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自己显得不太合群,虽然我以前一直都很特立独行,但是现在我还是希望一个宿舍的关系可以很融洽的。所以,就跟着走吧,就当做是宿舍的集体活动一样,当做散步,也挺好的。
后面的王芬和于沙也跟着我们没有回宿舍。
没想到于赤河兴致不错,绕着几栋宿舍楼转了一圈之后,又去了操场绕圈子。
我跟吴五五一路上也一直有一搭没一搭得聊着,后来不记得他说了句什么玩笑话,我也就开玩笑似的用力推了他一把。
光线很暗,他没有说话,只是回过头瞥了我一眼,脸上出现了一秒钟不快的情绪。
很显然,吴五五并不喜欢我这样的行为,不,准确来说应该是讨厌。虽然当时他没有明确表现出来,可是那眼中一闪而过的不满,还有我推过他之后的一语不发,都证明了这一点。
其实都只是说笑而已,我推了他也只是玩笑的一种方式,不过他似乎并不能接受这样子的玩笑。
好吧,既然这样,以后跟他接触的时候就客气一点,别像这次这样就好了。
我就是这样的,不会强迫别人适应我,当我发现这样的方式对方不喜欢的时候,我也可以变成对方能够接受的样子。
不过,这是在我已经确定我跟对方没有成为好朋友或者男女朋友的可能性的前提条件下。
不论是我晕车的时候靠着他,他的表现,还是我刚刚跟他开玩笑时,他的反应,都很显然的证明了我们只能是个点头之交——他不符合我的要求,而我也不符合他的要求。
如果对关系亲密的人还要那样伪装,人生也太累了。不过跟关系一般的人,偶尔相处偶尔见面打招呼而已,所以用让对方舒服的方式来避免自己的麻烦也没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