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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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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走路就是要比坐车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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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现代诗荼毒的米雅红,总是会莫名其妙吟诗一首。

有时还算有点灵气,大多时候,便是这种不着调的散乱断句。

“问你半天,到底见过没?”米雅红这才收敛,笑道,“你要问别人的话,我可能还真不一定记得住,但这个人实在太高,我确实有点印象。”

“真的,啥时候?是谁?”

“你还记得嘛,那天晌午,对,就是我过生日那天,我们去商店你给我买了丝巾。”

“对啊,我记得。”

“当时天不是下雨嘛,我们在里面挑选丝巾时,碰到一个在商店里躲雨的人,你当时出来,还说那个人好高,有点英俊呢。”

米雅利忽然就想起来了。

“原来是在那啊,我就说嘛,你这样一说我全记起来了。”

“面来喽,还是不要香菜对吧?”

老板娘将一碗没有香菜的面放倒米雅利面前。

“大婶,你记得我口味啊?”

“不记得不行,上次那小伙子请你吃面,叮嘱半天不能放香菜进去。”

“?”

米雅利一脸不解,“哪个小伙子,请我吃面?”

老板娘忽然一拍额头,尴尬地说,“你瞧我,小伙子说不让提的,你看我把这事给搞忘了。”

“到底是哪个小伙子,大婶,不会就是那个人吧?”

米雅利急忙指着即将被建筑物遮住的余秋堂。

事已至此,老板娘自是无法掩饰,“可不就是他嘛,不过我跟你说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他是我透露的消息。”

其实透露也无甚要紧,老板娘就是觉得不好意思。

“姐,啥情况啊?”

米雅红凑过脸,一脸不怀好意,“刚才还问我认不认识呢,这不,人家早就偷偷请你吃过面啦。

说,你们到底在玩一种什么性质的游戏,我咋有些看不懂呢。”

米雅利看着妹妹戏谑的表情,也不知该说什么。

她自己也被弄的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都是啥跟啥啊。

她和那个人并不认识啊,就算当初在商店里碰到一次面,可两人并没有说话,难道就那一次,他就喜欢上我了?

不会吧。

这又不是小说。

里面的人没有逻辑,仿佛只需要一个碰触的机会,就能喜欢的死去活来,爱的山盟海誓。

况且,就是放到她看过的那么多小说里,这种事情也是很难让人接受。

忽然,她脑子一个激灵。

既然这样的话,那当初的丝巾……

难道也是他送的。

记得当时门卫大叔说,是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她没有印象,就以为是送错人。

现在回想,极大有可能。

或许是当日在商店里看到她也喜欢,所以悄悄买了,不敢直接见自己,只好委托门卫大叔转送。

极有可能是这样。

那继续分析,今天自行车撞到他身上,自己被救下来时,他脱口而出喊出丽丽,就能解释的通。

他肯定是将自己当成亲近的人,所以才自以为是地喊出这个乳名……

咦!!!

怎么觉得有点瘆人呢。

一想到有这么个人,曾暗地里默默注视自己,观察着自己一举一动,实在是让人没办法不在意。

他到底的谁呢?

回来路上,王浩峰顺便将骡子车还给别人,然后和余秋堂一起去余秋江家分钱。

“走路就是比坐车慢。”

王浩峰感慨道,“等我攒够钱,要买两头自己的骡子,忙时可以耕地播种,没事的时候就能拉车。”

“目标很好,但是不够远大,你为啥不想着直接买个拖拉机呢?”

余秋堂看到路边有婆婆丁的黄,弯腰揪起两根,给王浩峰一根。

婆婆丁就是蒲公英,开的时候,下面会有一尺多的茎,吃起来甜兮兮又苦兮兮,很多小孩就喜欢砸吧这个味。

余秋堂和王浩峰自不例外。

两人小时候都很穷,照例是没什么水果吃,这附近能吃的东西,他们几乎都尝个遍。

除了这个婆婆丁,还有黑葡萄,灯笼果,野草莓,榆钱,洋槐,野红薯,洋姜等等。

反正挨个要尝尝,只要能吃,哪怕是味道一般,都必定要试试。

另外他们也会对庄稼下手,例如小麦正抽穗的时候,将上半截拔出来,就有几厘米的嫩芽,甜兮兮好吃。

玉米刚开始结出棒子,就可以生着啃,也是香糯可口,和水果味道相差无几。

等等。

要不是会被家里大人镇压,这种勇于创新的神农精神,那是万万不可能停歇。

王浩峰接过婆婆丁,咬了一口,慢慢砸吧着味道,“你说啥拖拉机呢,你看我们俩是买的起拖拉机的人嘛?”

“咋个就买不起?”

“你是真敢说,你知道一台拖拉机多少钱吗?”

余秋堂想想,他还真不知道。

前世这个时候,他是没有能力买拖拉机的,所以压根就没了解过价格。

那等有能力了,已经不需要买拖拉机了。

“就知道不知道,”王浩峰将吃剩下的一截婆婆丁扔掉,笑着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咱兄弟肯定买不起。

我啊,要求很低,只要能买两头骡子,或者是牛也行啊,再将我家的院子翻新下,娶个老婆,能生两三个孩子……

看,我就这点要求,不过分吧?”

余秋堂心想你这还不过分。

有车有房有老婆,还要几个孩子,这根本不算是简单,要是放到后世,可算得上的很多人一生的梦想了。

不过。

有梦想总是好的。

谁叫他有自己这个好兄弟呢。

半个小时候,余秋江铁匠铺里,余秋堂将一叠钱放在面前。

“这里一共是两千块,熊皮是150块,熊肉750,桑黄1100,目前就是这些,还有一个熊胆没有处理完,等卖掉再算钱……”

“熊胆你就留着自己卖嘛,堂堂,熊主要是杀死的,我们分点就行,你不要啥都给我们分,你才是出力最大的。”

余秋江说。

王浩峰也是连忙跟话,“我觉得江哥说的很有道理,堂堂……师父,你看看你这么辛苦,好不容易才打到,要是啥都给我们分,那我们不跟要饭的啦?”

余秋堂笑道:“真的不要?”

“那是当然,我们还会给你说虚的不成,我们跟着你能赚到一些钱,就已经很满足,哪能啥都沾呢,我们没那么贪心。”

“对的,就是这个理儿。”

余秋堂看两人如此推辞,他心里也很安慰。

其实他并不是没想过这些事,也会偶尔有分配是否合理。

但很快就会释然。

都重生了,人还不大度一些,对身边亲近的人,看重的人还斤斤计较,这格局真就太小了点。

虽说钱代表着人成功的一定标准,但却不能代表幸福的尺度。

他重生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拥有数不清的财富。

家人,朋友,富裕的生活,他都全要。

“我们之前说过,得到的所有东西,都按照约定比例分配,那就坚持下来吧。

出尔反尔,也不是我们做事风格。

若是现在还没赚到多少钱,就一直纠结分配,那如果有天,我们都发达了,指不定因此还会吵起来。

钱都是小事,伤到兄弟情分,那就难受了。

不是我想的多,你们也看到村里多少亲兄弟,就位鸡毛蒜皮的利益,搞的跟仇人一样,我可不想那样。”

王浩峰和余秋江均是有点动容,两人面面相觑,余秋江道:“堂堂,我们也是看你辛苦,出了大力,我们出力不多……”

“对啊,我也知道这个,所以我不是拿的多嘛,既然我们都决定好比例了,就不能再有其他规矩。

我们今天约定好,以后只要我们三人一起出去,得到所有能卖钱的东西,我们都按照约定比例。

我六成,你们两人各两成。

如果过程中你们谁出力更大,分配的时候我会拿出一部分再多分,就这么说定,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商讨这种问题。”

余秋堂话说的斩钉截铁。

余秋江和王浩峰看如此情形,便知道再说啥也没意义,只好答应。

于是,2000元很快被分开。

余秋堂得到1200,其他两人各自400块。

大家都很满意。

“晌午就在我这里吃饭吧,春菊都快做好了。”

“那行,就随意吃点。”

因为这边早晨吃饭早,下午饭又没到时间,所以饭菜相当简单,凉拌一盘白萝卜丝,炒了个土豆粉条肉,配上菠菜鸡蛋汤,四人随意吃点。

还没到饿的时候,反正也吃不多。

别看这种饭菜简单,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其实也算得上丰盛,没有几家人能顿顿吃得起鸡蛋,顿顿吃的起肉。

啥生活条件也经不起这么造。

一般人家,鸡蛋不破的话,是轻易不舍得拿出来吃,肉更罕见,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就已经是幸福之家。

余秋江家原来肯定是过不上这种生活。

自从余秋堂重生后,带着他慢慢生活也有所改善,余秋堂还特意交代他要给春菊补充好营养。

那孩子的病症,说不定与营养不良,缺乏某些微量元素有关。

就算不是这样,多补充营养,让孩子身体素质得到改善,也是极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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