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的最后一道缝里,传来了老妇人的声音。
谁家?家!
那个家?
我家!我!
车窗又缓缓下落。
九苦笑着想:父母刚出事,这些人就开始敷衍以前的约定了。人心惟危啊。
想必这就是鞠家人了。
九想,会不会是以前看不起人家,现在遭到报应了呢。
“把人带走吧。”母亲说。
鞠倩已经放弃了挣扎,任凭连个壮汉将她拎起来。
在车里的大姐鞠琳看到鞠倩这狼狈的样子,一边扣着指甲,一边说:“妹啊,别丧气,家,不会亏待你的啊。”
九苦笑一下,想起白总想的那个招式,现在看来,是有些作用啊。
车门已经开了,两个人正要将鞠倩扔进去。
九开门,“慢!”
他顶着杂志,站在雨中,对妇人说。
“稍等。”
这样礼貌的措辞,被他说出来之后,简直就像是命令。
司机急忙下车,用自己歪七扭八的伞帮帮罩着九。
那个龙骨伞,跟着鞠倩,被托了老远。
鞠琳看向窗外,在暴雨中,面孔并不详细,但是挺拔的腰身和磁性的声音,令人陶醉。
闪电闪过,从雨伞倾斜的伞面下,才能看出他完整的脸庞。
这面孔一闪而过,鞠琳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足下是鞠夫人吧。”
九说,冷冷的,“家定的婚约,是和谁?”
九看到前面瘦弱的身影,想起她求救时候晶莹哀怨的目光和颤抖的声音。
鞠夫人昂着头,扶了扶自己的披肩,说:“是我小女儿,鞠倩!”
“现在家,您应该知道,不同往日了。您大可以退婚啊。”九说。
鞠夫人不屑地说:“你是谁,管这么多做什么?告诉你年轻人,即便家退,我们也不会退。婚姻,股权,利益,声誉,都是要考虑的事情。年轻人,以后你也要学着点才好!”
九缓缓结果佟叔的伞,向佟叔微微鞠了个浅躬,说:“麻烦佟叔了。”
只听两声水四溅的声音,擒这鞠倩的两个壮汉就倒在了地上,佟叔搀着鞠倩,捡起地上的龙骨伞,到九身边。
“年轻人?你这是做什么?”
鞠夫人慌了神。
佟叔将鞠倩请去车后座。
她坐在里面瑟瑟发抖。
九看鞠倩已经进去,对鞠夫人说:“我未婚妻,提前带走了。”
故事纯属虚构,生活要带脑子。但是写小说,势必要离天下之大谱,以求大佬览读,是故,开局尽量匪夷所思。我感觉相比于“带着六个某某缩小版回来”这种,本文已经很保守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荒唐梦永远在,祝大家阅读愉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