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eta与omega是下位者,注定被alpha压制。这是当今社会中普遍认定的规则。
然而孟瑾却是超脱于这项规则之外的beta。他是孟家独子,孟氏财团唯一的继承人,是上帝的宠儿。
也不知上帝为他关了哪扇窗,他除了性格脾气不好外几乎样样完美。
“怎么,孟少终于得空来见我们了?”虽话语轻佻,但洛承却小心谨慎地观察着孟瑾的神情,生怕自己语言不妥惹得这大少爷生气。
几乎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堂堂洛家小少爷,身为极优alpha竟然是孟瑾一个区区beta的跟屁虫,他喜欢孟瑾,喜欢得不管不顾,人尽皆知。
孟瑾也知道这家伙的心思,他明确拒绝过几次,却都收效甚微。洛小少爷脸皮比城墙还厚,因为两家还有合作他也不能闹得太难看,只能当朋友先处着。
洛承是个懂分寸的人,不敢过分唐突,只敢像只狗似的眼巴巴跟在孟瑾身后,对方哪怕多看他一眼,他都能高兴得尾巴摇来摇去。
孟瑾靠坐在沙发上,扯了扯自己的领带,修长雪白的脖颈露出来一截:“这不工作忙么。”
他接过洛承递来的酒杯,抿了一口,艳红的薄唇被沾染上水渍,莹莹光泽,让人看了口干舌燥。
“……再忙也要注意身体。”洛承下意识咽了口唾沫,直愣愣盯着孟瑾的唇,他好想吻上去。
孟瑾自然知道这臭小子心里想着什么,一个巴掌就甩在了对方头上,状似开玩笑地说:“别这么看我,恶心。”
他是极其明艳精致又大气的长相,五官深邃,凤眸狭长,眼尾绯红,像株玫瑰一般明艳,旁人几乎只需要一眼便会被他那漂亮妖冶的皮囊吸引。
但他却也保留了一份独有的野性,是株带刺的野玫瑰,能将靠近他的一切心怀叵测之人全部戳伤。
2.
喝了几杯酒,孟瑾有些醉了,还很热,但他仍旧保持着清醒,站起身脱去外套扔在了沙发上。隐藏在衬衫之下漂亮的肌肉蓄着蓬勃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