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长了,大家便也就知道了那离别愁纱后的女子就是皓月,她会了七弦琴,且弹的精湛,也渐渐为众人所知,流传周遭。
至于笔墨亦不逊,乃是从皓月所就读的书院中传出来的。
经过多年的习字、练笔,皓月就算再不乐意写毛笔字,可写多了,也还是能写的不错。细小秀气,起码还是可以达到的。
那是一日的课堂,韩夫子查完众人的课后作业,怒的当场拍桌。大吼:“你们这帮淘孩子,年岁大了,倒也学会糊弄人了。你们把字写成如此模样,叫人如何去辨认,叫老夫如何审批?”
说着,韩夫子拎起一张作业在前面展示,用事实证明自己的话,让他们能明白自己此时的愤怒。
无聊却又好事的皓月,听了夫子此言,立刻响应号召的向前看去。当她看到那张布帛上全是墨迹,却根本分不出是画、是字、还是废纸时,也不禁摇了摇头。
暗叹:‘这是谁?竟然这么厉害,明糊弄韩夫子、气他。’同时,她心中也想好了一个最有可能的人选。
事实证明,她很了解她的同学们。只听韩夫子愤声道:“李世侠,你看看,你可认识这上面的字?”
李世侠应声抬头,看了两秒钟,诚实的摇了摇头,表示看不懂。
只见韩夫子的胡子都快翘起来了,扔了布帛,大声喊道:“你自己写的字你都不认识,你还想让老夫我能认识吗?”果然如皓月所猜想,这是李世侠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