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一首《程都》唱完,录音室里一片寂静,无人出声。
几乎每个人都沉浸在了老高的歌声中。
不得不说,老高的声音唱起民谣来简直是最正确的选择,而对于锦官城的浓烈情绪,更是让他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充满了深厚的感情,将那一个即将离别锦官城却内心满满不舍的歌者形象,完美丰满的表现了出来,宛如活生生立在你面前,诉说着心中对锦官城的不舍。
“好!”叶枫忍不住拍掌叫好。
叶枫当初在写这首歌曲的时候,心里响起的声音是前世赵雷唱这首歌的平淡中却蕴含着浓情的声音,那时候他认为这首歌即便是自己来演绎,也肯定没有赵雷唱的更好听。
只是眼下,听到老高唱了这首歌之后,叶枫心里属于赵雷的声音消退了一点儿,取而代之的则是老高的声音被填进来。
一首歌,两个人演绎是完全不同的味道。
原唱赵雷是平淡的,仿佛像是为你铺开一张画卷,随着画卷的展开,你也就慢慢的进入到了这个城市,进入到了赵雷的故事里,听着他那平淡中有浓情的声音。
而老高的演绎则不一样,他的声音同样平淡,但胸口的情绪却是使劲在压抑着的,似乎生怕猛烈冲撞出来之后,那巨大的热情和眷恋会让自己显得浮夸,就像是深深的喜欢一件事物,却比往常更加小心翼翼生怕打碎它一样,其中情绪自然也浓烈无比。
很难说两人之间的表现究竟谁高谁低,音乐这个东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表达方式,有人喜欢含蓄,有人喜欢张扬,所以也就诞生了各种不同的音乐流派。
总而言之,这个世界没有赵雷,所以《程都》这首歌,老高想怎么演绎都是对的,他对于这座城的感情在哪里,无论怎么表达,都是异常的好听。
叶枫鼓掌叫好之后,唐鹿茸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也连声叫好,脸上浮现出赞叹之色来。
乐坛前辈就是乐坛前辈,不过是初次演绎这首歌而已,却依旧让人感到悦耳不已,俨然没有普通人刚刚接触一首新歌时候的生涩与感情不到位。
秦诗也是被老高的演绎给震惊了,她从来没想过现场的音乐会是如此的好听,无论是气氛亦或者是水准,和在手机上听到的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在场几人都拍掌叫好,只是老高却皱眉眉毛,有些不太高兴的样子,摇头道:“还是刚接触这首歌,没唱出我想要的感觉。”
他这话一说,身后几位乐手都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和叶枫几人不同,他们和老高合作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早就知道他的性格:如果不是将一首歌演绎到自认为完美的程度,他是不会说好的。
这是一种追求完美的精神,而拥有这种精神的人,只要能坚持下来,几乎都能成就一番事业。
所以,老高能够获得如今在乐坛的地位以及成就,和他个人的努力是压根分不开的。
平庸懒惰的人要想获得成功,那只是一句玩笑话。
听到老高的话,叶枫也不太意外,只是道:“第一次唱已经有几分味道了,后面只要熟悉了应该就不错了。”
“枫子,要不你唱下试试?有些地方我琢磨着感情还是没到位。”老高忽然冲叶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