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和当地警方联合追踪一起跨境人口走私案,被谨小慎微的人贩子团伙发现了端倪。人贩子把拐卖来的几个小女孩关在车里,当即持枪下车和警方发生了火拼。
这伙人贩子全是亡命之徒,根本不怕死,但车里有人质,附近还有贫民窟,警方有所顾忌,根本无法施展开,每当莱缪尔想进行狙击,都会被对面一通乱扫的子弹打断。
一辆黑色的Jeep牧马人在枪林弹雨中一百八十度漂移,横在了莱缪尔面前,车门打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深棕色靴子,然后是扎在靴子口里的灰绿色工装裤,还有防弹背心——是上次那个男孩,换了身打扮,还没戴蓝色美瞳,莱缪尔差点没认出他来。
男孩扛着一支反坦克火箭筒从车上跳下来,浅棕色的双眼亮得像藏了星星。他对莱缪尔笑了笑:“正好路过,需要帮助吗?上次打了你的人,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不收费。”
一旁的警员见他们两个似乎认识,也没有多问男孩的身份,只是指着他手里的火箭筒说道:“嘿,兄弟,这个可不能用,那边还有平民呢!”
“好吧好吧~”男孩无奈地把火箭筒丢到副驾,后座很快有人递了把步枪给他。
男孩摘下莱缪尔的头盔扣在自己脑袋上,端着步枪就冲了出去。
“操!”刚才那个警员惊呆了,拍了拍莱缪尔的肩膀,“你这个朋友真不要命啊!”
男孩倒不是为了送死才冲出去,只是因为他手里这把枪装的是达姆弹。达姆弹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击中人体后,弹头会在体内炸成碎片,使伤者痛苦地死去,另一个就是有效射程短,只有几十米。
莱缪尔咬牙,上车在窗口架起狙击枪,为男孩打掩护。
不到十五分钟,男孩带着人质回来了,他的防弹衣上有好几处弹痕,裤子也被子弹擦破了。
那一天,二十一岁的莱缪尔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亡命之徒,才最擅长对付亡命之徒。也正是这次行动,让莱缪尔养成了自此之后面对歹徒时不要命的风格,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一个部门的负责人。
“洛,该走了。”车上的人对男孩喊道。
男孩把头盔还给莱缪尔,甩着被汗水浸湿的头发,说道:“来啦!”
莱缪尔不知道“洛”这个发音是哪个字,也不知道是名还是姓,但至少有了调查的方向。
一个很年轻又漂亮的亚裔雇佣兵,这还不好找吗?
在动用了黑白两道的人脉后,莱缪尔终于找到了男孩的踪迹。他惊讶地发现,这个被他称为“男孩”的亚裔雇佣兵,竟然还比他大一岁。
莱缪尔一下一下敲打桌上的纸质资料,资料的左上角是一张照片,边上写着目前已知的信息。
洛月,二十二岁,来自香港,身份不明,疑似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隶属于哥伦比亚的一家雇佣兵公司。除了这些基本信息,还记录着几件洛月以前接过的活,他从没像其他雇佣兵那样做过替议员暗杀竞争对手的事,死在他枪下的无非是狗咬狗的黑帮,还有在灰色地段牟利的人。
莱缪尔抚摸着照片,脑海里浮现出洛月的笑容,他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
明媚的阳光照在林家二楼的露天阳台,室内,林琮岚已经帮洛月洗完澡,吹干头发,把他抱回了床上。
洛月习惯性地把脸埋在被子里,蜷缩成一团,只露出柔软的黑色短发,看上去脆弱得像是一只蝴蝶。
莱缪尔握紧拳,下定决心,一定要带洛月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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