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整整十年了!
他苏城因她的一句话不惜远走他乡异国,卑躬屈膝,彻底地让自己兑变。
由原来那个惹是生非,嚣张霸道的少年变成今天这样一个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成熟男人。
这样的改变,完全是为了她。
她对他说的那些话,像刀一般字字地刻在他的心房,就算十年过去了,仍然鲜血淋漓。
那天她说不仅不喜欢他,甚至害怕他,这让他几欲疯狂崩溃。
可是因为太爱她,他选择了离开。
回家之后,他站在浴室的镜前看了自己几个小时,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确实显得太叛逆太霸道太颓废,是个名符其实的小混混小流氓,而她一向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公主,怎么会喜欢他这样的男孩呢?
她理想的梦中情人,应该是风度翩翩温尔尔雅,在她危急的时候,应该骑着白马从天而降,拿着利剑姿态潇洒地将那些欺负她的坏蛋打得屁滚尿流后,仍然优雅从容得连发丝都不曾乱过的王子吧?
哪像他当时的模样?
他当时急红了眼,顺手操起地上的两块砖头瞪大双眼像个拼命三郎一样咆哮着冲了过去。
在打伤那两个坏蛋的同时,自己却也鼻青脸肿,狼狈不堪,没有半分的优雅从容。
试问这样的他,怎么可能讨得她的欢心呢!
在认清这一残酷的现实后,他缓缓地打开门走出了卫生间,走到正在房间里忙着缝衣服的母亲说:“妈!我要去美国,我要认祖归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