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茜又不甘心极了。凭什么乐薇可以一直舒舒服服服悠哉悠哉的做她的千金小姐?
凭什么每年父母其实可以从乐氏分到一定数目的钱财,却都要留着给小弟,而每个月只给她一丁点的零钱?
她也想当大学生,以后嫁入好人家一直都过着好日子。
看看乐薇住的那个大别墅自带的豪华园,而他们家呢,四口人加起来的住房还没有堂妹一个人的睡房大。
上一次在大别墅的时候乐茜曾经听到伯父说漏嘴过,说是薇薇一个月饭卡上就有一两万的伙食费,还不包括另外的零钱。
而她乐茜呢,一个月全部的生活费加起来不超过三千块,也就刚好够生活费。
周末都不敢去逛街买衣服用的都是最普通廉价的护肤品,穿过来之前她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人家的女儿,好歹也是父母双职工小康家庭日子不会太差的。
现在的这个家里比乐薇家差了不是一丁点,关键是父母有好东西都要给小弟根本就没有她这个女儿的份。
像她以前看过的小说,不是说穿书之后一定会有奇遇会暴富或者嫁给富豪总裁什么的。
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
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之下,乐茜决定,要答应那个人。
反正她也只是帮忙引荐,具体后来会发生什么或者说乐氏真的出了事,也不是她的责任。
不是吗?
因为这种心理,乐茜才才也报名了这次学校的郊游活动,成为少数几个参加了活动的高三的学生之一。
只是没想到这两天乐薇都是跟她的同学朋友在一起没有落单,乐茜根本找不到机会与她说话,于是事情也就毫无进展。
而且这两天,乐茜觉得自己还真是受罪,好好地爬个什么山。
想要组织集体活动,学校不会搞什么嘉年华啊,真是的。
平日里很少锻炼的乐茜在徒步上山近三个小时之后,只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后来没办法只能是坐缆车下山。
也还真是凑巧,她刚刚从缆车上下来,迎面走来的那对男女不正好就是乐薇和另外一个男孩子?
乐薇和一个男孩子?
乐茜一怔,认真地看了过啦,果然和堂妹走在一起的那个男孩子并不是傅卓。
怎么回事,她交了新的男朋友?
远远的看去,那个男孩长得真不错,按照乐茜的眼光就跟她上辈子所喜欢的一个爱豆差不多呢。
瞧瞧那脸蛋那五官那身材长相,还真别说,挺像的。
上辈子那人是乐茜最喜欢的男演员,做梦都想着以后有机会赚了大钱有机会认识他进而……
结果呢,那个大男孩和影后乐薇合作了一部戏之后,居然在首映式上当众向乐薇告白。
说什么对她一见钟情为了她才接那部电影的,申请不已巴拉巴拉的说了许多许多。
虽然心爱的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是那个女孩不是自己,听着挺心酸的,乐茜却也还是被他的浪漫爱情感动了。
结果,乐薇居然残忍的拒绝了他。
拒绝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