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问出什么信息,邹志强母亲当天确实出门摔了一跤,然后邹志强当天就带着母亲去了卫生所。临街的邻居和卫生所的大夫都可以证明,他有不在场证明。而且邹志强个子高,186,不是三个人之一。他声称自己完全不认识那三个人,地窖自从他盘下那个店面,就验收房子的时候进去看过一次,再没打开过。对凶手在地窖里完全不知情。
音像店的地面很干净,除了那个带泥的印子外,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邹志强扫过拖过不止一遍地。没有其他脚印了,现在的设备也查不了是否有血迹。
邹志强是部队的标兵,除了格斗技术过硬,他内务也一直是优秀。几天没开门,开门打扫拖几遍地,完全说得过去。
整个兴阳几乎都在猜邹志强是不是报复部队让他退伍、报复那个铁面无情的父亲,所以才犯下这种罪。陈峰不这么想,邹志强他刚刚离开部队不到1年。前半年在家养伤,刚出来开店,这几个月他很可能确实一无所知。但凶手找上他却一定是有原因的,那个地窖几乎不会被发现,音像店的地砖都是整片整片大块的灰色方形水磨石地板砖,那个地窖顶上的地砖跟周围一样,而且连缝隙都看不出来,唯一能区别的就是地窖上有个把手。但把手贴墙,而且被挡在货架下面,如果不挪动货架是根本看不到的。
另一间屋子里,陈峰跟王思东说。如果邹志强是无辜的。那就说明还有第四个人。事发当天,三个凶手第二次做案结束被目击人群看到冲进了菜市场,即使那时候趁着警力还没完全到位跑了出来,也不可能立刻找到音像店的地窖。只有一个解释,凶手早就知道这里,而且很熟。他们挪开货架,躲进地窖。在邹志强重新返回音像店之前,还有人帮他们把货架挪了回去,不然事发当天的排查就一定会被警察发现这地窖。
“音像店除了你还有谁有钥匙?”审讯室里,警察接着问。
“就我跟我妈,没别人了。”
“你盘下店之后,换过钥匙吗?”
“换了,新换的。锁是之前家里买的,直接拿来用,没单独去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