”韩冲做了个手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