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里贴着从报纸上裁剪下来的文章,第一页就是关于八年前的那起拐卖案。边上是云远初手写的日期和文章的来源于哪份报纸,1983年十一月的秦省报。
文章中写道,十三位被拐儿童获救, 两名人贩死于大火,一名重伤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判决, 人犯陈友被判处15年。人犯王兰被判处6年。
王兰是谁?宁秋皱眉,当时拐走她们的只有那三个男人,怎么又多了一个。
从另一篇文章中,宁秋找到了答案,原来这王兰是那个胖子的老婆,助丈夫拐卖儿童,算是从犯。
那……凶手会不会是她?为了给丈夫报仇?这样似乎能说得通,而且那个王兰也过了服刑期。
可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应该是她第一个目标才对,因为那场火就是自己放的。
再往后翻,是和拐卖案有关的人名。上面三个是主犯,下面十三个是受害者。这些都是云远初用手写的,不得不佩服这小子的记忆力。
上面三个名字中,有两个被画上了圈。下面的十三个里,有三个被画了圈,其中一个就是方迎秋的名字。
看到这里宁秋就明白了,这些被画圈的人都已经死了。
再往后,又是一篇关于火灾的文章。
地点在富源县小王庄,说是一间旧屋起火,烧死一个女童,女童的名字就是被云远初画圈的曹芝兰,案件发生在1984年一月。
看到这个日期,宁秋傻眼。这个日期完全推翻了她之前的假设,84年王兰刚被抓,绝不可能再犯案。
案件性质认定是意外,所以警方根本没有介入。
翻过两页又是一件关于火灾的文章,发生在1988年,地点就在罗阳市市郊。
女童误入废弃的碉堡,农民在非法烧荒时被活活烧死在碉堡内。
罗阳的确有很多地方遗留着二十年代建造的碉堡,但一个半大孩子知道外头着火不会跑吗,怎么可能被活活烧死?宁秋怎么也想不明白。
孩子的名字当然也是之前被画圈的名字,刘巧珍,十一岁。
最后就是这次的方迎秋,只有手写的名字和日期。
合上本子,宁秋呼出一口气。
看了这么多,之前认定的一些想法忽然又不确定了。
或许这真的只是巧合呢,根本没有所谓的凶手,一切只是巧合……
会有这样的念头,主要还是因为动机。有动机的人没有条件和时间,余下的孩子根本没有动机会做这些事。
况且那时最大的孩子也只不过十来岁,最小的才五六岁,去放火杀人?怎么可能!当然自己除外,毕竟她的内核可是阅历丰富的成年人。
宁秋重重的叹了口气,感觉脑子里更乱了……
牧烨带着一群孩子去医院体检,虽然决定改变策略,但这都是事先说好的,而且他也很愿意帮助这些孩子。
为此牧烨还特意问牧博文借来一辆面包车,亲自开车带着十个孩子和黄老师一起赶去医院。去的是罗阳市的三甲医院,也是秦省最大最好的医院。
检查结果与牧烨事先得知的情况一样,这些孩子都患有先天性的疾病,以现在的医疗手段没有治愈的可能,但可以用药物控制或减缓病情。
黄老师带着孩子们离开后,医生看了看几个孩子的病例。“这些孩子的身体状况你也知道,不过我想说的是,孩子们有过量服用药物的迹象。”
牧烨看向医生,“过量服用?”
“比如这几个孩子,”医生拿过几张病例,“他们的病发作起来会很疼,会使用到止痛药。止痛药一般分三个级别,考虑到这些孩子的年龄,我们一般会使用到二级,也就是羟考酮、可待因、曲马多这类精神类的止痛药物,但绝对会控制计量。”
“那过量服用药物会怎么样?”
“嗜睡,精神不振,这些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会对药物产生依赖性,也就是上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