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考中的优等生和一个保外就医的服刑犯人,而且服刑犯人才是先动手的那一方,任何一方都会站到梁俞清那边。
李成文在看守所地位很低,过惯了逍遥日子的他进去后还要劳动改造,以前在家里都没做过这些事情,好不容易没多久就快结束了,要是因为这件事延长了刑期,那就太不划算了。
他赶忙开口:“我是你爸!你在胡说什么?警察同事, 我们这是家事。”
“怎么就家事了?那个男孩和你没有亲属关系,而且动手打人, 就算是家里人也是一样的,是违反法律的。”
千芊看李成文态度软化,马上开口:“我觉得我们可以私了,伤的都不重,医疗费营养费我都可以出。”
之前说的正当防卫,这个是不可能判成功的,在这个世界的法律,大概率是判成互殴。梁俞清正处于高考的关键阶段,如果影响了考试,可就耽误足足一年的时间。而且隔一年再考上好大学,系统也有可能不算成功完成。
所以,最好是私下和解,在这个还处理不严格的年代,私下和解是很容易的。
“行,我同意。”
双方都没有疑问,警员确认了一会,就让双方签了调解书。
千芊拿出钱包,直接给了李成文五千块,这完全足够他养伤,甚至还能剩不少,李成文立刻就接了过去。
那双本来养尊处优手上,多了好几道横向的伤痕,就很像刀尖划出来的。
但千芊了解李成文,他绝对不可能对自己下得去手。
这个伤口的形状和宽度,在梁国华的身上千芊看到过一样的,很有可能是同型号的刀具,甚至是同一把刀。
(本章完)