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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何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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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花落浮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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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落浮火

我十七岁前,生命里只有春夏,不曾见过秋冬。

这个世界好像对我很温柔的,我没见过娘亲,甚至不知道父亲是谁,但我有师父师娘,大哥, 王妈娟儿,还有十四先生.小时候战乱,我刚记事时的记忆里,总是和莫青衫一同被师娘抱着,在马车上颠簸。

我会走路比寻常孩子慢很多,但很快学会了握剑。师父那时为国事奔波,我很少看见他, 领我入剑道的其实是师娘。师娘不会武功,但她从少时起,身边耳濡目染的都是孤高绝伦的无上剑术,指点我和莫青衫时给的架子极正。那也是师娘仅有的钻研武学的一段岁月,她重拾起极为上乘的绝学身法领着我和莫青衫一同修习。

“乱世岁月,保命要紧,无论如何,走为上策。”

我记得师娘说这话时的眼睛真诚且明亮,后来师父带了人和好多好吃好玩的找到藏在一处乡野小院里的我们,天下已太平,要领着我们回扬州。

扬州的三进院子宽敞明亮,一方习武,一方喝茶,一方池子养荷。

师娘到扬州的第二日便兴高采烈地满街寻赌坊去了,再没见她习武。

师父不会做饭,叮嘱我和衫衫习武不能在吃食上怠慢,便每日领着我俩坐遍了全扬州的好馆子。

剑道入门后,衫衫学得比我快, 我总打不过她,有一回我终于赢了她, 正得意时,师父说衫衫的天分很高,将来会成数一数二的绝代剑道高手。

“那我呢?”

我还记得自己撅起嘴时不高兴的模样。

师父笑笑不答,我有一点点难过。

过了些时日,师父要去峨眉办事,十四先生领着王妈娟儿从京城来,那素袍道人的丑恶嘴脸我至今都记得。

“两个小姑娘家,怎能喂得这般肥硕。”

十四先生硬顶着王妈的劝阻给我俩起了小名,衫衫是大肥,我是小肥。

我,娟儿,衫衫,很快成了三个形影不离的小女娃,我鬼点子多,调皮捣蛋以我为首。娟儿懂事得早,心善,人也乖巧,我干的坏事都是由她去担着给王妈教训。

每次娟儿替我或衫衫挨打, 十四先生总是斜着眼睛瞥我, 并不说破。直到有一回.我少时实在不安分,已经记不清为了什么事了,只记得王妈打娟儿的时候,也许是因为遇到了烦闷的事情,手重了,一巴掌下去把娟儿抽得直掉眼泪。、

十四先生少有的生气,拍了桌子呵住我。

“你知道王姑娘为什么从不打你吗?就你那点屁事,以为她不清楚?她心善,不想为小事情闹的难堪。”

再数落王妈,“你是伺候我的,搞得这么委屈娟儿干什么,不要觉得是寄人篱下,这就是在自己家里,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做事要讲规矩!”

“我是给我师侄小叶,就是你师父面子,王姑娘是给我面子,你一个小丫头那里来的脸面?不要觉得别人爱你宠你是理所应当,别做让人讨厌的人。”

十四先生有时候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人。

他很少教我们些什么,嫌麻烦总让我们自己读书,因为这件事,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不喜欢他,看着他都绕道走。

没过两年,衫衫就要回京城了。

京城是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和衫衫娟儿吃完午饭趁着王妈午休时偷偷出门,走了好长好长好辛苦的一段路,三个小姑娘再也蹦跳不动,相互牵着手慢慢拖着腿挪,才能走到扬州城的城门前。

王妈火急火燎赶来时,我们仨正坐在城门墩上,分着舔食一个攒钱买的小人,日头将要落了,天边的丛云将所有人的脸都映得通红通红。

京城,听说坐上十天的马车才能到。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离别,前几年衫衫偶有信来,我和娟儿都很高兴地写信回给她,后来

后来我们就长大了。

十二岁后,我剑法小成,扬州城内,不再有能与我过招的高手,师父便领着我开始在江湖上游历。

那时起,我才知道什么叫人间百态,为了赢,可以卑劣和下作,起初我输给的不是剑法,而是手段。

江湖上有天分不高,却执着剑道的独臂剑客,剑心通明却困于情爱郁郁一生的老者。有人的佩剑是金镶玉嵌,剑锋吹毛立断却很少出鞘,有人的佩剑残破不堪满是缺口,他每日用这把破铁片,为全家换一顿饱饭。

这些形形色色,有趣有故事的人。

游历江湖,我最喜欢听评书,尤其是李青蓝的故事,我的师叔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代剑客。

潇洒,狂妄的天煞孤星,在天剑长恨的争夺中将当世剑道高手杀剩半数,结仇过多只得归隐山林。再出山时,救江山社稷与水火之中,一人一剑刺遍满族将统,万军从中,无一人可挡其一剑。

剑道巅峰!我会像他那样!

只是我未曾想过在评书里,那个总是懒洋洋翘着二郎腿看闲书,令人讨厌的十四先生,竟也有着那样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故事。

天下一弈,英杰为棋。

回家后,看着那在躺椅上优哉游哉的慵懒身影,第一次觉得他不再那么讨厌。王妈心细,有所察觉,同我又讲了些十四先生的事。

“人生不可逃。”王妈感慨,“他心里难过。”

“同讨嫌鬼说这些干什么。”十四先生突然从屋内出来,转头看我,“小叶是正直且良善的人,他把你教得很好,我见过你的剑,有几分我师哥的影子。”

“这样的剑出鞘,是会见血的。你毕竟是个女子,要踏上这条孤独的路,丢掉的东西,会比想象中多的多,想好了么。”

我当时听不太明白,只是点了点头。

渐渐,我不再长高,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

娟儿读的那些情爱话本,我偶尔瞥上两眼,十四先生爱听戏,戏里你侬我侬的生离死别,我只觉得腻歪得紧。

江湖剑客,剑客就是要潇洒快意,要我死心塌地去爱上一个人,忠贞付出相夫教子,真是想想都.有些事这辈子都不可能做的。

十七岁的我已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素雪剑主的关门女弟子,剑法极快极狠。

我喜欢被人尊重和高看一眼的感觉,这是我在剑道上倾注无数汗水挣来的,只属于我的脸面。

我想成为素雪剑主。

可这把剑,按理应当是我师哥和我亲大哥何小云的。

何大哥在京城当差,锦衣卫,算是很威风的官职,每年只来扬州两次,小时候他来,我总喜欢缠着他问些妈妈的旧事。

这些关于妈妈的事,师父从来不提。

“妈妈的剑法那么厉害,只在师叔祖之下,却因为女子身份,没能接过素雪剑,唉!”

我看向夜空中闪烁着的星星,莫名有些鼻酸。

何大哥拍拍我的头,欲言又止。他很宠我,不再用剑,默默改练刀法。

十七岁这年,扬州落了初雪,何大哥匆匆赶来,神色严峻,也未曾像往日给我带些好吃好玩的什物,他说要我们去淮安,去见一个师父的故人。

淮安之行,是我第一次见到天剑长恨,和二十四长生图,这是师叔祖李青蓝的佩剑和功法。

二十四长生图,我只看了数眼,以收剑剑势推演剑招,无穷无尽的演变,我只觉着欣喜若狂。

李青蓝出山刺满族将领时,剑道几近神迹,剑不出鞘,只见剑光,凭杀意剑气便可杀人。

七星剑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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