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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 默盛】Glimpse of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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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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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日子就慢慢过下去,一开始很漫长,煎熬到他们都好像一天要分成三天过。可是后来慢慢地也就习惯了。日子嘛,说长就长,说短也短,反正最后都被混淆成一片。要分清每一天就变得困难,每个日期都失去了独特的生命。

高启盛变得懂事很多,他开始自己收拾家,也开始调整作息。他甚至想学着做饭,高启强一脸惊讶地看着他,说我家二少爷什么时候也会想做饭了?他说我总不能天天在外面吃,你教我怎么做鱼片粥吧,我最近就想吃那个。

高启强说弟弟长大了。

他也不回,就低头戳那个案板上的鱼,问哥鱼片粥一般要煮多久。

他也变得很黏高启强,比以前还黏,有时候却又会突然消失不见,好几天没有任何联系。

他喜欢给哥试香水,喜欢给哥系领带,喜欢偶尔耍点小脾气让哥哄他,还喜欢缠着哥陪他看电影。有时候很晚了也赖着不走,陈书婷的黑脸他全当没看见,靠在哥身边看到深夜,就囫囵睡过去。

他会故意在哥面前要喝咖啡,然后满足地听哥训斥他不许喝,再小孩子耍宝似的说好啦好啦我听话。

有一次他一大早就去哥家里,看见他在往脸上抹护肤品,他冲上去说哥我帮你,这个霜厚一点你应该放在后面涂。然后用手指点起一点,要往他哥脸上抹。

他事后想起来这些事,就总会也想起那句“不会爱是种不幸”。他觉得他自己真够恶心混蛋的,果然永远都学不会怎么去爱,学不会怎么接受失去,更学不会怎么把人当人看。明明陈金默就是因为一样的原因离开他,他偏偏还是控制不住地在哥身上重蹈覆辙,只是因为寂寞实在不知道怎么消解。

所以即便哥偶尔忧心仲仲问他要不要再给他找个人,他也总是咧出一个开朗的笑说我会照顾自己。然后哥会摸摸他的脖子,夸他说他长大了懂事了,他自己却知道他其实长不大,他只是在假装那个可以帮助他长大的人还在。

他也还是一样做他的生意。下面的人都知道他和老默的关系,所以不会在他面前提那个人,生意上偶尔有要一些连接的部分,不用他说,也总有懂事的人替他去完成,甚至不用上来报给他。高启强也很小心,没有再把和高家关系紧密的事情交给老默去做,也总是特意错开和两人相见的时间。

他的生活好像从来没有过陈金默,却又和曾经拥有陈金默的时候很像。比如衣柜里总是空着一半的位置,比如牙刷支架还一直都是两个,比如威士忌又被他放到顶层的橱柜束之高阁,比如买吃的总是下意识要买两人份。

他选择性地对一些尴尬和不适视而不见。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自己在家做了一碗鱼片粥,发现自己把粥推给自己的时候,在心里对自己默念了一句话:“乖乖小心烫”,然后含着滚烫的粥泣不成声。

陈金默偶尔听说过,高启盛过得很好。没有再犯过胃病,更没有再闹出什么事来。这些零散的事都是他偶尔去高家的地方,听下面的人随口说的。他每次也就装作没听到,然后去门口抽根烟。

他跟高启盛吵完最后那一架之后,就又开始抽烟了,毕竟依赖一旦形成就很难很难断掉。他想他和小盛是说好了要一起戒烟的,他没出息没能坚持得住,希望小盛不要和他一样。不过听说他现在很少喝酒了,也很少来白金瀚签天价的单子,挺好的。

唐小虎从小盛家里拖过来的两个大箱子,他也放在屋子角落,一次都没打开过。

有一次找唐小虎有事,小弟说唐小虎不在,陪...陪二老板出差去了。他说现在是唐小虎陪二老板出差啊。小弟说最近二老板的场子确实是虎哥打理的多,出差是老板安排虎哥去陪。

他哦了一声,很想不屑地撇撇嘴,毕竟唐小虎那个憨批性子根本管不住小盛。可是知道自己没资格撇嘴,他就出去抽了两根烟,然后把唐小虎搬过来的两个大箱子搬到地下室锁上。

后来他看着陪小盛出差三个星期后回来的唐小虎,控制不住地猜测这个憨批脸上春风和煦的笑是不是因为出差出开心了。这么爱出差啊,那就给他再安排个要到外地出差的活。唐小虎推脱,他就把人看在自己办公室,灌了他一晚上的茶水。唐小虎面露难色,说默哥你别搞我,我陪小盛出差是老板安排的。

小盛,他在心里默念。唐小虎你也能叫他小盛了啊。

于是头也不抬地给他又倒了一大杯茶水,说我请你替我出差跟二老板有什么关系,你别乱说,喝茶。

其实高启盛不知道,陈金默后来偷偷看见过他一次。

那天陈金默也还是在白金瀚请客人喝酒,下楼的时候就在楼梯上看见了小盛。小盛当时一个人,正出门去,所以他只看见一个背影。他下意识把自己藏到阴影里,然后短短两秒钟背影就走出了门,看不见了。

他慢吞吞走下去,确认人真的走了才出去。晚风扑上来,他想起刚刚看见的小盛穿了外套。嗯,小孩知道要保暖了。

酒气现在才开始上头,他开不了车,就想慢慢沿着马路走回去。想起来上一次和小盛沿着这条马路走,那时候小孩还穿着他的外套,还气呼呼地吻他,还蛮横地给他戴戒指。

日子就这样在无奈的适应和偶尔的刺痛之间累积,累积到了两年。可是他们回头看却只觉得那两年是一团无色无形的雾,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个细小的没有姓名的水滴,杂乱地堆在一起,怎么穿过迷雾走过来的,自己都记不清。

后来终于为这团乱糟糟的雾画上终结的,是终于又见面的那一天。高启盛当时看着陈金默很不是滋味,因为他知道这事是他有错在先。

要不是他非要贩毒,还管不住手下的人,现在哥也不至于要打扰陈金默,请陈金默替他擦屁股。

可是陈金默却对此不以为意,甚至在高启强对着他支支吾吾开不了口的时候,主动打断了他:“阿强,我知道,不是事态紧急你不会找我做这种事,我以前说过的,你要是有事,我赴汤蹈火。”

高启强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拍拍他肩膀说这两年是高家对不起他。他笑了笑说没必要。

可是高启盛不愿意,于是他现在觉得自己没脸面对男人。明明已经花了两年时间要把他忘掉,以为这两年自己已经长大一点变得省心懂事了,明明当初分开的时候说了要彼此好好的,他却还是很没出息地犯错,要把本来已经过得好好的陈金默,再拖回他的一团乱麻里。

他觉得自己真的做什么都错,永远都长不大。

可是陈金默还是在杀人的时候把他挡在自己身后,在他非缠着要一起杀李宏伟的时候放纵他跟上。

要他怎么不跟去呢?要他怎么心安理得地坐在家里等着陈金默为他杀人呢?况且他还有私心,陈金默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很勾人,他闻到了就不舍得离开。现在坐在车上,他想起他在家收拾陈金默东西的那一天,掏出来的一支烟,当时放在鼻子下闻了很久,因为一闻上那个依赖的味道,就很难松手。

他看着眼前的路段被车灯和路灯切割,突然很想让陈金默一直开不要停,开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带他去电影里的伊瓜苏大瀑布,或者去美洲最南端的那个灯塔,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

戴着头套杀人是个很巧妙的设计,因为棉质的头套可以把因刺激而生的生理泪水立刻吸收掉,省得他抬手来擦。李宏伟躺在地上只能出气,他跪在地上看,正要爬起来给他最后一下的时候,陈金默从身侧冲上来把他推开。

“警察要来了,你先走去车里等我!”陈金默推得用力,再加上他自己腿也已经软掉,就混混噩噩跑了回去,直到陈金默发动了车,他才回过神来。肾上腺素还压不下去,他好像喘不够气,意识也在迷乱。

他杀了人,所以陈金默应该真的要带他走了。

他们要去一个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地方,很远很远,去伊瓜苏大瀑布,或者去美洲最南端的那个灯塔,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

陈金默听见人在喘得厉害,转头去看,那双眼睛失了神地瞪着,是他从未见过的猩红。

“小盛?”

他恍若未闻还是在喘,一头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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