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心狠手辣的干掉了四只七八斤的大兔子,现场血迹斑斑,他却没有半点胆战心惊,也没了半点前世羸弱的性子,反而像个霸道狠辣的主!
其实,他心里的想法是,前世活得那般懦弱窝囊,今生为鼠,这么低贱了,还不如豁出性命,好好活一世!
天狼将四只血淋淋的兔子拉到一起,肚子已经抗命的咕噜噜乱叫,就有些垂涎地伸出了爪子,可看到那涓涓鲜血的肉食,还是忍不住有些皱眉,显然,他还有着人类的习性,对茹毛饮血,本能的抵触,可这森林凶险,生火是不可能了。
天狼在周围找了一圈,这两天,似乎下了大雨,林中很潮湿,有不少小水坑,在四五十米远的地方,有一汪小水潭,差不多有半米深,水质清澈,没什么野兽来过。
天狼兴奋匆匆的将四只大兔子一爪抓一条兔腿,来回两趟,将四只大兔子拉到了小水潭旁边。
天狼抓断那只兔子的脖颈,弄了一身鲜血,这汪小潭,他有用处,就在旁边的小水坑中,洗掉了血迹。
爬起来,狠狠抖了抖身体,将水质甩掉了大半,皮毛还有些湿润,但天狼已经管不了那么多。
这些青兔差不多都是七八斤重量,天狼的身体不过手臂大小,最多斤把重,一只兔子足够饱腹。
天狼琢磨了一下,就拉了一只死兔子,到了旁边,用锋利的爪子,将兔子的四条兔腿卸了下来。
对于腹部脑袋等脏腑肉食,天狼懒得费力气,把四条兔腿的毛皮用小爪剥了下来。
由于不专业,兔腿被抓的坑坑洼洼,他也不在意,将血淋淋的兔皮等碎肉丢到那堆兔肉之中,又在旁边找了两片灌木大树叶,将血淋淋的兔腿切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在大树叶上堆成了两堆小肉山。
天狼用小爪抓起了一块兔肉,却愕然的发现自己没有反胃,也没有恶心,似乎对这血淋淋的现场,有了本能的野兽屏蔽,反倒是看着兔肉,嘴巴不由流出了哈喇子。
肚子已经饿扁,咕咕乱叫,天狼看到肉块渗出了血水,没急着塞进嘴里,在水潭之中,荡了荡,洗掉了肉块的血水。
天狼咬了一口,咀嚼了几下,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有点鲜嫩的自然风味,不过,没有着料,有些单调,好在饥饿难耐,哪还在乎什么味道?
一通猛吃下来,天狼骇然地发现自己吃掉了差不多两斤兔肉,躺在地上,肚子圆鼓鼓的,胃部有些难受,不过,前世悲苦,又惨遭饿死,他就变得有些偏执。
撑死比饿死强!
天狼躺在地上,一边用爪子抚摸胃部,促进消化,一边仰视着浓密森林之中的斑驳光线,有些思绪飞扬。
前世,他对世间的神魔鬼怪啊,仅限于网络小说,认为是虚幻的,可如今匪夷所思的重生为鼠,刚从鼠洞中跑出来,又看到一只周身火焰的凶禽火鸟,这里显然不是普通的世界,是个充满了神魔志怪的奇幻世界。
那么,按照小说的一些情节,是否可以理解,兽类可吞吐天地元气,自然进化。
天狼抚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撇了撇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