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老板的办公室里,谷绍冷着张脸,手里是各式网上实锤的截图,几名各分部经理站成一排,各个神情紧张。
其中要属冯敬的脸色最为忐忑惶恐。
办公桌后的谷绍放下手中的东西,慢声开口:“所以,网络上突然冒出来的一百多个加v号,三百多个营销号都是属于时代传媒的?背后操纵的人,是周宁黛?时代传媒的那个女老板?”
冯敬抹了把额间沁出的薄汗,小鸡啄米似得猛点头:“是的,就是那位周小姐的。”
虽然距离酒宴那一晚已经过去很久,但谷绍还是清楚记得对方的长相。并非宁黛长的多么让人难忘,而是她的行事,实在让人记忆犹新。
记忆犹新这四个字,必须要用咬牙切齿的方式来强调。
“那位周小姐,与你联系的很勤快?”谷绍厉眸瞥向冯敬。
这种眼神来旁人看来,是冯敬要倒大霉的眼神。
冯敬拭汗的动作频繁起来,冤枉至极:“没有没有,周小姐就与我通过几次电话。谈论的事情,我都有向谷少您回报过,除此外,在没有其他联系了。”
“可你没跟我说,你还介绍对方认识了一些人。”
这个……冯敬无话可说。如果可以,他很想抱着谷绍的大腿高喊“我错了”。
这么想着,他也果然这么做了,唯一没有做的就是抱住谷绍的大腿。因为对方的大腿在办公桌后,他够不着。
谷绍气笑:“你,挺好!”
冯敬立马保持缄默,任谁都知道,这并非一句褒奖。
“宁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谷绍突然道了句,顿了下,又说:“给她递张请柬,请她参加年底的时尚盛典。”
听这话的人全都一脸疑惑,所以那位周小姐到底是同好,还是傻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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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