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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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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大部分俗套的故事一样,感情这件事,不管是英雄、枭雄还是狗熊,都总要配上美人,似乎这样会为人生再增添几抹艳色。

在陈孝平的故事,美人的名字叫柳霜。

柳霜的本名其实是韩柳霜,当年她随亲戚逃难到香港时国家仍处在战火和动荡中,于是为了安全起见,她隐去了姓,化名为柳霜。

时间回到一九六八年,那年柳霜二十三岁,在街边餐馆做服务员,而陈孝平十八岁,亦开始在帮派崭露头角,立下一定威望。

后厨的门直通暗巷,家禽的屎尿味和生肉的血腥味混着餐厅的油烟在箱子里流窜,柳霜被三个流氓堵在角落,差点就要遭侵犯。

关键时刻,陈孝平从巷口路过,脚步声让流氓的动作一时停下

然后,人生几乎是两条平行线的一对男女便因为这样一出并不新奇的英雄救美桥段产生交集。或许是吊桥效应,又或许是其它的原因,总之,相差六岁的他们越走越近,最终相恋。

光看外表,他们几乎是金童玉女般登对,就连柳霜都一度觉得自己找到命中注定的爱人。然而,当热恋过后,那些藏在激情下的问题和矛盾便开始逐一浮现。

陈孝平七岁亲眼看着母亲惨死,又被迫离开父亲,成了游荡在港岛街头的孤儿,往后很长的日子里,他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街上受尽了白眼和欺辱,靠偷盗苟活。后来他虽然住过笼屋,不用再受风雨侵扰的苦,但生活实际也好不到哪里去。笼屋的床板比棺材还要窄,而且总是散发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霉臭味。这块床板除非是彻底坏了,否则是不会换的,哪怕有人死在上面,也不过是拿水冲一冲,放到天台晒上几天,就会再次投入使用,在十英寸不到的空间等待着新住客的到来。

尊严对于陈孝平来说一度很虚无的,就算他有再大的自尊,都会在现实的贫穷和歧视中被一再折堕。无数个难以入睡的夜晚,他咬牙暗暗发誓,如果给他一个机会,他愿意付出一切换这辈子都绝对不要再被踩在脚下,任人宰割。

就算是死,他也不能死得籍籍无名。

可柳霜和陈孝平不一样,她从没有那么多雄心壮志。

尽管她短暂的一生始于动荡,童年亦在漂泊中度过,犹如一叶随着时代浪潮被高高抛起又打下的浮萍,但她到香港来是有亲戚可投奔的,这些年来生活虽不算富裕,却也不至于挨饿受冻。

她不幻想着要过上多好的生活,只希望自己一生都平安顺遂,无须再奔波受怕。她不需要多强大的爱人,只需要一个可以随时依靠的臂弯。陈孝平的怀抱温暖而有力,令她感到十分安心,可有一件事柳霜骗不了自己——如果将爱情同事业放在一块让陈孝平选,那人定会毫不犹豫选事业。要他放下一切选择爱情?想都知道不可能。

其实这个事实柳霜早在两人刚一起没多久的时候就已经发现端倪,但她不知为何总抱有侥幸心态,想着自己或许可以打动对方,或者改变对方的想法。

然而两年过去,现实中陈孝平只不过是变得越来越偏执和自我。

当柳霜不知第几次深夜赶到诊所,看见一身血和伤的陈孝平时,眼前的这一幕最终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巨大的疲惫和无力涌上心头,她想,既然他们谁都无法向彼此妥协,那么结局也就只剩一个。

“年底社团要选举新的话事人了。”陈孝平捂着伤口,语气平淡地跟她说。

柳霜帮着医生把伤口处理好,用绷带将纱布紧紧缠上,然后反问:“是吗?”

诊所里很沉默,医师放下手中的剪刀,走出了房间。

“陈孝平,分手吧。”柳霜开口。

她就是这样的人,爱的时候爱得轰轰烈烈,死心时也绝不留情。

于是,这段感情在一九七〇年走到了尽头,等他们再次见面,已是那年年底。

彼时,新义安内部正因为话事人选举而乱作一团,而柳霜离开陈孝平后,竟然和当年的14K大佬明哥走到了一起,不仅成了对方的情人,甚至连肚中的孩子都已经悄悄降生。

明哥有老婆,只是正室结婚三年一直没能怀上孩子,陈孝平找到柳霜,问她:“孩子到底是谁的?”

柳霜将婴儿床挡在自己身后,说:“同你无关。”

“孩子如果是我的,就和我有关!”陈孝平一步上前,想都没想便伸手掐住了柳霜的脖颈。

似乎是感知到母亲的遭遇,一直不出声的婴孩忽然啼哭起来,撕心裂肺的哭声扯破了一室紧绷的气氛,在耳边尖锐地回响。

陈孝平被哭声刺激,像是猛然清醒般恢复了些许理智,眼看着柳霜因被扼住咽喉而涨红的脸,他稍微松开手,放软语气,说:“你回来,我也能养你。”

“……你识条铁,”柳霜嘶哑着嗓子,难得出言粗鲁地回应,“面对现实吧,你自己清楚我想要什么,又给不给得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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