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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本章有大段回忆杀及私设
时间线大概是在土豆饼和苹果焖肉之间,补充了一些之前不太清楚的地方。
“我觉得我精神状态还挺稳定的。”安菲尔德如是说。
如果他能腾出手去擦擦脸上滂沱而下的眼泪就更有说服力了。
时间退回到一个小时前。
成功晋升蒙德街溜子的安菲尔德踩着点晃进“天使的馈赠”,像往常一样找酒保查尔斯点了一杯午后之死。
这个时候的酒馆里已经有不少客人了,安菲尔德倚在吧台上,盯着查尔斯手中摇晃的调酒器出神。
“呀,又见面了。”
他回头,身着绿衣的少年吟游诗人不知什么时候悄然出现在他身边,温迪笑盈盈地向他打招呼,转头也点了一样的酒。
安菲尔德眨眨眼,放下酒杯,“他的酒就记我账上吧。”
“好耶!您可真是人美心善!”温迪在一旁小声欢呼着。
查尔斯颇为忧虑,“安菲尔德先生,您可能不知道,这位的酒量可不小……”
“没关系,我也算是家大业大。反正已经在璃月养了个吞金兽,在蒙德再养一个还不至于让我家那么快破产。”安菲尔德有些头痛地捏捏鼻梁,这些神是怎么回事,一个两个的都没有金钱观念。
“为了感谢这位好心的先生帮我支付账单,我决定吟诵一曲从未有人听过的歌谣!”温迪拨响手中的琴弦,高昂的声音里是止不住的兴奋。
他清了清嗓子,和着宛如清风润雨的琴声,吟唱着不知名的歌谣。正如温迪所说,在场的客人们没有一人听过这首歌谣。他的歌声悠扬清澈,却带着空灵悲伤的回响。
那是一个女神和凡人相恋的故事。美丽的女神深深地爱上一个凡人,他们一起度过了极其美好的时光,但是凡人最终还是留下女神离去。
女神拥着死去爱人,抚摸着他已不再鲜艳的红发,悲伤地唱到: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温迪一反寻常地使用了一种很古老的语言,现在大概已经没有人能听懂了吧,但是这并没有折损歌谣本身的优美。酒馆里的客人们都沉浸在他的歌声里久久不能回神,没有注意到安菲尔德已经悄然离开了。
他似乎是在歌谣到中段时匆匆离开的,几乎是落荒而逃。温迪看着他留下的半杯酒,笑着摇了摇头,遇事总喜欢逃避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有些事情总还是要面对的。
温迪怀里抱着一瓶蒲公英酒,当然,账单最后都会由安菲尔德来支付。他站在酒馆外的街道上抬头仰望夜空,今天晚上那轮莹白的月亮并没有升入属于自己的夜空,只有密布的繁星无言地闪烁着。温迪闭上青色的双眼,凝神感受着风的气息。
片刻后,他睁开双眼,似是有些诧异地自言自语,“他居然在那里啊,是在邀请我吧。”
他踏着轻盈的步伐,穿梭在人群之间。在风的城邦里的大家总是洋溢着笑容,现在,风神巴巴托斯大人要去帮助一个迷茫的异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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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地的大树下,安菲尔德倚靠着七天神像,手里捏着一片树叶放在唇边。一开始总是发出奇怪的声响,试了好几次后,总算可以正常地发出声音了。他用叶子断断续续地吹了一首至冬童谣,像是有些不满意,又吹了一首蒙德童谣。
身后传来一阵鼓掌声,安菲尔德叹了口气,放下叶片转过身。“真是喜欢神出鬼没呢——巴巴托斯大人。”
“诶嘿!——呜哇!你怎么哭得这么厉害!你还好吗?”温迪被安菲尔德满脸的泪水吓到了,虽然安菲尔德哭起来也很好看,但是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着实有点吓人。
“啊,没事的,我觉得我精神状态还挺稳定的。”安菲尔德摇摇头又点点头。
“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没事吧,精神状态已经很危险了啊。”温迪挠挠头,好像搞砸了呢。
“真的没事,我好像天生有点泪失禁,情绪一激动就忍不住要流泪。”安菲尔德冷静地说。
好吧,既然安菲尔德不愿意承认,那他也没办法。“你的叶笛吹得很好。”
“能得到风神的赞誉是我的荣幸。”已经擦干净眼泪的安菲尔德红着眼眶回应到。
“唉……你可以不用这么和我对话的,放轻松一点。”温迪有些无奈,这人怎么回事,第一次见面是有点喝醉了,所以还算正常。之后每一次想要和他打招呼,他都是一幅过于礼貌的样子,根本没法好好交流。这一次好不容易抓到机会了,又这么一本正经。
“不,这是对您的尊敬。”安菲尔德照样一板一眼地说道。
“算了算了……我现在是温迪,一个普普通通的吟游诗人,所以请你用对待吟游诗人的态度对待我,好吗?”
安菲尔德周身的气氛略略松动,他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好吧,感谢您的理解。我一遇到和神有关的事情,就不由自主地紧张。”
“那么,请和我说一些什么吧,我可是很好的听众哦。”
“……我看见迪卢克的第一眼就很喜欢他。”安菲尔德凝视着远方,眼里却是在十年前的某个下午,迪卢克那被毒辣阳光镀上金边的耀眼的红发。
温迪没有说话,安静地坐在安菲尔德旁边,听他絮絮叨叨的回忆。
“大概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吧,我父亲经常带我来蒙德做生意。当时和我们打交道最多的就是晨曦酒庄,我也借此机会遇见了迪卢克和凯亚。”
“那是一个阳光很毒的下午,我坐在蒸炉一样的马车里热得要死,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赶紧下车凉快一下。然后我一抬眼就看见了迪卢克。”
“他跟在克里普斯叔叔身旁,凯亚跟在他后面。我当时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孩的红头发真好看,我可真是太喜欢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喜欢红头发的人,颜色越鲜艳越好,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当时我自己也是红发吧。迪卢克的红发是我那个时候看过的最漂亮的。”
“说起来,我在须弥也遇见过一个头发很红很亮丽的小女孩,她在跳舞上很有天赋。如果不是教令院一直在限制艺术发展,她想必已经闻名全提瓦特了吧。”
“咳,扯远了。那个时候迪卢克虽然还没有进入骑士团,但是他已经获得了神之眼。在同龄人当中,他一直都是佼佼者,无论什么都做得很好。”
安菲尔德笑了一下,脸上有种莫名的与有荣焉。
“我很着迷于他,缠着父亲硬是在蒙德待了两个多月。我家虽然在蒙德城里有住处,但是我就要寄住在晨曦酒庄,想来给克里普斯叔叔和爱德琳小姐添了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