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杨靠在破旧的马鞍上,嘴角溢出一丝鲜血,握剑的手不停的颤抖着。
“将军!兄弟们在南面打开了缺口,你快逃吧!”
叶杨摇了摇头,这微小的动作却疼的他龇牙咧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是大风帝国前锋营军官,肩膀上还刻着帝国的军徽。逃,不是他应该做的。
“将军!”面前的亲兵急得大汗淋漓,他清楚叶杨不走,这样的浪费时间,那些冲锋的兄弟就白白牺牲了。“将军!活下去,你活着才能为兄弟们报仇啊!”稚嫩的脸上写满了坚强。
“呵呵……陈峰,你跟着我有多久了?”叶杨挤出笑容,对这个全军年龄最小的孩子,他总是格外的照顾,说起来他们算是同龄人。叶杨从小学武,身体比陈峰结实多了,当初军队路过北方一个小镇,陈峰在他歇脚的小酒馆当佣人,那个时候的陈峰看起来就像难民一般,全身上下都没几块肉,皮包着骨头。入伍第一天,陈峰还很天真的问叶杨,“将军,你能带我发财么?”叶杨笑了笑,没有说话。时光荏苒,眨眼就已经小半年过去,当初的小陈峰也渐渐结实了起来。
“回将军,有五个月了!”
“五个月,咳咳……”五个月,发生了太多的事,叶杨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刚成为前锋营百夫长,从第一军李回元帅手下接过了这群新兵。
他还记得那些誓词,微微开口:“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陈峰,你可还记得?”叶杨眼中射出光芒,年轻的脸上挂上决然!
“属下不曾忘记!这是我们前锋营的口号!即便属下身首异处,听闻这些,也必将拿起长剑,保家卫国!”
“可惜!可惜我不能带你发财了,去把活着的弟兄都召回来,我们不能同生,但求同死!”叶杨声音有些哽咽,扶着长剑,咬着牙站了起来。
“将军!”
“不必多说!我意已决!今日,杀个痛快!”
“是!”
五个月前,靖南王萧问天勾结海上斯拉夫人发动叛乱,驻守南方的第四、第五军被蓄谋已久的叛军击溃,震惊帝都。大风帝国皇帝陛下紧急抽调第一军团开拔,南下平乱。第一军跨越千里,日夜兼程,到达南方已经是数日以后。李元帅下令全军就地休息,择日攻打百里外的一座叛军城池。自暴乱发生,帝国军节节败退,皇帝和百姓心中都对军部不满。李回明白,帝国需要一场胜仗,一场完美的战争!日渐消弥的军心,让李回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作为军部副大臣,兼抚远将军的李回,他的责任最重。
正是由于求胜心切,第一军团在当天夜里便遭到了袭击!叶杨清楚的记得,那天夜里下着大雨。无数叛军如同鬼魅一般突然降临,悄无声息的将第一军团包围。第一军行军多日,加上元帅下令所有人好好休息,许多人在敌人来袭的时候甚至不曾穿上甲胄。他们驻扎的地方是赤炎山下,三面环水。常年生活在海上的斯拉夫人,借助这天然的优势迅速到达战场,打了第一军一记重重的耳光!
叶杨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敌军,只记得足足两万多人的第一军被打的落流水,无数叛军漫山遍野的袭来。好不容易杀退一波,另一波又飞快的补上。第一军号称“帝国勇士团”,向来以铁血著称。可就是这样一只军队,面对斯拉夫人,却不堪一击。那些黄头发、高鼻梁的斯拉夫人好像一只只饿兽般毫不畏惧,甚至有的人身上插了数十根箭,还可以用牙齿咬破第一军士兵的喉咙。
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斯拉夫人如此悍不畏死!
一千年前,开国皇帝,那个被后人尊为不败战神的男人,带领军队将斯拉夫大公赶到海上,建立了大风帝国。当时的斯拉夫人不过是一群残兵败将,数万苟延残喘的废军。史书记载:一支帝国千人骑军,便可以匹敌上万斯拉夫军。如今到底是和平让帝国军丧失了斗志,还是斯拉夫人找到了更强的治军之策?我们无从知晓。
战斗刚刚打响,斯拉夫一支步兵横切进第一军,将前锋营和其他军团隔开。叶杨等人浴血奋战,一直逃了数月,这群凶残的敌人依旧不肯放手。当时从敌军包围圈冲出来的有一千多人,如今那十几位百夫长全部死在敌人追击下。叶杨手下还有几十人,这可能是前锋营,甚至是第一军最后的种子了!
望着漫山遍野的敌人,叶杨心中却慢慢平静了下来。“难道死亡,就是这种感觉么?”从军一年多,他看惯了生离死别,也习惯了鲜血的刺鼻。当年开国大帝百战百胜的背后,可能,也有些无尽的悲凉吧!多少尸骨,才能铸成一位名将?
“呵呵……”叶杨无力的一笑,没想到这个关头,他想的居然是这些。
“师傅,孽徒等不到成为旗长,也没法完成您的心愿了!”(帝国军衔分为百夫长,旗长,少将,将军,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